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城區域計畫 審查通過

2009/12/19

【聯合報╱記者吳佩玲/桃園報導】 2009.12.19 03:06 am

桃園縣政府積極推動的「桃園航空城區域計畫」,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專案審議,在縣府3個處的處長列席專報告下,通過核定全案,成為國內首例由地方政府擬定、獲內政部核准的區域計畫。

桃園縣新科縣長吳志揚早就獲得訊息,他與國民黨秘書長金溥聰相會時,還特別分享這個好消息。「你看,我們蛋白部分(指縣府主導區域)還跑得真快」,吳志揚還未就職,已把區域計畫獲核定,當作送給他最好的就職大禮。

桃園航空城區域計畫面積達6150公頃,縣府規劃八大功能分區,包含機場專用區、自由貿易港區、航空服務生活地區、機場相容產業區、經貿展覽園區、農產加值展銷區、濱海遊憩區、生活機能區等。

其中機場專用區及自由貿易港區將由交通部依「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及「機場園區綱要計畫」擬定特定區計畫辦理整體開發,作為航空城發展的核心,這部分就是屬於蛋黃部分由中央來主導;而外圍的蛋白部分,功能分區將由桃園縣政府主導發展,透過開發許可程序加速航空城整體發展。

桃園航空城計畫已列為政府愛台12項建設計畫的旗艦計畫,縣政府表示,航空城區域計畫將指導航空城地區之整體發展,整合中央及縣府相關公共建設資源,結合台北港以雙港聯運方式,發展桃園航空城為東亞轉運中心。

該計畫經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通過後,縣府將儘速完成相關修正作業,並經內政部核定後再公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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