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17
行政院成立莫拉克風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行政院表示,將和五大民間團體合作災民安置作業,行政院打算一周內由國有財產局釋出土地,經內政部或地方政府挑選適合土地,分別搭建組合屋或永久屋。
財政部長李術德表示,將以專案核定方式,免租金提供災民居住,換句話說災民可無償使用永久屋。
財政部表示,國產局經管土地以免租金方式,提供慈善團體興建房屋,李術德指出,免租金部分將以專案核定方式報行政院,興建的房屋則捐贈災民使用。
未來受贈災民則依照其意願,向國產局換約續租,願意換約續租者,則考慮採用先租後售方式處理。
至於原住民保留地部分,由原民會依現行規定辦理台糖部分請經濟部專案研議辦理。另外,地方政府已洽請慈善機構認養或慈善團體已認養者繼續辦理,目前慈濟、紅十字會、佛光山總會、法鼓山、世界展望會等慈善團體都有意認養。
在安置災民的土地篩選方面,將由國有財產局提供資訊,並由內政部或地方政府選定堪用土地,並在一周內完成。
行政院將責成內政部營建署,由其召集經濟部地調所、水利署、農委會水保局、林務局、環保署及地方政府會同勘查,這部分作業也將在一周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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