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國藉家務工聯合遊行,爭取家務工國際勞工公約》(Hong Kong)[全球]

200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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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盟聯同屬下的香港家務助理總工會、印尼移工工會、泰國移工工會,以及其他十多個外傭組織,於國際人權日(12月10日,星期天),由維園遊行至政府總部,要求特區政府支持在明年2010年6月國際勞工大會上,為保障家務工權益訂立國際公約。

家務工的數目,一直是全球其中一類人數最多的行業,家務工佔勞動人口的比例,在發展中國家是4-10%,已發展國家是1-2.5% 。在香港,家務工總數超過30萬,佔香港就業人口8-9%,相比其他國家,這比例屬全球最高之列。遊行團體認為,香港的家務工,無論是本地或移工,沒有得到應有的保障和平等的對待,家務工人權遭剝削,政府卻無動於衷。以下為其中一些實況:

- 無良中介公司壓榨工人血汗錢,中介公司超收中介費($9,000-$21,000,相等於外傭3-7個月工資),中介公司更強迫工人簽署空頭及財務公司借貸文件,令工人陷於巨債之中,又扣起工人護照,令工人不敢反抗,工人慘變強迫勞動,形同奴隸;

- 低工資、刻扣工資:家務工作是最低薪的行業,調查顯示,本地家務助理收入極低,七成家務助理收入低過每月$3,500,一半人月入二千以下。外傭工資平均時薪僅得$8-$11 。而且,遭僱主非法扣薪的情況嚴重,超過三成印尼家務移工被刻扣工資。家務工工時長:本地家務助理為求餬口,得多找幾份工;外傭工時也長,調查顯示只有 1%外傭每天工作8小時,其餘工作16小時 。

- 政府帶頭歧視家務工,政府多次為全民制定的立法保障,特別排拒保障家務工──2000年底實行的強積金的強制供款規定,唯獨是不包括家務工;今年政府的最低工資立法草案,又單單不包留宿家務工。在又單單針對外傭,制定歧視性出入境規例──兩星期遣返規定,這規定讓外傭遭受更多剝削。

- 家務工遭受暴力、虐待和性侵犯情況嚴重,然而,外傭往往因中介費巨債、被扣起護照、兩星期遣返規定等而被迫啞忍暴力。

- 本地家務助理工作密集,九成家務助理患有職業性勞損,三成家務助理因勞損而被迫轉行。

- 僱傭條例「4.18」規定(連續為同一僱主工作,連續4星期,而每星期須滿18小時以上,方可獲僱傭條例有薪假期、遣散費等大部份保障),令服務於多個僱主的本地家務助理沒有平等和應有的勞工保障。

遊行團體認為,從事家務工的人,往往是社會最弱勢,並最易受到全球經濟危機打擊的一群。失業問題令外傭和本地家務助理增加,物價上升令低薪家務工難以支持他及家人的生活開支。她們認為,為家務工訂立法規及保障,實在刻不容緩。

國際勞工組織(ILO)將於明年國際勞工大會上,討論為家務工訂立國際勞工公約或文書。為此,ILO在今年4月向成員國發出問卷,就如何落實保障家務工尊嚴工作諮詢意見,ILO亦要求各國政府,諮詢有代表性的勞工及僱主群體。然而,香港政府卻沒有向中國中央政府遞交意見,也拒絕遞交家務工團體及職工盟所遞交的問卷回應意見。遊行團體批評,香港政府嚴重失職失責。

一眾遊行團體,透過遊行向香港政府遞交請願信,提出以下要求:

1. 支持為家務工訂立國際勞工公約;

2. 停止對家務工一切形式的暴力、剝削和歧視;

3. 停止超收中介費、以及中介公司對家務工欺凌及剝削行為;

4. 停止刻扣工資、要求最低工資人人有份;

5. 取消外傭兩星遣返規定;

6. 把無良中介公司及黑僱主列入黑名單;

7. 保障家務工享有尊嚴的工作條件,包括合乎尊嚴的工資水平、工時限制、對留宿家務工提供合理的住宿條件等;

8. 制定全民退休保障;

9. 制定家務工職業傷病中央補償基金;

10. 取消僱傭條例「4.18」規定,保障兼職散工;

11. 香港及外傭輸出國簽訂雙邊協議,保障外傭在遷移過程中免受剝削;

12. 香港政府及各外傭輸出國制定有效措施保障外傭在海外工作、在出入境過程及回國後的生活;

13. 落實聯合國及國際公約,保障家務工權利。

各外傭團體亦將同時向外傭輸出國(印尼、菲律賓、印度、尼泊爾、泰國、斯里蘭卡等)政府提出相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