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主委,非關門禁!小姐贊成合理門禁!主委莫再專斷獨行、欺壓弱勢!要求主委公開辯論大樓公共議題!性工作者願作好厝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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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2

採訪時間:2009-10-02,下午兩點半。

地點:日日春協會萬華辦公室 (台北市萬華區永福街812樓,近康定桂林路口)

發言:萬華『養家賺吃查某』(性工作者)代表數名

協辦: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

聯絡人:日日春秘書陳星喬 0968-655-821 

今天媒體報導,北市某棟大樓因流鶯反對住戶設置門禁提議,還連署罷免主委,是「乞丐趕廟公」的行為。流鶯姐妹要出面向社會說明:性工作者也很在乎、並願一起維持社區的安寧與秩序,我們之所以連署罷免主委,非關門禁,而是反對主委種種專斷獨行的作風,甚至仗著權勢,勒索苦命流鶯! 

(問):萬華的『養家賺吃查某』,是否抗拒門禁? 

(答):萬華的『養家賺吃查某』,支持大樓有合理的門禁管理、合理的出入管理,萬華的『養家賺吃查某』也希望維護社區安全。主委對媒體說,萬華小姐堅拒門禁,是污衊!是為了掩飾自己惡行的說辭!

(問):萬華『養家賺吃查某』為何要罷免主委? 

(答):因為主委才是真正公共利益的妨礙者。

主委任內經常未取得住戶(區分所有權人)共識,就對大樓進行重大改建(如拆除停車場遮風用的牆壁、如在防火巷建立柵門)甚至以在防火巷建立柵門的行動,影響公共安全甚劇。 

如果許多大樓公共議題的決定,真的由『區分權人會議』共同決議,小姐絕對尊重。

(問):小姐認為主委最惡質的地方?

(答):藉著小姐弱勢非法身份,搜刮利益,小姐來當賺吃查某已經夠不得已,主委還語帶恐嚇的威脅,只要你是上班小姐,就要每個月多交一千塊。還威脅屋主,如果租給上班小姐,就罰三萬。善待小姐的管理員,被無故開除,欺壓弱勢,莫此為甚。

(問):只有小姐想要罷免主委嗎? 

(答):故想要罷免主委的人,不只是小姐、也有很多住戶,因為主委的行為,住戶亦非常不同意。(照片二,住戶的字跡)(住戶聲音檔

(問):小姐是否不尊重住戶、小姐是否『乞丐趕廟公?』

(答):錯!小姐很努力當好厝邊。主委抹黑小姐說,小姐是『乞丐趕廟公』,罵小姐不顧及住家利益,事實上,小姐很願意尊重住家。例子:主動掃地、幫忙殘障的鄰居進門。小姐願意當好鄰居、好厝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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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日期: 
2009/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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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我是鑽石大樓的住戶,主委要實施門禁措施,是依據98年9月19日區分所有權人強烈要求的,非主委獨斷行為,而是這些流鶯太囂張,長期佔據騎樓拉客,影響附近居民安全,而這些流鶯卻自己編一些謊言來抹黑主委,實在低級.

除非小姐們是所有權人,
或是大樓的所有權人要求召開所有權人會議,否則沒有什麼機會罷免主委!

請參考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關於防火巷設施問題,或是其他建築拆除建設問題。可以直接打1999向市政府舉報

補充一下 只有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表決通過,才可以變更管理費的多寡。
另外 假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表決通過的事項(例如不能養魚),也是所有所有權人必須要遵守(等於大樓的憲法)

為什麼流鶯在騎樓拉客,就會影響附近居民安全?
這是什麼邏輯?

to paco2046,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沒降偉大拉~
唉~
請問 貴大樓的憲法,有沒有反歧視這一條阿?

你這個假住戶已經搞錯立場了,
這些小姐才是安全上最大的受害者,
希望你別再故意抹黑這些可憐的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