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藏會:78名藏族人士 獲准在台居留

2009/11/04

 蒙藏委員會今天公布滯台藏族身分認定名單,經認定為藏族的78名人士,將依移民法規定陸續取得在台居留資格。

 蒙藏委員會說,目前已有40人取得居留證與工作許可,蒙藏委員會將持續辦理工作媒合與生活輔導,也會提供生活照護、急難救助與醫療援助等服務,給尚在申辦居留程序的38名藏人。

 蒙藏委員會上午發布新聞稿表示,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6條今年初經立法院修正通過,規定於民國88年5月21日至97年12月31日進入台灣的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未能強制其出國,且經蒙藏委員會認定其身分的滯台藏族可申辦在台居留。

 蒙藏委員會說,依移民法規定,蒙藏委員會負責藏族身分認定,無國籍及其他許可要件的認定屬入出國及移民署權責。

 蒙藏委員會受理134件藏族身分認定案件,經當事人檢具相關證件、書面資料提出申請,並逐一進行意見陳述作成記錄後,召開審查小組會議逐案審查。蒙藏委員會9月全部審查完成函送移民署,由移民署准駁居留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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