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03
劉鳳琴/台北報導
被台灣高等法院改判死刑的蘇建和等三人,昨天下午在律師陪同下,遞狀聲明上訴,除要求最高法院舉行公開言詞辯論,並請求當年為死刑判決背書過的四十多位法官全部迴避,不能參與審判。
蘇建和等三人並表示,他們不會逃亡;對於死刑判決,將盡全力為自己平反。
上訴聲明狀指出,本案已引起司法公信與被告生死對抗,中外矚目,而審判長宣判後曾對媒體表示,合議庭找不到判無罪的理由,已求其生不可得,但此究否為事實,還有待最高法院按卷詳加審查確認。
要求舉行公開言詞辯論
為使社會大眾了解本案偵查、審判是否合乎訴訟正當法律程序,及法院形成心證的基礎是否合乎新制的嚴格證明法則,及有無違反無罪推定的原則,避免檯面下的運作干擾審判,被告蘇建和三人在上訴聲明中,強烈要求最高法院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八十九條第一項但書規定,舉行公開言詞辯論,讓整個訴訟資料攤在陽光下作嚴格透明檢視。
因八十四年二月九日本案判決確定後,除更二審審判長李相助曾整理被告相關自白資料,召開記者會說明,最高法院終審合議庭審判長黃劍青、受命法官林增福也另行制作一分四萬多言的「蘇建和等盜匪案件研討結論」,經由刑事庭四十多名法官共同背書,舉行記者會公開。
若不迴避恐侵害防禦權
研討結論強調蘇案是罪證確鑿,三被告罪無可逭,已形成有罪推定的強烈心證,因而若本案上訴後,仍由當年參與共同背書的任何一位法官審理,顯然會受先入為主的影響,將侵害被告的正當防禦權,難期有公正的裁判。
因此被告三人的律師代被告請求,最高法院四十多位參與過審判的法官應全部迴避,不能再參與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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