【經濟日報╱社論】
莫拉克颱風造成的八八水災重創南台灣,災後第八天,行政院召開了災後重建委員會第一次委員會議,由行政院長劉兆玄主持;會議重點在如何展開災後重建,首要之務自是重建特別條例的訂定及其相關的特別預算案。此時此刻,重建特別預算的編列已是絕對必要,但國家財政已顯窘況,須額外算計又要講究速度的特別預算,至少有三件事須先想清楚。
第一個是特別預算的規模:這其實是在思考,到底那些災後重建的項目要納入特別預算。依目前各項報導內容所知,行政院依據各單位提報的災後重建需求,初估總經費約需1,500億元,扣除目前移緩濟急調整出來的經費,特別預算規模約1,100億元,並可能隨著死亡人數、災害損失而攀升。
行政院評估列入特別預算項目,理應有其內控過程;但我們提醒行政院,不能要什麼給什麼,一定要緊抓「八八水災的災後重建」這個主軸。短期最優先的工作就是災民的安置及照護、具聯繫功能的公共設施復建,包括聯外道路、通訊設備等,要做得快、更要做得周延、徹底。
至於中長期的遷村、遷鄉、國土復育及規劃,當然要做,也絕對非做不可,但是否列入此一特別預算,還是回歸常態性政府預算或與其他治水特別預算併同思考,在特別預算急如星火的時間壓力下,極有可能再次陷入過往見樹不見林、治標未治本的惡性循環。
近十年來,台灣的災後重建或治水相關預算已有四個,動支政府經費數千億元,但賀伯、納莉、卡玫基等颱風過境的慘況,可曾因此稍減?現今要思考的是,氣候變遷的影響愈來愈大、921大地震後帶來的台灣山區地理變化也一直進行中,並持續造成影響,這已非八八水災的災後重建特別預算可以處理的事。
因此,儘管八八水災讓全國民眾深刻體驗到濫墾、濫伐、過度開發的傷害,也愈發認知到水土保持、國土規劃的重要性,民氣可用下,當前正是推動此一政策的最佳時機;但倉促納入重建特別預算,相對於國土重建工程之鉅,恐怕是只能做個表面功夫了,問題依然未解。
第二個是特別預算的財源籌措問題。我們認同,救災重建最優先,建立穩健的財政是長期問題,因而儘管編列逾千億元的重建特別預算,可能讓明年的政府舉債總額一舉突破5,000億元,還是要去做。不過,重建特別預算的財源是否只有舉債一途,卻可有多面向選擇。畢竟政府舉債額度持續衝高,在短期加稅無著下,勢將升高通貨膨脹風險,受害者又是全民;且利率一旦反轉上升,政府債務的利息負擔會讓財政加速惡化。今年中央政府債務利息支出占歲出比率已達6.2%,與主要國家相比,屬中高水準,政府已無「大膽舉債」的籌碼。
在財源籌措的方式中,之前財政部曾提出財政投融資平台的構想,以政府資產的活化轉為可運用的現金收入,可以嚐試;再者,已停頓經年的公營事業民營化,更是政府可靈活應用的籌碼,尤其是眾多政府已無必要參與的產業,政府也無能經營,早該退出。須強調的是,穩健的財政是維持一國總體經濟安定的基石,台灣能安度亞洲金融危機、並走出去年的金融海嘯,都是靠此,政府仍應盡力保住此一地基的穩固。
第三個就是特別預算的執行力問題了。從過往的特別預算執行經驗,都是依各部會所提計畫,分配到各部會執行,然後依項檢覈成果,但較少見到橫向的整合,以致1+1小於2。其實,就跟這次救災不力一樣,預算早就編在那裡,但問題是沒有用到刀口上,顯示特別預算需要統合推展,才能讓特別預算發揮1+1大於2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