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河市聯合開發案 監院糾正3機關

2010/01/13

美河市聯合開發案 監院糾正3機關 http://www.cdnews.com.tw 2010-01-13 22:03:53 王鵬捷/綜合報導

 台北捷運小碧潭站聯合開發案「美河市」正對外預售,不過,監察院調查發現,內政部、台北市政府及台北縣政府在辦理這件聯合開發案過程有違失,今天通過糾正案。

 中央社13日報導,監察院通過監委黃煌雄、劉興善提案,糾正內政部、台北市政府及台北縣政府。

 監察院指出,台北捷運小碧潭站聯合開發案,由日勝生公司取得投資興建權,預定興建16棟高層建築,其中13棟住宅已用「美河市」之名,對外預售當中。原地主自救會集體向監院陳情,指台北市政府辦理聯合開發案過程,疑似違法徵收沿線土地,也沒有讓大多數地主參與聯合開發,導致地主權益受損。

 糾正案文指出,監委調查發現,相關單位的確有違失。內政部及台北縣政府漠視都市計畫與都市設計的願景,導致投資者得以藉聯合開發名義,超出細部計畫實質計畫的規劃目標,在捷運系統用地上,利用聯合開發及其他獎勵所得樓地板面積,興建容納戶數2417戶的16棟大樓,並設置高達2614個停車位,而且法定空地不足,嚴重破壞都市均衡發展與居民生活環境。

 糾正案文表示,這項聯合開發案銷售總值達新台幣260.39億餘元,台北市政府分配總權值為94.1億餘元,是台北市捷運局歷年來聯合開發案最大的開發量體。

 糾正案文指出,台北市政府捷運局在辦理權益分配評估作業過程,並沒有先就辦公室、商場、住宅大樓等產品未來處分效益或經營風險,詳細分項評估,過程不妥適。另外,在辦理捷運獎勵樓地板面積委建費用折抵建物及停車位的決策過程,也缺乏公開透明的評核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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