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業也需海水淡化廠

2009/12/22

* 2009-12-22 * 工商時報 * 【劉朱松/台中報導】

 海水淡化廠不再是解決離島飲用水的專利,台灣本島也有意跟進。經濟部水利署昨(21)日表示,為因應桃園新興工業區的開發與高科技產業的用水需求,該署將在桃園規畫1座日產量3萬噸的海水淡化廠,預計民國101年9月完工產水,就近供應桃園科技工業區的產業用水。

 水利署表示,台灣最早的海水淡化廠,是台灣電力公司核三廠的電廠用水,該廠於民國79年投資2.06億元,興建海水淡化廠,藉以供應核三廠的冷卻用水,及小部分民生用水所需。

 水利署強調,台灣本島的海水淡化技術,雖然已進步很多,但每單位產水成本,以台灣每噸海水淡化成本約30至50元之間,仍遠高於傳統水庫供水的水價。所以,台灣本島過去一直以開發天然水資源為主,並沒有大力推廣海水淡化廠。

 不過,台灣高科技產業在製程中,不容許有缺水的危機,否則,製程中的半成品與材料,恐將全部泡湯。舉例來說,高科技廠商遇到20%的缺水,即可能造成50%的製程停擺;另遇到枯旱期的缺水危機,高科技廠商造成的損失風險,還會更高。

 水利署認為,台灣本島的海水淡化廠,現階段將以供應高產值且缺水將造成嚴重損失的高科技產業為主,這樣海水淡化廠的營運,才具有經濟效益。

 再者,未來台灣本島或離島的重大開發案,未來開發業者也應規畫自備水源,以免影響當地供水的總量管制,在此情況下,海水淡化廠,未來將是業者自備水源的選項之一。

 水利署表示,未來公、民營的工業區或科學園區開發案,若當地無傳統水資源,該署將要求開發單位建置海水淡化廠,或使用再生水等水源,且3 年後,該署每年將編列1、20億元的預算,推動上述設施,讓20年後,包括再生水及海水淡化等多元化水資源,約占台灣供水比率可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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