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通過「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有關考績丙等淘汰依然採取強制比例方式,而非採取明訂嚴格條件的做法,全國公務人員協會對此表達嚴正反對的立場。
公務人員經過國家考試嚴格甄選,始能擔任公職,我們絕對贊同淘汰公務體系中的害群之馬、不適任的冗員,我們全力支持周詳合理、切實可行的改革,堅決反對決策邏輯有誤、執行問題重重、負面影響甚大的強制比例方式,我們所爭的絕非是1%或3%數字比例的多寡,而是一個「是非」與「原則」的問題,對於考績法修正案,我們絕不畏懼逃避世界競爭的潮流及民眾的高標期望,我們要的只是「合理」與「公平」。
考試院的修法以在國際競爭力評比中,台灣的政府效能低落為由
,歸責於公務人員,但是在政府效能國際競爭力評比的前十名國家中,究竟有多少是實施強制考績比例淘汰制?未實施的國家為何政府施政效能依然良好?考試院對此並未予以說明,而依據最新公布的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2010年「世界競爭力報告」,政府效能從第18進步到第6,創歷年最佳,同樣的文官體系,一樣的考績管理方式,為何政府效能可以有如此大幅的長進?足證以往政府效能低落原因,並非是因為未實施公務人員考績強制比例淘汰制所致。
因此,全國公務人員協會協會謹提出下列之呼籲及訴求:
一、支持嚴訂績效不彰明確淘汰條件,堅決反對強制比例方式
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前已召開多次的審查會及公聽會中,與會多數學者專家所提出之質疑及行政院部分機關試辦之失敗經驗,以及曾擔任過地方行政首長之立委發言,皆已說明強制比例淘汰在台灣的現實國情及地方政治環境中,恐將淪為機關首長或主管整肅異己,助長機關或單位內部逢迎拍馬、走後門、關說等風氣,對於有關係者依然可不受影響,以及公務人員為求自保不敢得罪地方派系或有力人士,而被迫屈從放棄依法行政、行政中立的立場,而新人、受訓進修、懷孕、身心障礙或原住民保障者將成為強制考績丙等比例淘汰制度下的犧牲受害者。
為避免負面作用甚大之強制比例淘汰方式,使改革未蒙其利
,先受其害!銓敘部應確實遵照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總說明中所列示公務人員之考績,應綜覈名實、公正公平,作準確客觀考核之旨,嚴訂具體明確丙等績效不彰考核項目,該淘汰多少就淘汰多少,合情合理,杜絕爭議。
二、支持研訂配套子法,全面推動試辦
考試院若堅持強力運作推動修法採取考績強制比例淘汰制,則應儘速將備受實務質疑,攸關強制比例淘汰制是否能成功執行之所謂防弊配套措施,先行研訂完成,並推動大規模試辦後,予以通盤檢討,以釋群疑,再送立法院完成修法,方屬正辦。
三、強烈抗議歧視公務人員,軍、公、教考績做法應公平一致
軍、公、教同為公務員,軍、教辦理考績皆無訂定各等次比例,而以訂定明確條件標準據以辦理考核。為避免一國多制,使得政府公部門所屬特定群體受到歧視及不公平對待,有關考績做法自應求其衡平一致。
四、強烈抗議關中抹黑羞辱公務人員
考試院關院長在5月13日的考試院院會,痛批反對考績法修正的公務員「真正懼怕的是考績獎金的減少,卻以荒謬不經的理由掩飾」。我們爭的是「大是大非」,我們一直是「領導改革的人」,我們要求公開的「政策辯論」,拒絕無中生有的抹黑。關中的言行舉止,已完全失格,公道自在人心,我們相信人民的智慧的判斷。
回應
比例制違憲!!!
強烈支持公務人員協會領導!!!反對違憲法案問世!!!強烈要求考試院應積極回應公務人員協會之改革訴求並積極依法定職權協調行政院所屬國防部,教育部,交通部,勞委會等訂定統一作法以符憲法平等原則及服公職的保障,考試院不應尸位素餐,享受憲法任期保障的鐵飯碗心態,不能像一灘死水,不能進來就坐等6年退職的任期保障,在公家做事要有負責任的態度.
Re: 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新聞稿(關於考績法)
比例制只有3%為限 粉脫線..
俺 老伴 單位裡 同仁 應該接近 三分之一 該 ...
長官 一半 以上 該回家啃老米....
北市交通局絕對更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