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庫斯勞動合作社
部落自治的具體實踐

2009/09/14
苦勞網特約記者

「很多旅客反應,希望路能拓寬。但是路窄是我們的特色,路如果拓寬了,大馬路,帶來大規模的開發,對部落來說反而是災難。」司馬庫斯部落頭目倚岕˙蘇隆(Icyeh Sulung),以泰雅族語這麼說著。

DSC_6616 圖文:被崇山峻嶺所包圍的司馬庫斯,正因為交通的不便,才得以保留部落的文化。(攝影:徐沛然)

巨木群帶來的機會與改變

司馬庫斯,位於新竹縣尖石鄉,雪山山脈北部最的泰雅族深山部落,海拔約1600公尺。直到1979年起才有電力供應,1995年底才開通對外道路。族人原本為耕種小米、玉米、地瓜,1950年代以來,也逐漸種植梨、香菇、水蜜桃等作物。自1993年起,司馬庫斯部落對外公佈部落附近壯觀的「巨木群」後,隨著遊客的陸續到來,部落的面貌與維生方式也逐漸改觀,旅遊與觀光,慢慢成為部落族人收入的重要來源。

然而,司馬庫斯美麗的天然風光、泰雅民族的文化等等,存在商機,因此成了財團、黑道覬覦的目標。而林務局的林區管理處,亦曾來到部落打算發展「森林遊樂區」,成立遊客中心等等。除了外在威脅,部落內部也因為利益分配問題,大小衝突不斷。

DSC_6628 圖文:碩大的巨木群,同時帶來了轉機與危機。(攝影:徐沛然)

Tnunan-Smangus土地共有,利益共享

在這樣內憂外患的狀況下,為了避免部落四分五裂,司馬庫斯花了很多年的時間討論、溝通部落的未來,最終確定了「土地部落共有共管」的方向,並於2004年成立了「Tnunan-Smangus」組織(土地共有的司馬庫斯),對外名稱為「司馬庫斯部落勞動合作社」。由部落族人共同規劃土地的使用,集體經營司馬庫斯的旅遊觀光,所得利益均分,並建立一套完善的福利制度,實現了部落自治的小型共產社會。

倚岕˙蘇隆表示,發展觀光,是善用時代的改變推動部落發展。然而,固守土地和從事有限度的開發,是兩個不能妥協的原則。他認為,過去政府將原住民保留地切割,每戶分到一小塊,為了生存,往往只好盡量開發利用自己的土地,造成許多問題。當土地成為共有共治之後,可以將多達3、4百公頃的土地,做最適當的整體規劃,適合耕作的區域就耕作,不該開發的地方就保留原貌。

DSC_6515 圖文:3會9部,Tnunan-Smangus有著完整的組織結構。(攝影:徐沛然)

目前為止,司馬庫斯部落28戶,168人當中,已有高達8成的人加入Tnunan-Smangus。倚岕˙蘇隆解釋,Tnunan-Smangus將部落的各種工作,包括修繕、餐飲、民宿、導覽、耕種、販賣等等,都由大家集體完成,所得收入全數歸入基金。而每個負擔工作的成年人,每個月薪水一萬元,婦女則稍多。Tnunan-Smangus的人事部部長指出,人員分配上,盡量採用輪流負擔工作,以達成每個人工作量的平衡。並依年齡層設計各種不同的工作,讓年輕人能夠一起加入部落工作。而為了避免怠惰心態,同時亦規劃了配套制度,鼓勵大家努力工作。

倚岕˙蘇隆說明,公共基金除了發放薪資之外,亦提供部落族人全額的教育、醫療補助,而婚喪喜慶、家屋建造等也都支援。當颱風過後,有時道路中斷,以致於一、二個月沒有遊客,他們都還能靠基金維持基本生活。而在這套制度下長大的部落青年,若離開部落出外工作,也會要求他們將其薪水部分回饋到部落基金,而其享有的福利比照部落族人。部落青年拉互依‧倚岕(Lahuy Icyeh)表示,Tnunan-Smangus有著嚴謹的會計制度,甚至還特別學習使用最新的會計電腦軟體。「每一分錢都記得清清楚楚,才不會造成糾紛。」拉互依‧倚岕說。

DSC_6609 圖文:這樣以木頭搭建的便橋,已經是部落對森林步道開發所能接受的極限。(攝影:徐沛然)

目前面臨的困境

目前仍有兩成的部落族人沒有加入Tnunan-Smangus。倚岕˙蘇隆表示,一些從山下遷居回來的族人,因為部落目前所能提供的薪資仍和山下有一段落差,一時間還無法接受,因此選擇自行開設民宿。倚岕˙蘇隆認為,還需要更多溝通與努力,才能讓全部落的族人都加入Tnunan-Smangus。

土地共有制度在執行面上仍遇到一些阻礙,倚岕˙蘇隆表示,主要是法律問題。台灣的地政單位曾回應,土地共有這件事情,在登記上有困難。目前司馬庫斯的作法是,和每戶族人簽訂契約,並立下傳統的誓約,讓土地由部落集體使用。他認為,最重要的就是不能引進財團,或是賣出土地,否則部落將會喪失經營的主權。

