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12
【經濟日報╱記者余麗姿/台北報導】
2010.01.12 10:04 am
金融機構整併後精簡人力作法,曾引發銀行員上街抗爭。勞委會翻修勞基法,擬規範金融業合併不能裁員。 (本報系資料庫)
勞委會昨(11)日公告勞基法修正草案,將翻修事業單位併購、轉讓規定,首度引進採用「買賣不破僱傭原則」,金融機構若有合併、分割等情況,所有員工必須全數隨同移轉,勞動條件也必須照舊,650萬名勞工權益將獲得保障。
勞委會官員表示,勞基法修正草案即日起上網公告徵求各界意見,為期一周,預定2月報行政院核定,勞委會並同步提出企業併購法修法建議案,將企業併購法中適用範圍的合併、分割案員工權益保障方式,比照勞基法。
勞委會指出,若屬一般股份有限公司的併購,適用企業併購法;勞基法則規範獨資或合夥等事業單位。另外在金融機構合併法中,併購員工相關權益,則依勞基法處理。
一旦修法通過,銀行、保險及證券等金融服務業的併購行為,將適用新原則。官員指出,未來金融機構併購成本、嫁金將會增加,併購後員工的權益會得到保障。
勞委會指出,這次修法大修勞動契約章,是25年來大修法,共有四大重點,包括增訂派遣規定、放寬定期契約期限、增訂競業禁止條款、違約金及最低服務年限規定、修正事業單位併購轉讓的員工權益。
在勞動法律學者等支持下,這次引進國外的「買賣不破僱傭原則」,目前德國、日本已實施一部分,保障企業併購後的員工權益。
【記者蔡靜紋/台北報導】勞基法修正規定金融機構「併購不能裁員」,引發金融圈議論。多位金控業者認為,根本是管太多,將不利金融業的整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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