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代質疑貓纜水保款 北市府:無不法

2009/09/15

【中央社╱台北15日電】

2009.09.15 04:07 pm

台北市議員徐佳青今天表示,北市府編列貓纜水保工程預算新台幣2500萬元,但塔柱施工卻未施作,質疑經費流向。北市府工務局今天說明整個工程施作流程,強調並無涉及不法。 

針對徐佳青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的質疑,北市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表示,北市貓空纜車系統新建統包工程沿線有25座塔柱,除1座未位於山坡地範圍無須提出水土保持計畫送審外,編號「14」、「19」塔柱週邊須施作護坡,依規定提送簡易水保申報書由產業發展局審查。

新工處指出,其餘22座塔柱因都是單純土木工程,未涉及改變地形、整地行為,且非屬建築物,經統包廠商水保技師簽證說明向產業發展局申報,並獲同意免擬具水保計畫。

至於付給春原營造公司新台幣2500萬元,新工處表示,款項是辦理貓纜場站(園內站、轉角 2站、指南宮站、貓空站)及聯絡道路水土保持設施費用,一切施工估驗計價都核實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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