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稅後 再增舉債以度日
《公債法》修法 稅改聯盟批

2010/05/31
苦勞網特約記者

責任主編:徐沛然

5月28日,立法院正式通過營利事業所得稅降至17%,完成了《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及《產業創新條例》接軌的工作(參閱:《產創條例》過了,恭喜大家!)。巨額的減稅,國家財源從哪裡來?當然得從「舉債」上再想辦法;下一步,就是修《公共債務法》了,行政院計劃大幅增加直轄市的舉上限、並刪除《公債法》第五條「如有超過本法所規定之債限者,於回復符合債限前,不得再行舉債」的規定。

5月30日,公平稅改聯盟批評大幅舉債的作法,是將台灣「希臘化」,稅改聯盟發言人簡錫堦說,最近爆發財政危機的希臘的問題導因於「富人減稅、中產階級逃稅、國家又做假帳」,這種情況,跟現在的台灣一模一樣,他說,現在政府卻以與世界各國不同定義的公共債務,隱藏台灣債務的問題,光是土地徵收未補償就有2兆多、公教、退輔基金不足5兆多,實際上台灣的債務已經達到接近15兆,政府所說4.6兆、債務餘額占GDP比率不到40%這種騙人的數字,就是在「做假帳」。

這次《公債法》另一個重大的特色是,大幅增加地方舉債的額度,直轄市舉債額度放寬到「當年歲出的200%」、縣市則從45%放寬到70%;配合年底五都升格,還有將來桃園縣也有可能升格為直轄市;智障者家長總會祕書長孫一信說,台灣繼「國家公園面積比例為全球之冠」之後,「直轄市的面積比例也將成為全球之冠」。而將直轄市膨脹到這種程度,所需要的經費都是從膨脹舉債而來;稅改聯盟估計,以目前歲出的規模,5個直轄市的舉債空間將達到1兆2千億,增加了3,249億;縣市則增大為2,574億,增加了508億。

現行《公債法》是以「主計處預估之前三年度名目國民生產毛額平均數」作為舉債上限的計算基礎,由中央、地方去分這塊舉債大餅,而新的《公債法》則讓地方與中央脫鉤,讓直轄市跟縣市政府用當年度預算,這一個可以由人為方式操控的數字,做計算基礎,而台灣各級政府「虛列稅入、增加歲出」本來就是常態,把舉債上限用「歲出」做基礎計算之後,稅改聯盟批判,「簡直是沒有上限」。

而《公債法》行政院版原草案,在地方舉債上限與中央脫鉤之後,將中央政府舉債上限從GNP的40%降為39%,但是目前在立法院審查中,主計長石素梅卻又主動再將其加回到40%,稅改聯盟對其點名批判,認為「馬政府不只有一個只會減稅的敗家財政部長李述德,現在又多了一個只會舉債度日的借債主記長,國家不敗也衰」。

英國經濟學家赫茲(Noreena Hertz)「當企業購併國家」、「當債務吞噬國家」二書,深刻描述全球化下國家弱化、財團權力凌駕國家,使得民主政治也隨之崩解的觀點,已經在台灣一一出現,在政府完成巨幅的「減稅」之後,下一個動作,當然就是巨幅的「增加舉債」,目前《公債法》已經在本月初通過初審,本週將進入朝野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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