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30
【聯合報╱記者魯永明/太保報導】
行政院決定安置88水災災民以永久屋為原則,嘉義縣政府考量災區特性及災民需求,仍按原計畫建組合屋,全縣301戶災戶,已有227戶需求組合屋,副縣長兼紅十字會嘉義縣會長吳容輝指出,組合屋將由紅十字總會提供,每間預計25至30坪,下月將優先在交通搶通災區搭建。
吳容輝說,嘉義縣與高雄縣、屏東縣受災情形不同,高雄縣小林村滅村,村民希望在山下建永久屋,行政院也決定建永久屋,不建組合屋;但嘉義縣不同,山上災民都希望在原地,或鄰近村落建組合屋,就近重建家園。
吳容輝指出,縣府指示災區阿里山、大埔、竹崎、梅山、番路鄉公所調查災民安置意願,全部301戶災戶中,有227戶需求組合屋,73戶選擇租金補貼,申請貸款只有1戶,顯示災民對組合屋需求多又迫切。
吳容輝表示,行政院將災民集中陸軍中庄營區安置,未考量災民生活習性與隱私,災民都希望早日回家園,為加速安置,紅十字總會答應提供組合屋,另世界展望會也會提供,紅十字會與營建署人員陸續勘查適當地點。
吳容輝說,行政院是考量921震災建組合屋的經驗,當初重建期滿後,災民卻不願拆除組合屋,因此才以建永久屋為原則;但縣府站在災民立場,搭建的組合屋大都鄰近家園,並與災民協議,等永久屋蓋好,組合屋要無條件拆除遷出,不致重蹈921震災災民不遷出組合屋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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