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日期: 2010/02/21links_weblink_url: http://www.lex.idv.tw/?p=1864本篇先介紹團體協約之適用範圍,以及同時有多數團體協約可資適用時,其適用順序為何。接下來,再說明團體協約之效力:依團體協約內容性質之不同,團體協約會有兩種不同之效力,債法性效力與規範性效力,其拘束對象亦有不同;且團體協約在期間屆滿後、新約簽訂前,就勞動條件之約定,會發生餘後效力。 主題: 勞工資料來源: 張清浩律師的部落格建議標籤: 團體協約法 臉書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