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主編:徐沛然
最近一段時間,走在台北街頭,可以發現正在進行中的拆屋工程,或者原有房屋被拆掉而出現的空地變多了。一波「都市更新」的潮流,在街頭巷尾席捲過來。日前,台北市長郝龍斌表示將以2倍容積率(建築物總興建坪數與土地面積的比例),獎勵老舊房舍的更新。這一個政策,在5月26日,無殼蝸牛聯盟與專業者都市組織共同舉辦的一場座談會上,被建築、都市計劃、地政學者批判為圖利財團、助長炒作,與剝奪弱勢者居住權的政策。
都市中的房子能蓋多大、多高,受到都市計畫的規範,假設一個地方容積放寬,房子拔高了3倍,4層樓的房屋變成12層樓,原來的地(屋)主,分到一層房屋,不過持分的土地面積,卻變成原來的三分之一,而多出來的樓層,全都變成建商無中生有的財產;而房屋所在區位的經濟利益,是社會資源投入產生出來的、房子變高,多出來的人口對居住環境造成的衝擊,也是所有人共同承受的;台大城鄉所教授王鴻楷說「容積是社會共同創造、不是政府可以隨便送的」,他認為,土地不是一般的商品,不能拿來當作資源和資本累積的工具。
台北市各區都市更新劃定單元的比例,明顯集中高地價的大安、中正、中山等區,相反的,屬於老舊社區,有更新必要的萬華、大同,卻是比例最低的,可以明顯看出來,台北市都市更新是在搞什麼(圖片提供: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 |
文化大學景觀系教授楊重信說,一個都市的總容積屬於都市計劃的權限,是依照居住密度、人口規模,依據實際需求去計算出來的,但是,現在內政部卻生出《都市更新條例》這個怪物,凌駕了《都市計畫法》,造成細部計劃放寬容積,破壞了都市總容積的控管。而台北市利用法律的混亂,用容積獎勵鼓勵更新,其結果必然是財團利用這個無本生意來獲利;台北市劃定的205處急需更新的地區,10年來,沒有一個地方得到更新,相反地,卻是高價的精華地區,在進行不必要的更新。實踐大學建築系副教授林盛豐也認為,從現在一個個都更個案都出現在高房價的區位,就可以知道這個政策造成的結果,完全不可能達到市府所宣稱要增加供給面、壓低房價這樣的目標。
王鴻楷說,在相信市場萬能、政府靠邊站的邏輯底下,建商變成了主導都市更新的主要角色。這也造成目前都市中出現許多「都市更新的受害者」被迫參與都更,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環境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蔡志揚就舉一個發生在北市高房價地區的都更案例指出,有十年屋齡、RC結構的房屋也面臨強迫拆除的命運,只是因為周圍的房屋加上公有土地要進行更新,建商為了換取容積將其強行劃入「都更單元」裡,住戶人數比人家少,人數不足五分之二,就得被迫接受。
這一棟位於台北市仁愛路,屋齡十年、RC結構、裏面有電梯,居住環境絕對讓大多數人稱羨的「窳漏」房屋,因為被劃定在都市更新單元裡,即將遭到拆除,目前居民正向監察院陳情中。(圖片提供:蔡志揚)
而更誇張的是,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27條,「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內公有土地及建築物,應一律參加都市更新」,因為建商先取得一小塊數坪的土地,之後提出都更計劃,並將鄰近的台北市溫州街殷海光故居附近一整片現為台大宿舍的的日式宿舍群劃入,這些公有宿舍難保了,無殼蝸牛聯盟政策研究員張維修指出,這一片宿舍群,可能是台北市目前保留最大片的日式宿舍群,現在還有人居住,建築狀況的確需要維護、修繕,但在這樣的都更邏輯下,反而將面臨被拆除的命運。
這不是樂生院的「王字型」喔,它是溫州街台大日式老宿舍群的一隅,只因為是公有土地及建築物,所以被都更綁架,也即將被拆除。(攝影:孫窮理)
新房子、好房子都要拆;老房子、破房子當然得拆,這就是現在都更的邏輯,楊重信說,重建、整建、維護,都是都市更新的方法,但是在容積獎勵的誘因下,建商有利可圖,就只有一直拆;林盛豐說,在這樣的結果是創造這個都市面貌的地景都消失了,像是台北市漢口街極具歷史價值的「明星咖啡館」也即將面臨被拆除的命運。
台大城鄉所教授夏鑄九形容,用容積獎勵推動都更,就像打開潘朵拉的盒子,裡面飛出了各種的災難;無殼蝸牛聯盟發起人李幸長說,在過去,無殼蝸牛聯盟在推動居住權的時候,還有一個奄奄一息的國宅政策,但是在2000年之後,這個政策就已經完全不見了,在香港和新加坡這種超高房價的地區,大多數的市民還有公共房屋居住;他認為政府如果真的要搞容積獎勵,那應該把一半的容積撥出來給公共住宅用,但是政府一定不會這麼做,因為他將真的發揮壓低房價的效果,與財團的利益衝突。李幸長認為,現在年輕人買不起房子,那都是選舉惹的禍,因為政治人物要討好財團,所以房價問題已經不只是社會問題,而是政治問題,李幸長表示將在年底再組一個團體提出訴求,呼籲全民站出來對抗藍綠兩黨。
回應
Re: 容積獎勵 學者批惡搞都市更新
無殼蝸牛聯盟的部落格,有昨天論壇的全程錄影。
<a href="http://snail-tw.blogspot.com/2010/05/blog-post_27.html">http://snail-tw....
