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環保能源合作的前路

2009/09/26
Kenneth G Lieberthal(李侃如)

【明報專訊】美國布魯金斯學會研究報告摘要 作者:Kenneth G Lieberthal(李侃如)——美國布魯金斯學會約翰桑頓中國中心總監

哥本哈根會議將於12月舉行,美中對環保能源合作的改變,反映了美中兩國的發展。美中具體合作項目,仍未超出去年6月簽訂的《美中10年能源與環境協議框架》。2009年餘下的3個多月內,北京的領袖峰會將於11月舉行、12月則有聯合國哥本哈根會議,兩個會議可以把上半年的努力,轉化為具體成果。

中美應簽訂雙邊協議

美國就設排放溫室氣體上限及排污交易的立法,是近期焦點之一。反對者其中一項理據是,面對中國的競爭,這將影響美國的競爭力。中國方面則以立法的成敗,判斷美國對排減有沒有承擔。ʊ巴馬政府視與中國的能源合作為反擊反對者的理據,因為反對者都以為中國沒有為減排做什麼。無論如何,美國的法例要在哥本哈根會議前通是不太可能。

美國與中國於09年7月簽訂的《氣候改變、能源及環境諒解備忘錄》令人鼓舞。如果可以,兩國領導人應該11月在北京,就環保能源合作簽訂雙邊協議,若協議能提供日後合作的指導原則、兩國優先處理的問題、具體實施的計劃及次序,這將會大大推進兩國合作。

哥本哈根的會議,不太可能就二氧化碳的排放達成全球協議。各國政府應該重新思考,哥本哈根會議怎樣才算成功,即使會上達不成排減協議,也不會挫敗全球減排溫室氣體的決心,影響日後的討論。

若參與各國接受一個框架,處理透明度、排放量、如何落實執行及一視同仁等問題,做到這一點,哥本哈根會議將會相當成功。但在目前,很多基本的問題仍然未解決。

美國和中國可以做一些東西,增加哥本哈根會議成功的機會。它們可以合作,為大會重新界定一個大家接受的成功準則。中美若達成能源合作協議,將為哥本哈根的會議注入強心針,同時也會增加兩國的重要性。最後,北京與華府可以在其他領域上各自發揮影響力。

若中美通力合作,哥本哈根會議的期望便可以大一點,更有望在《京都議定書》失效前的2012年達成另一個協議,但這需要雙方領導層巧妙地合作,及成功駕馭國內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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