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勞動九五聯盟與麥當勞打工族召開「揭穿麥當勞帶頭違法違約剝削打工族」記者會,指出7/1最低工資調漲後,麥當勞公司用了五項涉及「違法」、「違約」的方式刪減打工族福利,極盡所能地壓低工資,導致部分員工甚至呈現了「減薪」的狀況,也影響了大多數工讀生的權益,這些問題包括:片面取消「員工免費餐點」、「給薪休息時間」、「年資制度」、「大夜班薪資」、以及縮短「雙倍薪資時間」。這些片面修改的工作條件,都已違反了麥當勞公司在7/1前與雇傭員工訂立的勞雇契約和工作規則,片面修改屬於違反勞雇關係法令的「違約行為」,應立即停止。
九五聯盟代表與麥當勞員工指出,此類違約問題包括了: 一、片面取消「員工免費餐點」: 改為要以高於餐點成本的「半價購買」、並且不可外帶。
二、片面取消「給薪休息時間」: 原本每工作四小時可有給薪休息30~15分鐘,現在完全取消,導致用餐時間還必須刷退、無法領取薪資,使得許多員工根本不敢休息用餐。
三、片面取消「年資制度」: 使得已有多年工作時數的打工族,仍領取與新進員工一般的薪資,沒有按其年資增加時薪,導致多數資深員工年資被剝削。
四、片面縮減「大夜班薪資」: 強制規定最多僅有150元,導致大夜班員工原本可領取「雙倍薪資」被取消,薪資較過去還短少。
五、片面縮短「雙倍薪資時間」: 將過去的晚間23:00--早上7:00,各縮短一小時為晚間24:00-早上6:00,使得夜班人員薪資大幅減少,每日至少短少一小時工資。
九五聯盟邀請到麥當勞長期打工族在記者會上現身說法(待最後確認),出示過去的勞雇雙方雇傭約時的「約定契約內容」,指出公司片面取消「員工免費餐點」、「給薪休息時間」、「年資制度」…等,使其薪資福利大幅縮水,根本不合調漲基本工資的美意、也違反了過去的契約。九五聯盟律師邱羽凡並將一一解析五大違約的法律問題,要求麥當勞公司立刻停止違法。
九五聯盟與麥當勞員工向麥當勞公司提出的訴求有二:
一、立即依據既有勞雇約定恢復上述福利。包括「免費供應員工餐點」、「工作4小時可有30~15分鐘給薪休息時間」、「依既有年資調薪規則自時薪95元起調薪」、「晚間11:00~早上7:00可領雙倍薪資」...等。否則即構成違約行為,聯盟將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與抗議行動。
二、任何不利於打工族的工作條件變更,如變動了原有雙方合意約定的工作內容,必須取得打工族的同意。麥當勞公司應遵循勞動法令,同意員工組成代表員工集體(包括打工族)的工會,與公司協商上述工作條件變更。
九五聯盟並製作了一份「McJob, Mckiller」貼紙,標明五項應立即恢復的員工福利,歡迎民眾與九五聯盟聯絡索取,至各地麥當勞店內張貼。聯盟也呼籲更多的麥當勞打工族站出來聯絡我們,組織代表麥當勞員工權益的工會,捍衛包括上述五項基本的合法權益,並改善台灣麥當勞與其他諸多國家相比售價貴、薪資卻最低的狀況(工作一小時可買大麥克數目最低);若總公司不立刻改善,聯盟將聯合工讀生至總公司抗議、且要求勞委會立刻對麥當勞進行勞動檢查。
上述五大違約問題也存在於其他大型速食連鎖店,如肯德基、摩斯漢堡、達美樂披薩、拿坡里披薩、三商巧福…等,皆連帶取消了員工供餐,聯盟也一併呼籲各速食連鎖店不得任意違反過去與員工約定的福利內容,否則也將組織其員工展開追討行動。九五聯盟要求麥當勞作為最大型速食連鎖店,應立刻作為表率不應任意違法、違約,侵害員工權益。
新聞聯絡人:青年勞動九五聯盟成員 陳柏謙 0911678400 不便出席,但可電話採訪之麥當勞員工:0963231140(台中分店員工) ◎ 發起單位: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全國各地麥當勞打工族 ◎ 網址: http://blog.roodo.com/youthlabor95 ◎ 申訴E-mail:payme95@yahoo.com.tw ◎ 申訴電話:0982-121-823
附錄一、 『麥』最貴 薪水最低! 福利最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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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英國經濟學人雜誌2006大麥克指數&青年勞動九五聯盟整理
附錄二、 高額獲利換來加倍剝削?
◎ 台灣麥當勞每年營收:
à 120 億元 ~ 140 億元!
◎ 獲 利 率:16.24 % (根據2006麥當勞公司財報)
à 年獲利
19.7 億元 ~ 23 億元!
◎ 一年廣告預算:
à 5 億元 !
◎ 員工人數:
à 超 過 16,000人 !
回應
Re: 麥胞站出來 ! 揭穿麥當勞帶頭違法違約剝削打工族
我是麥當勞的新進員工,在這裡我有幾句話要說!
麥當勞不僅壓榨員工,最讓我氣憤的是,如有事是需排休要在半個月前告知!但重點來了,班表是1個禮拜排一次 而有時候還會延遲出現班表,而在這樣的狀況跟排班形式下,為何會要求員工在半個月禮拜前就要提出申請?再來,如果臨時有事,也必須找到人代班,但本人我就發生過,找不到代班的狀況!所以差被迫曠職,扣分 ,記點!還好是遇到好同事,原本他本來就有事願意取消幫我代班,我很感謝他!而公司的排班經理會認為本來就必須提前半個月申請,是我們自己的問題,那我想請問所謂的臨時有事!是可以在半個月前知道的嗎?還有最重要的事,我不知道其他分店會不會,我們的店裡面的 ,店經理,排班經理,對員工態度極為惡劣,而我也只因為身體感冒不舒服,本只想請1小時,他們卻要求,那你上班不能病懨懨,必須跟康復一樣!我們是人!不是機械!這就算了,重點!態度極為不屑,根本壓根子認為我是在找藉口!在這樣的工作環境下,難怪麥勞的離職率這麼高,不是沒有原因!這什麼垃圾麥當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