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007/05/28:一輛統聯客運行經高速公路苗栗頭份路段,失控追撞前方拖板車,駕駛當場死亡!車上11名乘客受到輕傷,警方調查後,研判駕駛應該是打瞌睡,才會跟太近而追撞出車禍。
2007/02/26一輛和欣客運班車南下經中山高西螺路段,疑司機打瞌睡,先追撞前方工程車,客運再失控衝越分隔島,將對向北上車道休旅車撞翻,休旅車上一家3口死亡。
2006/11/15一輛飛狗巴士行經中山高路竹段,疑因司機疲勞駕駛,逆向衝撞對向車道的拖板車及化學油槽車,3死7傷。
☆☆☆ ☆☆☆ ☆☆☆
根據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2003年「長途客運司機健康危害調查研究報告」,司機平均每周工作時數58.9小時,等於一週五天,每天工作11.8小時。
消基會表示,長途客運司機超時駕駛,形同在高速公路上埋下不定時炸彈,不但容易造成交通意外事故,更會殃及無辜的乘客與其他駕駛人。
為了解國道客運司機駕駛時數,消基會針對台北直達高雄之客運業者,以暗訪、側拍方式,進行司機工時調查。
調查時間 96年6月13日~22日
調查對象
‧ 國光客運: 6月13日(三)、車號:749-FG、郭姓駕駛員 6月20日(三)、車號:420-FE、陳姓駕駛員
‧ 阿囉哈客運: 6月14日(四)、車號:AH-917、黃姓駕駛員 6月21日(四)、車號:AH-857、甘姓駕駛員
‧ 統聯客運: 6月15日(五)、車號:142-FB、林姓駕駛員 6月22日(五)、車號:970-FA、吳姓駕駛員
調查結果 (詳細調查結果請見附表)
依據「勞基法」第30條規定: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另,「內政部74年5月4日(74)台內勞字第310835號函」:職業汽車駕駛人工作時間,係以到達工作現場報到時間為開始,且其工作時間應包含待命時間在內。
消基會指出,根據工作人員以暗訪、側拍的盯梢方式,分別於台北、高雄兩地追蹤同一部遊覽車、相同司機的駕駛時間,發現:
一、 6月13日(三),「國光客運」749-FG,郭姓駕駛員:上午8時15分從台北(三重)出發,下午1時抵達高雄,駕駛時數4小時45分;經 2.5小時後,又於下午3時30分從高雄出發,於晚間9時抵達台北(三重),駕駛時間5.5小時,總駕駛時數10小時15分,當日工時達12個小時45分以上,已違反勞基法規定。
二、6月20日(三),「國光客運」420-FE,陳姓駕駛員:於上午9時10分從台北出發,下午2時抵達高雄,駕駛時間4小時50分;經 2.5小時後,又於下午4時30分從高雄出發,於晚間9時30分返回台北,駕駛時間5小時,總駕駛時數9小時50分,當日工時12小時20分,亦超出勞基法規定範圍。
三、6月21日(四)「阿囉哈客運」AH-857,甘姓駕駛員:當日上午9時10分從台北客運總站出發,經4個小時50 分後,於下午2時抵達高雄,經3.5小時休息後,又於下午5時30分從高雄返回台北,抵達時已為晚間10時30分,總駕駛時數9小時50分,當日工時更是達13小時20分。
結論
消基會指出,勞基法規定正常工作時間為每日8小時,雖然勞基法32條第2項允許得延長工時,但每日至多也只能4小時,總計12小時;此次調查發現,司機當日工時逾12小時的就佔一半,違規情況嚴重,客運公司根本是罔顧司機及乘客性命。
對於違反勞基法的客運業者,依同法79條,可處6千至6萬元的罰款,不過消基會認為,該罰責對業者過輕,缺乏實質約束力而無法發揮作用,等於間接縱容客運公司違規。
消基會表示,國道客運司機與一般行業的工作環境不同,需耗費較長工作時間及注意力,此次調查日期為平常日,且沒有塞車的情況,一旦碰上國定假日或尖峰時間,高速公路出現壅塞情形,司機駕車時數更將遠超出規定範圍,不但影響自身健康,更危及乘車消費者與其他用路人的安全;如果駕駛一失神,關鍵的幾秒鐘,可能釀成慘絕人寰的悲劇。
雖然此次調查,客運公司都有提供駕駛員休息時間,但據了解,休息的2~3個小時裡,司機除用餐外,還必須清理車廂內環境、加油、開車送洗等工作,而司機也缺乏完善的休息室,在未得到充分的休息時間,又立即駕車返回台北,對於司機體力實已超過負荷。
消基會指出,日本的公共運輸,如巴士,即相當重視駕駛員的換班休息,消費者經常會在某停靠站看到兩位司機的交換班程序,這讓消費者得到更多的安心,因為消費者知道司機先生並沒有超時工作。
根據消基會交通委員會蘇昭銘委員研究指出,在疲勞狀態下,反應時間、事件判斷正確率,及方向盤偏移比例等駕駛績效均會下降,而駕駛時間越長,越容易感到疲勞,最令人擔憂的是,駕駛員經驗越豐富,越不容易感到疲勞。
駕駛狀態
駕駛績效 非疲勞狀態 疲勞狀態 疲勞產生之影響 反應時間(秒) 2.78 2.92 增加0.14秒 事件判斷正確率(%) 84.62 68.18 降低16.44% 方向盤偏移比例(%) 15.85 16.79 增加0.94%
消基會呼籲政府主管機關,應嚴加管制並重視業者管理制度的問題;目前大部分客貨運公司採低底薪、高獎金的薪資結構,就容易造成駕駛員明知超時工作危及自身與乘客安全,但礙於生計,只好冒著生命危險去追求高報酬,也間接影響了旅客的安全。
消基會也希望業者要重視司機逾時工作的問題,否則影響乘客安全將會得不償失。
給駕駛員充足且適當的休息,才能讓乘客平安的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