拉互依‧倚岕認為,即使在法律上,政府並不承認部落是自治實體,但透過經濟合作,並由部落會議共同決定未來方向,司馬庫斯就已經是實質自治。

文化保存的努力

除了自治、生存,保存自身文化也是一件重要的工作。拉互依‧倚岕表示,部落會由族人自行開設包括文化、語言、傳統手工藝等課程。「文化保存不能等」,他強調,如果一切仰賴政府政策,甚至等相關法案立法完成,就來不及了。

據了解,即便會說漢語,但族人間平常溝通都使用泰雅母語,這是部落對自己母語文化的堅持。目前司馬庫斯部落正在募款以建立「泰雅民族學校」,希望未來能讓年輕人留在自己部落學習,傳承完整的「泰雅民族知識」。

DSC_6615 圖文:茂密翠綠的竹林,是重要的自然資產。(攝影:徐沛然)

對風災的看法

此次莫拉克風災,許多原住民部落嚴重受損。倚岕˙蘇隆表示,部落的傳統知識早已記載各種天災的存在。但如果土地沒有過度開發,天災對生活造成的破壞其實不大,即使颱風來臨也不會有土石流。他指出,林務局為了開發山林,大規模地砍樹,再重新種植樹木的作法,嚴重破壞原始植披,是山崩、土石流的兇手之一。

「很可惜,因為過度開發,讓部落失去了自己的根。」風災過後,曾去阿里山運送物資的農業部部長感慨地說。部落議會總幹事優繞‧依將(Yuraw Icyang)表示,部落每一年都種很多樹,而且不亂砍樹。即使水蜜桃的經濟價值很高,仍然僅在限定區域內栽種。

談到遷村,優繞‧依將指出,強制遷村是讓原住民跟自己的土地、地理、歷史切斷,是非常粗暴的作法。倚岕˙蘇隆則認為,如果真的得遷村,那要遷到部落想去的地方,並給予足夠維生的腹地。「不過,以我自己的經驗,平地也未必安全。」倚岕˙蘇隆說。

拉互依‧倚岕表示,自Tnunan-Smangus成立後,經常有許多社區工作者、發展協會來到司馬庫斯交流,他本人也經常受邀至其他部落分享司馬庫斯的經驗。但他強調,「每個部落都有自己的特殊性」,部落的位置、資源、文化、民族等等都不一樣,司馬庫斯的模式無法直接套用。但拉互依‧倚岕建議,各部落在發展組織的過程中,需充分掌握內部可用的人力以及資源,才能夠走出一條自己未來的方向。

回應

由部落族人共同規劃土地的使用,集體經營司馬庫斯的旅遊觀光,所得利益均分,並建立一套完善的福利制度,實現了部落自治的小型共產社會。

向司馬庫斯勞動合作社致敬
向永續發展致敬

本篇報導內容似乎缺少了「新聞查證」與「平衡報導」的新聞寫作要領,或許是全篇原意照採訪對象所述刊登所致。我們不能質疑記者本身,因為目前所有媒體到司馬庫斯採訪……在專人陪同下永遠只採訪那些參與共同經營的人士,如樣版般地呈現完美意象,我只能說: 「記者們也是受害者!」。 對司馬庫斯共產社會體制的經營模式歌功頌德不是壞事,但一面倒的報導方式卻有可能無意中成為「為虎作倀」的推手。

在此幾個不同角度的觀察提出,提供廣大閱聽者另一個面向的思考:
在報導中,頭目指出許多憂慮如下:
一. 「擔心土地被賣給外人」
事實是: 原民地買賣有其身份限制,買賣不易! 且實際上該部落裏也沒有任何居民想賣土地,在該部落裏唯一發生土地糾紛的就是停車場的使用權之爭,勞動合作社佔據私有地逕行運用,目前正調解中。

二. 「林務局林管處想在司馬庫斯成立森林遊樂區」
其實林務局若能在司馬庫斯成立森林遊樂區,優先聘用當地住民,增加就業機會,這絕對是好事,林務局也不可能徵收民地(目前司馬庫斯部落土地大都已劃為原民私有地,林務局不想也不會跟原民會過不去)。對照其他地區發展,林務局興建森林遊樂區並不會對周遭居民生計造成衝擊,反倒是明顯地促進了該地區的發展。對於林務局……頭目選擇埋石立誓,禁止林務局官員越界一步。

三. 「少數幾個從山下遷居回來的住民,因為部落裏薪水不如山下,所以一時間不能適應?」
事實是: 司馬庫斯住民學歷極低,調皮地說…爛到爆! 你能想像在這個年代,現年卅歲的住民只有國中畢業的學歷嗎? 這種學歷在平地工作只能打打零工罷了,如果如”頭目”所言「外地薪水高」……那這些人何必回到部落裏?就是因為外地活不下去了才會山上吃野菜、老鼠,不是嗎? 因此,頭目的弦外之音,簡單易測……只要想回部落就非要加入組織,不能有私人之自由意志或行為。

綜上所述,「頭目」如果不是多慮了,那就是擔心辛苦建立起全台唯一”完美”制度遭到挑戰!

