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退保1年內 仍可申請給付

2009/10/07

【周書婕/台北報導】

 你知道勞保退保後一年發生事故仍可申請給付嗎?勞委會勞保局日前主動協助一位退保前已罹患疾病,退保後卻因同一疾病身故的被保險人申請死亡給付,解決家屬經濟上的壓力,讓家屬感激萬分。

 勞保局提醒,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傷病事故,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得請領同一傷病及其引起之疾病之傷病給付、失能給付、死亡給付或職業災害醫療給付。

 四十六歲的金先生,原先從事營造業的粗重工作,患有糖尿病。因為經濟來源不穩定,金先生不但沒結婚、也沒有積極治療,沒想到金先生去年二月突然病情加重,不得已只有辭掉工作養病,但最後還是在去年八月撒手人寰,讓家人既錯愕又傷心。

 金爸爸是退伍軍人,家裡有七個小孩,金先生排行老大。金爸爸傷心的說,老大沒有積蓄也沒有保險,過世之後身後事幾乎沒有下落,讓家中兩老一面傷心,卻也要四處找錢。

 金爸爸先是詢問兒子生前的公司,但公司人資卻回答「離職退保已經半年,不能請領勞保給付」為由拒絕幫金爸爸查詢;後來耳聞勞保局每周會固定派人在總工會解答民眾疑問,金爸爸就親自跑到總工會去問。

 當天是勞保局新竹辦事處同仁在現場,一聽到金爸爸的事,馬上告訴金爸爸可以到健保局查詢兒子退保前是否有就醫紀錄,最後順利幫金爸爸領到五個月的喪葬津貼與卅個月的遺屬津貼,合計近七十七萬,讓金爸爸把兒子的後事圓滿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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