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為督導國有土地活化運用,成立「國有土地清理活化督導小組」,並召開第一次會議

2009/12/02

行政院鑒於各機關各項建設需使用國有土地,而推動業務興建時,多仍以編列預算方式支應經費需求,在坐擁大量國有地資源情況下,應調整思維利用豐富的資源,以多元化、跨域整合之活化方式,提升整體運用效益,以達成政策目標,故於11月27日核定「國有土地清理活化督導小組」設置要點,並於12月2日成立及召開第一次會議,財政部提報的國有不動產清理活化作業計畫及國有土地活化推動方式,召集人朱副院長表示,所提計畫及推動方式很有意義具體可行,各機關應參照積極推動。對於清理範圍應予調整包括公司組織國營事業管有之土地,第一階段先掌握全部登記國有及公司組織國營事業土地清冊資料,其後再依國有不動產清理活化作業計畫分期分區檢討活化。

財政部表示,國有土地清理活化督導小組之任務包括統合國有土地資訊及調配運用,確立國有土地活化運用政策,督導清理檢討閒置、低度利用及不經濟使用之國有土地。督導小組為任務編組型態,由朱副院長擔任召集人,林秘書長為副召集人,財政部部長,以及內政部、國防部、教育部、交通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經管國有土地較多之部會副首長為小組成員。小組成員指定為機關副首長,係要各機關首長重視,捐棄本位主義,從高度、廣度及深度檢討,發揮國有土地運用效益,支援國家各項建設。

新聞稿聯絡人:陳組長秀琴 聯絡電話:02-2771-8121轉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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