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21
〔記者曾德峰/北縣報導〕行政院經建會小組昨天通過淡江大橋建設計畫,並決議將建設期程由原規劃10年縮短為6年,預計104年完工,後續由交通部、內政部營建署及台北縣政府協議分擔財務。
預計104年完工
台北縣政府交通局表示,經建會小組通過淡江大橋興建計畫後,下個月底將交由經建會召開大會審議,預期可順利通過。
淡江大橋主要規劃在淡水河口,工程包括淡水端連絡道(長度1.5公里)、主橋(長度900公尺,路寬32.8公尺,單向含2快車道、1機慢車道、人行道及路肩),以及八里端連絡道(長度6公里),建設經費141億元。
交通局強調,淡江大橋從民國83年規劃,縣長周錫瑋上任後持續推動,去年3月副總統蕭萬長視察時允諾儘速興建,行政院院長吳敦義3日視察淡海新市鎮時,也提及為配合淡海新市鎮發展計畫,應儘速進行環境差異分析。
連接淡水與八里
縣政府認為,淡江大橋完工後將是台灣新地標,淡水往返八里不須繞行關渡大橋,可縮短15公里路程,尖峰時段可節省45分鐘車行時間,分擔淡水及北海岸部分車流,改善台2線交通,也提供北海岸3座核電廠更便捷的逃生路徑,還能擴大台北港發展腹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