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13
* 2009-12-13 * 新聞速報 * 【中央社】
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台灣近海漁權糾紛與外籍漁船越界問題嚴重,但行政院海巡署不論在設備或是人員教育訓練都有所不足,要求海巡署應充實硬體設備與人員專業訓練。
立法院預算中心在「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主管97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中,做出上述表示。
評估報告中指出,台灣專屬經濟海域與日本、中國大陸、菲律賓重疊,歷年來漁船屢屢遭受日本、菲律賓等國的公務船與民船驅離、甚至扣押,去年6月間聯合號海釣船遭日本保安廳巡防艦撞沉、今年9月遭日本扣押的福爾摩沙酋長2號、10月間尋求庇護遭日本刁難的漁群166號等事件,都引發民怨。
但綜觀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擁有的船艦,絕大多數是適合於24海浬內的巡防艇,以防堵走私、偷渡、近海漁業巡護為主。遠距離專案勤務艦艇僅有19艘,最大船艦僅有1800噸級,與日本配置有可載直升機的5300噸級大型巡邏艦無法相比,「無怪乎讓人質疑海巡署之護漁能力」。
此外,預算中心表示,海洋巡防總局所屬人員大多以警察人員任用,但是因應重大海域糾紛或海洋污染事件的訓練,除了每月8小時的常年訓練外,每年也僅有40小時的課程。海上執法、海洋保護及保育訓練課程,占年度訓練課總時數最多僅8.11%,能否因應重大海域糾紛或海洋污染事件,值得商榷。
預算中心指出,近年來台日漁業糾紛頻仍,緊急重大海洋污染事件層出不窮,海洋巡防總局除了應購置艦艇充實硬體設備外,同時應重視專業人員培訓與海巡人員的專業訓練,提升護漁執行效能。98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