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警總躲貓貓 司馬文武大談抓耙子

2007/07/16

江慧真/專訪

「時下年輕人,恐怕難以想像當年和警總躲貓貓,欺敵過招的驚險情形!」資深媒體人江春男(即著名政論家司馬文武)感慨地說。解嚴二十周年,這位當年投入黨外雜誌,整天與情治單位周旋、爭取新聞自由的資深媒體人感觸最深。

民國六十年代末期堪稱是黨外雜誌最蓬勃時刻,「因為拿筆的人和群眾結合在一起了。」當時黨外雜誌「八十年代」總編輯江春男回憶,所有出版品都必須通過層層檢查;一開始是刊後審查,後來卻演變成每期都查、每本都抓,連內容都不知道寫什麼,警總就下令查禁。

江春男說,警總的監視、盯人和電話監聽,從印刷廠、打字小姐、記者編輯、運送工人無一放過,而查禁理由永遠千篇一律:「貴刊報導明顯動搖民心、影響士氣、歪曲事實,違反出版宗旨」。但問題是每次他問前來查封的警總,到底哪一篇文章哪一句話歪曲事實?又根據哪一條法查禁出版?警總的人總是臉色為難,得到的答案也永遠支支吾吾、語焉不詳。

他表示,當時印刷廠如果知情不報,將被處數萬元罰金;但如事前通報密告,則可得一、兩萬元獎金,為數不可說不大。辦黨外雜誌的同好就模擬出一套遊戲規則,故意先用電話彼此通報「晚上八點開印」,對警總「聲東擊西」,但其實雜誌老早趕在傍晚五、六點前就已全部印妥。

沒多久,這招便被識破,於是改成「加印兩千本」:就是先印好兩千本,在那邊等著警總來拿,「警總有東西帶回去交差、才可以領獎金!」等警總前腳一走,印刷廠馬上重新啟動機器,再印上幾千本,還是可以偷渡成功。

「警總後來才發現不對,雜誌怎會愈禁愈多?」江春男形容,東窗事發後雜誌還是通通被帶走。平常大家總是和警總吃飯喝酒搏感情,最後愈查愈嚴,大家只好玩真的:警總一來查雜誌、搞蒐證,雜誌社的人也衝出來拍照。回去馬上把照片,登在下期雜誌上,還下個「抓耙子」標題讓他曝光,搞得警總得換人跟監。

他表示,當局最後也祭出最有效的「經濟制裁」,只要查到違禁出版品,就動用刑事民事,罰高額罰緩,例如陳水扁當時就被罰了兩百萬元,確實給媒體造成相當大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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