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青年貧窮化:災後的3項勞動保障重建任務

2009/08/25

勞委會啟動「以工代賑」計畫,讓高屏受災戶不用遠離家園,就近清理家園,每天可以領取8百元的工資。圖為部分災民在安置中心填表申請。(圖文/中央社) ■林柏儀

莫拉克颱風重創台灣,百廢待舉,政府紛紛投入災後重建工作。我認為,在繁雜的重建工作中,除了應有的硬體重建和災民補貼外,展望未來的「勞動保障重建」,也應當置入政府的施政考量。

從這次颱風的經驗反思,至少有3項關於勞動保障的措施,需要政府審慎面對。

一、不能再拖的‘勞工颱風假’

首先,就是過去討論許久、卻始終未有進展的「勞工颱風假」議題。

回首觀察此次颱風下數百名不幸的罹難和失蹤者,雖然多數是在家中不幸遭受土石掩埋,卻還是有少數人,因得外出工作、冒著風雨往返公司和住所之間,不幸遇難。高雄一位任職於跨國知名咖啡連鎖店的蔡姓店長,就因為當天照常工作,結束後驅車返家,墜落斷裂的雙園大橋之中而喪命。根據我的觀察,儘管在莫拉克風雨最大的幾天,多數大型連鎖店、便利店,依然照常營業,置被迫出勤的員工於不確定的交通風險。

以我居住所在的基隆市為例,儘管莫拉客侵襲當天風雨不斷,當地的星巴克咖啡卻是照常營業,我後來有機會詢問店員:「那天公司還是要求開店,那有沒有什麼補貼措施?」他們只回答到:「沒有,就只是可能晚一點上班、早一點下班而已。」或許還有更多許多不知名的台灣勞工,正是因此遭遇颱風災害傷亡,卻不為人知。

勞委會今年曾對外公告:「颱風天勞工得不出勤,若雇主要求出勤,宜加給薪」。但畢竟少開店一天就少賺一天錢,此一公告採取無強制力的「宜」給薪規範,絲毫無法管制以追求利潤為依歸的商場現實。是故我們看到面對此次颱風,多數店家也依然故我,要求員工冒著風雨出勤,甚至各種速食外送業仍繼續營業外送,只為了衝高業績。對照電視上播放由內政部製作的「颱風天不要外出」廣告,真是相當諷刺。

勞工團體已多次向政府要求,應當立即重新研議制定「勞工颱風假」,若發布中度以上颱風警報、停止上班上課之命令時,除經政府核備後的民生必須產業外,所有勞工一律放假,以保障勞工安全。或者至少明訂若雇主要求勞工出勤,「應」給付兩倍薪資,以提高經營門檻,減少勞工受颱風傷害的可能。走過莫拉克,這是政府在制度上必要的重建措施之一。我們已沒有任何再拖延研議的空間,下一個颱風何時會來,沒有人知道。難道,我們要讓下一個命喪颱風、遭逢不幸的事件,繼續發生?

二、‘臨工專案’應以平均薪資為準

再者,此次颱風重創台灣中南部,使數千災民流離失所,災區產業凋零、民不聊生。勞委會為協助災區失業者,立即推出「八八臨工專案」,提供共8千個工作機會,每小時1百元、每日8百元,為期1個月。我認為,「臨工專案」立意良善,但考量其薪資和臨時性,實有為德不卒之嫌,應當改進。

「臨工專案」規劃災民時薪僅有1百元,就是每月做滿正常工時,約只有1萬8千元的月薪。對於災區諸多失去既有職業(不論受雇或自營)或長期失業的人們來說,能立刻有工作機會當然是如同「抓到浮木」,但真能改善生活多少、對重建家園有多大的幫助,實際上是杯水車薪。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的統計,民國98年5月我國工業及服務業受雇者平均經常性月薪為3萬5,768元,折算時薪為198元。如果計算加入加班費等非經常性薪資,實際平均薪資為3萬9千元以上。扣除工業,僅計算服務業,其平均薪資更高,至少達4萬元以上。此次「臨工專案」的薪資遠低於我國平均薪資一半以下,是否合理?值得商榷。

或許有人會質疑:「臨工專案」屬於臨時性、補貼性,薪資不宜過高。但就是因為「臨工專案」具有補貼災民工作機會、協助重建生活的社會福利性質,薪資應至少符合「足以維生的薪資」(Living Wage),才稱得上是「以工代賑」。客觀來看,時薪1百元的確太低,至少應以我國平均薪資時薪198元、月薪3萬5,768元為基準,才能避免讓災民淪「廉價勞工」。

三、規劃長期性的‘就業重建’政策

不只是「臨工專案」薪資太低的問題。另一方面,災區重建需要有長遠性、整體性的就業政策措施。「臨工專案」僅實施1個月,最多延長為3個月,根本無法改善災區失業者的不利處境。試問:3個月後政府打算要失業災民如何是好?更何況,這次受創最深的南投縣、屏東縣、高雄縣、台東縣等地,本來即屬失業率較高的區塊,這次颱風對當地失業情形,實是雪上加霜,難道要其自生自滅?

面對勞力市場和自然災害的壓迫,公部門的角色更是重要。政府對災區進行重建不只該注重「硬體重建」或短期補貼,同時要考量長遠完整的「就業重建」和產業政策,才能持續保障災民合理的生活水準。短期之道,應以我國平均薪資為基準,延長災區的公部門擴大就業措施,至少達1年;長期而言,應積極協助災區失業者職訓與就業,擴大在地公部門聘僱人數,或與各種民間資源或社會企業合作,讓災民有在地充分就業發展的可能。

從921地震的重建經驗反思,受災最深的南投埔里一帶,雖然災後政府與民間投入大量資源在硬體上積極重建,各種「綠色校園建築」、「開放式公共設施」不斷出現,的確讓當地有了嶄新的風貌;但在災區就業問題上,卻始終沒有明顯的改善。

南投縣依然有著相當高的失業率,青壯人口外移的現象也未曾改變。少數有志的民間非營利團體進駐921災區,試圖以發展社會企業、擴大在地就業機會的方式經營,卻也未獲政府或民間長期的支助,許多機構在關懷救災風潮過後的沒幾年,即面臨斷炊、發不出薪水的窘境。連帶影響的,也是在地的就業機會與重建工作。

面對就業問題,政府並非無能為力;問題只在於,政府有沒有將災區的「就業問題」,和「硬體重建」一般地關心。在台灣,「就業與否」似乎始終被認為是勞工自身的責任,倘若有人失業,固然政府會有些許壓力,但並不至於是「非要讓每個想工作的人都有工作機會不可」的壓力,根本上還是讓勞力就業與否以「自由市場邏輯」對待。相較之下,地震或颱風導致房屋倒塌破損,因為問題似乎來自人力以外的「天災」,就成為了政府積極扶助的對象。但實際上,失業與屋毀兩者對人民的壓迫,同樣巨大,為何政府僅就後者而捨前者不顧?這是政府不可迴避的問題。

最後,要提醒的是,不論是提高「臨工專案」薪資與延長聘期,或長期協助災區充分就業,這與向受災戶發放生活補助金、租屋補助金等救急措施並不衝突。政府不該有「發了補助金就好」、「柿子挑軟的吃」的心態。要知道,這些地方過去長期在施政上受忽略,此時此刻,公部門沒有理由不投入資源妥適協助重建。否則,國民公平發展的權利,究竟在哪裡?不幸受災的人們,又究竟是不是同一個共和國中的人民?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執行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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