最後,對司馬庫斯部落長期以來的關注與觀察:
1.司馬庫斯神木是國家所有,林務局轄管,屬全民共有共享,我們尊重司馬庫斯所有住民過去以來的辛勤守護,但不可自擁神木管理權,再巧立清潔名目,攔路強迫繳費。試問: 如果遊客只是路過部落到神木區,會不會也要收清潔費呢? 這唯一一條通往神木區的路如今卻被設了收費站,不但違法,造成社會觀感極差!
2.司馬庫斯勞動合作社成員應尊重部落裏其他原住民的自由意志,這是一個民主法治的時代,不可以有逼迫、要脅、檢查信件、攔車檢視等侵犯人權自由的作為。也不該片面制訂公約,涵蓋箝制所有住民遵守。

3.司馬庫斯未來不該只有共產社會共同經營,自由經濟模式也應該被允許存在,這是司馬庫斯勞動合作社成員必須要認清的趨勢,也必然要自我調整、坦然去接受的事實!

這事好像看起來不單純!雪白杉提出的點不錯,很公平!
我以前去司馬庫斯就覺得氣氛怪怪的, 整個活動內容比較像是佈道大會。
看很多關於司馬庫斯的新聞也都是抗議抗議! 他們這個組織好像很激進易怒,不好溝通吧?
害我聯想到國外的「基本教義派」,也許大家要注意這樣的組織將來會不會變了質?

我也去過司馬庫斯
卻不明白你們所說的怪怪的,所指為何

難道是因為部落的人,不像其他觀光地區,"熱情"接待嗎?
難道是因為部落的人,有其主體意志,不輕易被外力所左右,就被形容為激進 易怒嗎?
難道是因為部落主張傳統領域,並且實質的擔負起巡山復育的責任,做的太好了,林務局怕被比下去嗎?

雪白杉說的一點都不對,
難道你不知道,林務局所經營的遊樂區,正在打算BOT 或 OT移轉經營嗎?
難道你不知道,所謂林務局僱用原住民是一句空話嗎?,林務局的正式員工當中,原住民的比例不到5%吧,甚或更低吧!

雪白杉,你是中華民國的好國民,念茲在茲神木是國有的
你最也能主張,濁水溪的河口是國有的,政府不該南岸賤賣給六輕,現在又要把北岸賤賣給國光石化,
雪白杉,你肯定林務局的經營,那麼你最好告訴全台灣的人,林務局每年的造林預算都分到哪裡去?,為什麼林商永遠只有那幾家!

我覺得司馬庫斯這樣做沒有錯!
不用也不要相信公家機構跟政府,那些政策一天到晚都在改變!部落如果依循和跟從,將會無所適從!
所以自己來、自己做,才是部落發展的契機!
PS我超不相信林務局跟水保局,他們是很多事情的根本元兇啊~~

好啦好啦不要吵了

吵那麼多年

就讓司馬庫斯獨立好了,司馬庫斯共和國萬歲!

神木 又不是只有司馬庫斯有! 旅遊也不一定要去司馬庫斯ㄚ

該怎麼說呢 煩死了!

土地共有可以登記吧?
像我們家祖先的公地就是N個人共同持份(地籍登記),要處份土地都是按規定由委員會投票決定,要全部登記成一個單位所有或許不行,但登記成大家持份共有就沒問題啦!

我在 1981 年從宜蘭鴛鴦湖走到司馬庫斯。我帶的登山隊想借教堂睡地板,結果有一戶人家讓我們住宿‧燒柴煮熱水給我們洗澡、拿全新的棉被給我們用、陪我們聊了一晚。隔天,還幫我們背了一些背包上下溪谷走到新光國小(約兩小時急陟的上下坡,那時車子開不到司馬庫斯)。

他們分文未取。

及(即)時性的溫暖,讓人倍感溫馨與感動。

及(即)時性的溫暖,讓人倍感溫馨與感動。

印象中山裡面的人是比較熱情
但是我們(學者 遊客 媒體)現在好像不該有這樣的期待...

  昆蟲的經驗見證了該地區變化。1981年的司馬庫斯是美好的, 當時神木還未被發現,所有的居民都認命地與天地共存。

  但很多事情可能因時空而改變,司馬庫斯的重大變化,目前大致可以神木的被發現為分水嶺,神木區的發現為地區帶來了龐大商機,這是對長期貧困卻樂天知命原住民一時間無法想像和適應的寶藏;其二是發現神木後十年,部落居民遠赴以色列並帶回集體農場模式發展觀光,但集體農場模式是以色列為安置東歐人民流竄境內由政府指定撥地經營,這與司馬庫斯住民已擁有私有地再捐拿出共同經營方式略異,因此始終存在紛爭。

  如果,沒有神木,司馬庫斯只會有悲情,因為山中生活太清苦;有了神木,帶來商機,卻也伴隨紛擾抗爭。神木對司馬庫斯是福?是禍? 無法論斷!
 
無論他們以何種制度經營司馬庫斯,希望他們最終能找回過去的1981年的純樸與溫情,沒有分別心或內部排擠效應,全面照顧部落,這才是真的上帝的部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