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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0-05-23 22:37:02 記者∕作者:呂苡榕
【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金融海嘯過後,景氣回升,台灣社會失業率卻不見降低,派遣勞工卻越來越多,勞動條件低劣。今年五一勞動節,勞工團體喊出「反貧窮、禁派遣」,在這樣的勞動環境下,勞工運動該何去何從?世新大學社發所22日舉辦「第三屆勞工研究」研討會,邀請專家學者及從事勞工組織的工作者一同為勞工運動把脈。
研討會邀請數個新型態工會組織,分享成立過程、面臨的困境和未來規劃。其中包括今年五一號召百人上街頭的社工工會籌備小組,還有正積極想轉型為工會的全國教師會。
專業人士也是勞工
社工工會小組成員鄭德威表示,職業分類表中沒有「社工」這一項,法令問題讓他們一直沒有專屬工會,甚至在去年之前,社工還被排除在勞基法保障之外。
社工服務的對象以「人」為主,當社工開始要求勞動權益時,常遇到外界質疑「社工要求勞動權益,那你們照顧的對象怎麼辦?」。面對這樣的疑問,社工工會小組召集人黃盈豪表示,社工期待提高勞動條件,是為了提升服務品質,要求權益和他們的服務對象之間並無矛盾。
社工是否是「勞工」受到外界質疑,黃盈豪說,因為社工所就職的福利機構,大多以「夥伴」關係與社工互動,機構承攬政府業務,這種間接雇用的方式,讓資方面孔變得很模糊,雇傭關係也難以辨認,這使得社工要求勞動權益時,無法鎖定誰才是他的雇主。
看不見的階級意識
籌備小組成立3年,中間歷經跌跌撞撞,黃盈豪說,他們目前以經營群眾的方式運作,例如舉辦讀書會、到校園推廣勞動意識等,藉著經營與基層社工員的關係,慢慢成為一個令人信服的工會。他說,「前一陣子我們念《受壓迫者教育學》,培養大家的階級意識。」
另一個遲遲無法成為工會的組織是「全國教師會」,全教會文宣部主任羅德水表示,目前教師會依《教師法》和《人民團體法》組成,但教師希望成立「在勞動基本權利定義下的工會團體。」
羅德水說,教師組織分三級:在學校為教師會;地方則為地方教師會;中央則為全國教師會,羅德水說,政策上,教師會與政府部門意見不合時,政府往往直接發文要學校執行。
以台北縣教師會為例,主管機關是台北縣教育局,日前發生北縣英語活化課程爭議時,台北縣教師會要求政策辯論,但教育局便直接發文給學校要求遵守,這樣的公文往返最後都成了「打混仗」。如果成立工會,工會主管機關是勞委會,教育部門必須正式回覆工會提問,不能以打混仗的方式蒙混過關。
打造公共知識份子
雖然《工會法》的修正草案中已納入教師組工會的權力,不過僅限於產業工會、職業工會,而不能組織學校層級的教師工會,也沒有罷工權。草案內容讓教師會感到失望,羅德水說,教師工會期待維護勞工權益,同時兼具專業的工會組織,讓教師成為具有主體性、對於教育政策有發言權的公共知識分子,教師並不是單純執行官定教育政策的工具。
不同於一般勞工的印象,社工和教師等普遍被認為是某種專業人士,黃盈豪表示,籌組工會的過程讓他們發現,「專業人士」其實是背離勞工的。這些不同於傳統製造業的新型工會,藉著籌組工會的過程,重新形塑「勞工」的意象,由此出發,去討論專業人士在特殊工作場域面臨的勞動困境與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