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主編:孫窮理
年初,在民間倡議團體多方奔走陳情之下,移民署有限度地通過部分逾停菲僑的合法化方案,於是民國八十八年移民法實施前曾經入境,生於菲律賓卻擁有中華民國國籍的「無戶籍國民」,終於有告別黑戶身份的機會。
黃榮德,就是受惠的逾期停留底層菲律賓華僑之一,他靠按摩謀生,收入並不穩定;毫不意外,即將擺脫黑戶的身份令他興奮不已,但是就在5月24日他可以取得居留證前,竟然因突發腦溢血緊急送醫開刀,現在的他正在加護病房與死神搏鬥;醫生說,他清醒機率只有一成,恐怕將成為植物人。
我們著急地尋找他的親人,然而生活早已遠離出生地的他,親人音訊不全;在台灣,又因為沒有身分證,找個伴都難了,根本就沒有親人。孤伶的流離生涯與弔詭的身分,台灣的政策害他舉目無親。接下來,龐大的醫療費用也成了問題。根據全民健保法第十條規定,這群底層無戶籍國民因為沒有戶籍,全民健保制度將他們排除在外。衛生署也在日前否定了民間團體提出以每年在台居留超過270日的「居留文件」來認定他們居留的事實,使得他們淪為健保孤兒。
中央健保局曾針對旅居國外短期返國就醫者的醫療費用,進行分析,發現每年約有近1萬2000人專程返台復保就醫,總醫療費用逾1億元台幣(約307萬美元)。於是,當立法院研議二代健保制度,便打算以居留六個月來卡住那些只來台享受健保資源的華僑貴族們,大家卻都忽略了華僑也有階級之分,單一國籍的底層華僑與擁有雙重國籍的華僑所面臨生存處境的天壤差別。
根據僑務委員會統計,海外華僑三千萬,但是單一國籍(只擁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的無戶籍國民有六萬人,而我們估計在台灣的菲律賓無戶籍國民約二千人。這一群無戶籍國民,無論是每六個月來去或者是索性逾期停留,他們幾乎都待在台灣超過十年。荒謬的是,他們擁有國籍可以合法工作,卻因為沒有戶籍不能加入健康保險,形成「可以工作,卻不能生病」的苦怪現象。就像黃君,已經待在台灣這塊土地上十四年了,沒有健保的身分,必須自己解決一切健康問題,每次給付千元以上的就醫費用或者尋求民間偏方藥單。這種情況不只發生在這些無戶籍國民身上,我們也看見許多因不諳複雜的居留歸化規定,而掉落至黑戶身份的黑戶媽媽,他們也在社會陰暗角落,長期忍受沒有健保、沒有社會福利的日子。
自1948年實施的英國國民保健制度,對於來自非英國所謂的「醫療互惠國」的人民,仍有考慮其居住日數,對於居住不滿六個月者,須自費就醫或購買醫療保險,但在緊急情況下須看急診時,則為免費。去年八月,當美國的保守派人士形容英國的國民保健服務是「社會主義」,當時在野的保守黨領袖戴維‧卡梅倫都說:「事實是,在我們英國你可以走進一家醫院,你可以去看一個家庭醫生,他們不會問你銀行裡存了多少錢?你是什麼人?是男是女?住在城裡還是鄉下?我認為,這是我們國家的偉大制度之一。」反觀蜚聲國際的台灣全民健康保險,是否真照顧了社會住民的健康權益?
全民健保,強制納保的社會保險精神,就是讓社會人民彼此自助互助。當健保以是否設有戶籍,做為納保門檻,背後的意識形態是以「公民身分」作為享有健保的前提。這樣的機制忽略掉,不論是因為歷史政治變異或者是移民政策的疏漏下,掉落在「公民身份」之外的老百姓。更何況,健康權是一個普世的價值與人權,又怎麼因為他們沒有戶籍而排除呢?我們同意,對於沒有居留事實未在這塊土地生存奉獻的人,僅利用短暫返台機會濫用健保資源者必須苛責;但是,行政立法者顯然忽略了健保制度下各群體的階級差異:有錢階級不會讓自己落入黑戶/黑工的悲慘的生存處境,制度要排除有錢人的結果卻排擠掉了弱勢,反而使得弱勢遭殃,這最後的社會成本終究還是全民要來承擔。
在即將達陣取得居留證前重重失足的黃君,仍因為一線之隔,沒有健保,居留證的主人喪失了意識,即將面臨的醫藥、看護費用,甚至後續的安養照顧,都沒有著落。那一條界線,創造了所有的悲劇。我們希望,衛生署審慎面對這些弱勢健保孤兒的問題,能夠開啟以居留事實來作為納保原則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