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保護費變回饋金
環團要求凍結、檢討

2010/03/19
苦勞網特約記者

責任主編:陳詩婷

3月22日為聯合國所定之「世界水資源日」,近年來,台灣水資源缺乏的問題日益嚴重,今(3/19),環保團體召開記者會,批露經濟部水利署在2006年起,累積達30億「水源保育與回饋費」的利用,在「水源保育」的這個目的上,只支出不到2%,其餘都用在與這個目的不符的項目上,環團質疑這筆經費的運用資訊不透明,要求立委將這比預算暫時凍結、全面檢討。

來自台南,長年經營烏山頭水庫污染議題的台灣電磁公害防治協會理事長陳椒華、來自屏東、關心高高屏地區水資源議題的屏東環保聯盟理事長洪輝祥,以及來自彰化,深受以國光石化、中科三、四期污染,以及其相關水利設施威脅的彰化環保聯盟施月英,在「世界水資源日」前的這個記者會上,不吐不快地把各地的問題說了一遍。

台南地區的曾文、烏山頭、南化水庫,在莫拉克風災之後,淤積情況更加惡化,水源區的道路建設等開發工程,造成更嚴重的負擔;高高屏上游的欄河堰,造成下游高灘地的地下水補助不足,威脅生態與民生用水。而彰化絕大部分的用水來自地下水,屬於嚴重缺水地區,而政府卻要在這裡設置國光石化、中科,為了這些高耗水產業進行的大度溪攔河堰工程,也將造成下游的生物多樣性遭到破壞。

錯誤的水資源政策,加上大規模人工設施的破壞,恐怕不是任何「水源保育」經費可以彌補得回來的,不過環保團體對水利署的質疑,卻突顯出水利單位對「彌補」這件事情也是毫不在意、甚至根本把經費只是拿來當「回饋金」在用,結果是搞出更多對水源保育更不利的工程出來。陳椒華指著水利署公佈「水源保育與回饋費」的帳目裡,一堆裝潢、買電腦、旅遊、辦廟會、寺廟綠美化…等用途說,這些發「回饋金」方式的經費支出浮濫,而在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週邊,還有大量的經費用在道路工程,這種對於山坡地「環狀剝皮」的工程,只要大雨一來,就全部沖到水庫裏面去,反而造成水源的進一步破壞。而在所有的這些支出裡,只有不到2%的經費,是用在水源保育的工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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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保育與回饋費」是在每家家戶的水費帳單裡收取,不過水費單上只有標註「水源保育費」,但是水利署將絕大多數的款項,都用做回饋金的用途。

「水源保育與回饋費」規定於《自來水法》第11條,在家戶的水費裡收取,而這樣把兩個目的混在一起,給予水利署極大的空間可以便宜行事,面對環保團體的質疑,水利署保育事業組組長張延光就老實不客氣地表示,法律本來就規定可以作「水源保育」,也可以作「回饋費」,所以拿來當回饋金的用途是沒有問題的,完全不覺得這筆向每家每戶強制徵收的費用,這樣用有什麼問題。水利署副署長吳約西表示,經費只有2%用在「水源保育」,是環保團體認定過於嚴格的關係,他們只要看到「工程」二字就認定不屬於「保育」(剪報)。

對於「水源保育」這個目的,真的沒有能做的事情嗎?洪輝祥說,目前台灣光是種植香菇「太空包」所需的木屑,一年就要砍掉3,000公頃的森林(相關報導); 一般農地的休耕補助是6萬5千塊,現在假設為了保護森林,補貼對森林的砍伐,一公頃用8萬塊好了,這樣也只要花掉2.4億,對於30億的水源保育費來說,不算什麼。不過,理論上,在水源保育區中禁止伐木,這3,000公頃被砍掉的森林,也應該不會位於這些區域,以目前「水源保育費」的目的,能否作為「休耕」的用途,恐怕不對這筆經費做全面的檢討,很難真正把它導引到真正能達成目的的方向上去。

立法委員王進士以一個「來自地方」民意代表的經驗說,從這筆錢的用途這樣看起來,是都偏到「補償金」的方向去了,他建議在各地方的應用小組成員裡應該加入環保團體的代表;不過,陳椒華說,只是加幾個民間人士進去沒有什麼用,這一筆以「保育水源」之名,卻在行「破壞水源」之實的錢,她要求「暫時凍結、全面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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