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創條例共識 園區住宅限10%

2010/04/08

* 2010-04-08 * 中國時報 * 【曾薏蘋/台北報導】

 立法院朝野黨團昨天協商產業創新條例草案,先前朝野未有共識的產業園區設置,已達成初步共識。民進黨團主張產業園區中社區住宅不能超過一○%、用於產業部分土地不得低於五○%。國民黨團書記長林鴻池表達支持之意。希望藉此化解外界對於產創條例「炒地皮」的疑慮。

 至於草案中鼓勵中小企業每增聘一名員工就給予新台幣一萬元補助的規定,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柯建銘稱,這是「平頭(吳敦義的綽號小平頭)條款」,無關鼓勵產業創新的精神,民進黨團不會同意。

 此外,產業創新條例草案最受爭議的營所稅率部分,有藍營人士指出,產業創新條例草案營所稅率部分,根據從行政院方面得到的訊息,面對民進黨的要求,其實行政院認為稅率數字「可以談」,可能會是在一七.五%至二○%間。但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表示,這是個人意見。

 產創條例草案是本會期最優先法案,若無法順利通過,將影響後續法案與預算案進度。昨天朝野再度協商,已露出曙光。

 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柯建銘指出,依照行政院版本,許多單位都可以設置產業園區,這會讓台灣到處都是產業園區,變成華而不實的「園區王國」。產創草案賦予相關單位僅憑一條法律條文就可以徵收人民土地,開發園區,有違憲之虞。

 國民黨團書記長林鴻池表示,工業區閒置問題,將請經濟部研究。民進黨團主張產業園區中社區住宅不能超過一○%、用於產業部分土地不得低於五○%,其實已落日的促產條例就有類似規定,只是這次產創草案中未明列,國民黨團認為應明訂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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