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八八水災重創南台灣,不僅造成數百民眾傷亡及重大財物損失,且毀損許多道路橋樑等公共工程,如何進行災後重建,嚴重考驗馬政府團隊的執行能力。立法院日昨臨時會三讀通過「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將以上限1,200億元經費,投入重建工程。連同今年為振興經濟所編列的四年5,000億特別建設費用,如此龐大預算,如何妥善、有效運用,備受國人關切。我們期望執政當局應秉持國土保安的思維,審慎從事規劃、設計、執行,特別要嚴格監督,避免重現以往公共工程習見的弊端,致使災禍重複發生。
依照監察院以往有關公共工程弊端的調查,可以歸納出政府興辦的公共建設,存在下列通病:
第一,工程期程嚴重拖延。主辦單位於工程規劃時皆訂有一定的完工期程,但實際施作後,皆出現重大落差。例如台北木柵捷運工程原定民國80 年12月完工,結果延宕至85年12月才正式通車,整整拖延了5年;北二高原訂期程為80年12月完工,最後拖到86年8月;桃園機場二期航廈原訂期程 83年6月,最後完工啟用為88年12月;內湖捷運原規劃為76年2月到85年,但82年9月交通部停止相關作業,直至91年重新開工預計97年6月通車,結果至98年7月4日才通車營運,但通車迄今,問題不斷。
第二,預算之編列浮濫,工程進行中不斷追加預算。台北捷運原編列預算為1,500億元,經過數次追加最後投入經費4,444億元,增加 2.96倍;北二高原編列581億元,追加到1,767億元,增加3.06倍;台北市民大道工程原編列146億元,追加到245億元,增加1.66倍;內湖捷運原編列328億元,追加至620億元,增加1.89倍;八里污水處理廠蛋形消化槽工程原編列23.4億元,追加到47億元,共增加2倍之多,而完工後迄今無法使用。
第三,低價搶標。中山高速公路十八標工程(淡水河橋)主辦單位所訂底價為35.6億元,決標價為18.2億元,僅為51.1%;桃園國際機場二期航廈結構工程,主辦單位所訂底價為49.6億元,決標價27.2億元,僅為54.8%;東西向快速公路台中彰濱段主辦單位所訂底價為19.5億元,決標價11.9億元,僅為61%。得標廠商低價搶標後,常藉機追加預算,如依得標價順利完成,則表示原底價的訂定確有嚴重問題,中山高十八標就是例子。
第四,層層轉包。西濱公路野柳隧道工程,由福清公司以8億元得標,承包後轉包峻國公司再轉包靖宜公司再轉包捷邦包工,再轉包給山峰及陸揚公司;中油高雄總廠廢水工程,由唐榮公司以45.2億元得標,承包後轉包給岡洋、長城、嘉鈦、華企、晉緯等公司;國防醫學院主體工程由唐榮公司以30餘億元得標,承包後轉包峻國公司,再轉包給致業及鴻毅公司。承包商因轉包而獲得轉包利益,而轉包商為再獲利,除非經過追加預算增加收入,不然就只有偷工減料一途了。
第五,偷工減料,工程品質低劣。台北捷運木柵線帽樑302根中,就有許多不同層級裂痕需補強;桃園國際機場二期航廈及花蓮國際機場航廈,遇下雨即漏水;甲仙斷橋發現接縫處沒鋼筋等等。
第六,官商勾結,圖謀暴利。民國81年到85年間,因工程案被起訴者即達1,158人,包括規劃3件、設計7件、發包80件、施工73件、驗收76件。
第七,效能不彰。交通部撥款興建的一鄉一停車場,結果變成許多閒置的蚊子停車場;為配合近海及遠洋漁業需要,花費近70億元所建高雄興達遠洋漁港及15億元興建的安平漁港,建好後變成蚊子漁港;為因應國人海上休閒活動需求所興建的龍門、八斗子、烏石、新竹、梧棲、布袋等遊艇碼頭,建好後大多閒置不用;花15億元興建的屏東機場、5億元興建的恆春機場也變成蚊子機場;花大筆經費在全台灣各地所蓋的文化中心、原民中心、身心殘障服務中心、兒福中心、老人中心,博物館等,許多都變成閒置場所。
以上所述,只是舉其犖犖大者,國內公共工程問題之嚴重,於此可見一斑。造成這些弊病,主要因為其中涉及龐大利益,主事者除非真能清廉自持、剛正不阿,很容易與民間廠商沆瀣一氣。經過層層剝削,全體納稅人的血汗錢平白流入私人口袋;品質不佳的工程建設,更隨時威脅民眾的生命、影響人民的安全。上述現象,過去藍、綠執政時期都一再發生。強調廉能治國的馬總統,往後執行八八水災的災後重建及推動振興經濟的特別建設,應該記取過去的教訓,建立嚴格監督機制,確保充分發揮預算運用的正面效能。唯有避免重蹈覆轍,才能避免悲劇的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