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取巧 勞保不可承受之重

2009/10/06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特稿】

2009.10.06 02:54 pm

勞保老年給付改為年金制後,過去被視為「二等公民」的勞保忽然身價大漲,不但國營事業民營化留用人員想要退公保、加勞保,卅年前才由勞保改公保的私校教職員,如今又想改回勞保。各行各業爭相當「勞工」,固然是勞工之光,卻是勞保基金不可承受之「重」,而為人師表帶頭成為制度巧取者,無視公平正義,對社會與學子更是一大諷刺。

過去勞保老年給付低,每人平均請領金額不過100萬元,根本與公保無法相提並論,因此許多人過去對加入勞保,意願不高。沒想到勞保年金上路後,勞保身價瞬間翻倍,各方想盡辦法改納勞保。

私校教職員之前都是加勞保,卻因為公保條件佳,民國69年又爭取改為公保。今年才透過立委修法,私校教職員完全比照公立學校教職員,可領月退休金,如今又繼續遊說立委,修法改回勞保,並將公保年資併勞保,日後可以兼領第二份月退休金,比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更優。

公保年資改併勞保年資,涉及的不單是身分改變、勞保財務加重爭議,而是社會公平正義問題。只因勞保年金條件更優,任意更改投保身分,連「退還公保年資」的謬論都出籠。正如勞工立委侯彩鳳所說「如果讓私校教職公保年資可以併計勞保,未來勞保費率勢必得大幅調漲,800萬勞工願意嗎?」

對勞工更大不公平在於,勞保年金規定勞保年資必須滿15年才能領月退休金,未滿15年只能領一次金,如果私校教職員或公營事業民營留用人員都可以將公保年資併勞保,對勞保年資未滿15年,只能領一次金的勞工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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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校教職員之前都是加勞保,卻因為公保條件佳,民國69年又爭取改為公保。今年才透過立委修法,私校教職員完全比照公立學校教職員,可領月退休金,如今又繼續遊說立委,修法改回勞保,並將公保年資併勞保,日後可以兼領第二份月退休金,比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更優。

拿鞋子來丟

這篇報導讓我們看出勞委會和記者的心態和水準可悲

六月通過的私校退撫是確定提撥制
和勞退新制一樣(最高提撥三十年 12趴提撥率 四趴報酬率 才有三成左右替代率)
怎麼會是和公校退休金 ㄧ樣
勞退加上勞保的福音是特權嗎
勞保的準備金2600億 880萬人
私校的準備金146億 6.3萬人 誰更有條件領勞保年金呢
ㄧ個月領五萬 這是勞委會故意掰的錯誤資訊
基礎年金家勞退新制
能讓大家階級鬥爭真好

看樣子 要受雇者團結比讓資本家合作還困難

何不去找一下資料
當年為什麼不願意留在勞保體系~
當年私校教師們是如何爭取加入公保的~~
是不是想拉高職業身份在軍公教的體系裡
不願意與勞工成為一群
如今又想回到勞保
真正目的是什麼?
過去又沒人反對他們繼續留在公保
而今自己主動跳出來要求回到勞保
當年他們從勞保跳去加入公保
那些老師們有反對過嗎?
要改正歷史錯誤
就必需由勞保負擔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