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美館要求女勞工驗孕 勞委會:違法

2009/10/16

國立台灣美術館委外的勞務承攬公司,要求應徵女性勞工繳交驗孕證明,台中市政府引勞委會函釋答覆,雇主的要求沒有問題,引起立委質疑。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昨表示,地方政府恐誤解,此一要求已違法,而當事人可再向勞委會提起訴願,補救處理。

立委黃淑英指出,性平會依據勞委會解釋函,回函指,雇主雖要求提供驗孕證明,卻沒有規定離職、留職停薪,認定蔡小姐沒有直接、間接不利,故雇主要求並沒有問題。勞委會表示,函釋並非針對個案判定,台中市政府仍須依個案認定。(記者鍾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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