Re: 容積獎勵 學者批惡搞都市更新
上面的照片我還以為真的是樂生,從來不知道裡面長什麼樣子,那邊的建築群是真的該保留的
Re: 容積獎勵 學者批惡搞都市更新
都市更新若由地主找代辦
代辦再找建商讓地主選
不要跟建商綁在一起
利益就不會被建商拿走了!!!
Re: 容積獎勵 學者批惡搞都市更新
把這篇推薦到台灣好生活報的行政司法網摘囉:
http://www.taiwangoodlife.org/storylink/20100528/2005
Re: 容積獎勵 學者批惡搞都市更新
2010好好看,要市民好看?!所提10年屋要拆,是杭州仁愛路我們這這!
很誇張的都更案,除10屋強行劃入,更離譜是2年內要完成都更(97.11-99.9)!
這是共產國家嗎?我們這房子也非老舊到不能住,大家都為了賺錢來都更??
另外公有地怎那好吃,一般是大吃小,這居然有小吃大!幾千坪的公有地被
小坪數吃掉,工權力在哪?!這公有地不能自己利用,或保存,一定要都更蓋大樓,
一點沒自主權?平日政府機關公權力很大,現在怎沒聲音?
我看我工作也別幹了,去搞公有地就夠了!
Re: 容積獎勵 學者批惡搞都市更新
花博儼然成為台北最新 「曇花一現」的公共空間
張小虹 : 城市的美麗與憂愁 |
花博儼然成為台北最新 「曇花一現」的公共空間一
以容積獎勵大放送的方式,創造出暫時的綠地與休閒空間.
http://bit.ly/dcO9kU
就算花博是「美人」,都更是「白骨」,大夥也只想盯著「美人」的這一面看,決計不想翻到「白骨」的那一面瞧,「美人白骨」的城市劫毀寓言,終究無法成立。更何況目前花博的許多紛紛擾擾,早已墮入台灣最粗暴、最簡化的選舉解讀、買票綁樁與政黨二元對立,而讓真理越辯越迷糊,永遠說不清。而更關鍵的,則是在當前價值系統徹底混亂的台灣,無法轉換為數據(競爭力排行榜名次,就業機會,觀光人數等)的理想、信念與價值,究竟還能具有多少說服力與動員力,想來總是讓人充滿沮喪。
砸下重金的花博,只許成功不許失敗,但在速成門面粧點的熱鬧節慶過後,誰還會在乎那已然展開、即將到來的城市大破壞與歷史大災難呢?
Re: 容積獎勵 學者批惡搞都市更新
2010台北好好看是為了花博推出的,也為選舉吧!其中有都更案,是要在兩年完成,
才有高獎勵值.另有種是先弄個花園,說是好好看系列,有補助,等花博過後再動工,
有獎勵值,這樣2010就能好好看?以後就很難看?
所以2010案引起很大爭議!都更區吵鬧不休,爭議,爭執不斷!
2010中正區三元街有個案子,是連七年的建築也拆,那是市有地,為達好好看面積,
及全街廓開發發,市府竟也同意拆除!我有photo,和杭州及仁愛路那10年屋要拆,
都有”異曲同工”之妙!都更怎會搞成這樣?....
Re: 容積獎勵 學者批惡搞都市更新
http://antiurbanbulldozer.wordpress.com/ 林崇傑處長應該做個讓孩子看得起的爸爸
Re: 容積獎勵 學者批惡搞都市更新
以修德國宅為例:
所有權狀約29坪的房子, 更新建造費用竟然要約NTD 725萬, 實際建坪才22.5坪加上放寬約20~25%之容積率及車位, 其建造要如此貴嗎?
永春站旁之都更案, 其建造成本也要約22萬。原四層改建為14層, 居民居然僅能一戶換一戶。
為何三芝的房子售價一坪不到8萬,車位不到60萬。
這些都更案子都沒有土地成本, 而三芝的房子卻要土地成本。
2010.07 Taipei Easy Go雜誌第15期
在估算都更成本時, 建商估算將20~25%獎勵容積以每坪35萬賣掉後恰好可以和其所估算之建造成本損益兩平。 當初隔壁售價每坪為60萬, 如今已是80-90萬一坪。
但如今建商公開修德賣價為60-70萬一坪(報上所寫)。 如此高估成本, 低估賣價, 修德居民何其無辜, 所有好處皆被建商及投機客取走, 大部份居民都是空歡喜一場(扣除普遍性上漲之房價, 一般居民受益不多)。 停車場還要以每單位180-210萬向建商購買。
情理法是台灣法官斷案的指導原則。
但無論講情,論理,依法皆要以法為原則, 不合法就不可講情論理, 修德國宅一案如此射箭後才畫把, 適法性問題卻無人聞問, 是矯情後的故意忽視,還是刻意的不作為?
其實都更實際上是建商挾政府之力利用投機客為先鋒, 以威脅利誘之手段, 來坑殺百姓。 期間哪會有強勢丁子戶, 強勢丁子戶是投機客好處拿了就走才不管居民死活。
弱勢丁子戶通常都是原居民為主, 捍衛權益也好, 不捨家園也罷。 爭取公平對待是他們永遠不變的原則。
政府都更如同率獸食人, 盡情地玩弄野蠻遊戲,將人民的哀號聲當成興奮的搖頭音樂。
看到修德的遭遇, 感嘆這是怎樣的社會, 怎樣的政府?!
原本好好的房子, 至少可以安居數十年的房子, 只因一點瑕疵(政府造成)卻因建商及投機客的操作, 毀於一旦。
世上哪有因小病進入醫院就醫, 卻因家屬想儘早分的遺產, 硬要求醫生開立死亡證書, 醫生不敢斷言生死, 卻一再強力要求, 最後只好以因身患惡疾數年內可能會死塘塞,家屬卻如獲至寶, 趕緊找葬儀社病者火化。 社會怎會如此可悲及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