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7
民視單則影音新聞 / 2010/03/17 洋華光電爆勞資爭議 員工陳情
知名的手機觸控面板大廠「洋華光電」爆發勞資糾紛,被員工指控每個月加班時數高達100小時,但洋華卻違法以「底薪」算加班費,員工為此組成工會爭取,沒想到這些工會幹部突然被公司資遣,17日有數十人到勞委會抗議。
喊出心裡的委曲,眼淚也忍不住掉了下來,羅彩鳳在洋華光電2年,每年考績都是部門的前幾名,卻被無情資遣,3月10日,和她一樣突然被資遣的還有5名工會幹部和14名會員,他們懷疑會丟工作,因為去年底他們成立工會,要爭取合法加班費這件事。
根據勞基法第11條規定,除非企業發生歇業或轉讓時;虧損或業務緊縮時;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或是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才能依法資遣,洋華員工認為沒有達到資遣要件,為爭取工作權,他們希望勞委會可以為他們向洋華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