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抗議勞委會逼洋華工會跳樓行動新聞稿
洋華勞資爭議持續擴大發酵,工會及自主工聯50人於99年5月31日周一上午十時至勞委會,清算馬政府的勞委會到底在洋華勞資爭議案做了甚麼?現場公布勞委會勞資關係處勞資爭議科科長5月15日寫給中山大學社研所所長王宏仁的失實言論信件(附件一),並演出「洋華勞資拔河戰 勞委會甘為資方打手」的行動劇,突顯馬政府的勞委會,似乎有官商勾結,與洋華資方聯手打壓勞工,根本是想逼死洋華工會與自主工聯的意圖!
洋華工會幹部及會員99年3月12日遭違法資遣至今,遭非法解僱的工會幹部及會員仍未復職、短發的加班費也未給付、短提的勞退金也未強制執行提撥。在勞工權益毫無回復之餘,勞委會官員竟還大動作指控及調查洋華、勝華工會有拒絕讓有會員資格的員工入會等所謂工會不當勞動行為,並中傷自主工聯串連國際工會團體聲援是損害國家形象。(勞委會指控與真相整理如附件二)
洋華工會幹部及會員99年3月12日遭違法資遣至今已兩個多月了,沒有薪水,沒有工作,還要四處找宏達電公司、各政府機關陳情,呼籲洋華光電儘速解決勞資爭議。勞委會的官員每天就坐在辦公室吹冷氣領高薪不幫勞工的忙,閒著無聊沒事還要寫信辱罵中傷洋華工會和自主工聯,不知道勞委會的官員是忘記依法行政、還是不甘寂寞?為何勞委會變成了一個無能的資委會?
資方諸多違法勞委會僅開罰不到十萬元。也沒看到官方一紙認定違法解僱的公文。甚至傳聞廠內下月又要引進大批外勞,持續嚴重超時加班與短發加班費(未以全薪計算)。前述違法情事尚未解決,後面繼續引進外勞、徵人,在馬政府的勞委會繼續縱容資方違法剝削勞工之下,我們擔心洋華光電公司恐怕將上演富士康員工十連跳的事件!?我們強烈要求:
1)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應為部屬失當之言論道歉,並承諾查辦所有曾經抹黑洋華工會之部屬官員。
2)立即組團調查資方所有不當勞動行為,包括資方有無以代繳會費、統一填寫入會申請書、灌人頭等方式加入工會、有無違法資遣工會幹部、會員等等。
3) 勞委會針對包括協助工會幹部復職、五月底補發短少之加班費、補提勞工退休金短提差額等事務,應以更強勢之作為,如公開表示勞退基、勞保基金不投資洋華公司等違法企業之股票、連續罰款資方補發加班費、強制執行短提勞退金等等,以捍衛勞工權益及勞動法令之尊嚴。
4)確實凍結洋華公司之外勞進用,並立即安排洋華現職外勞調至其他公司工作。
如果勞委會對上述訴求置訴不理,就是鼓勵全國資方效法洋華資方殘害勞工權益,自主工聯及洋華工會將串連更大規模的勞工抗爭行動,並展開年底五都反輔選行動,徹底清算馬政府、所有國民黨候選人偏頗資方的立場與作為!
新聞聯絡人:自主工聯執行長 朱維立0981-238732、洋華工會秘書 杜光宇 0922-635756
附件一
勞委會5月15日針對中山大學社研所所長王宏仁在蘋果日報投書「血汗手機 事不關己?」的回應。
勞委會勞資關係處勞資爭議科拜讀你於蘋果日報所寫的血汗手機事不關己,有所感並想與你分享一些勞動人權與企業社會責任:
一.文中所提勝華及洋華光電的觸控面板產業,確實是台灣重要的產業,但其經營者或許並非全由科技業直接經營而起,偶有自傳統產業起家,這些家父式(父權式)的經營理念,往往較為忽略勞動者的基本權異,如加班往往超過法定上限,但有部分台灣勞工及大多數外勞均認為超時加班是增加其收入的好方法,但在滿載訂單與人力彈性化的法制作業下產生矛盾與衝突,老闆們與經營幹部往往無法遵從法令之規定.
FONT face=標楷體>二.教育部的建教合作計畫已有本末倒置與助長雇主濫用在學學生的勞動力,以此次洋光電的案件,違法使用童工並非建教合作生,而是工讀生,並且是其中一位工會幹部的小孩,該母親擔心夜間上班時小孩閒蕩,要求領班夜間給與一起與母親加班,另高職私校的高學費已始得許多家庭無法負擔學雜費,學生必須自謀其力,在洋華光電包吃包住,每月建教合作生稱尚可領到25000左右的薪水,其實他們也擔心事情鬧大後無法有建教合作計畫,的確教育部已停止該公司99年之建教合作計畫.亦有部分同學就失去該見習機會有所遺憾!
三.此次有關洋華公司的違反勞動法令部分,桃園縣政府及本會北區勞動檢查所,職業訓練局,勞工保險局均已裁罰,公司低報勞健保及提繳退休金部分已於四月申報時調整覈實申報.
四有關洋華或勝華公司的工會組織運作,經瞭解並非採公開招募會員之方式來雙手歡迎其他勞工之加入,其中勝華已由本會專門委員協同桃園縣政府協調要求要讓所有願意加入之員工加入,目前勞資關係已有所改善,但因洋華光電之案件僅有90人為會員,該公司本國員工計有近一千名,有四百餘名勞工要加入工會,被工會所拒絕,目前該公司已向桃園縣政府反應,另該工會最近召開臨時會員大會,亦不通知16名會員與會,此等是否構成不當勞動行為一節,已由主管機關瞭解中.
五另外協助該兩公司工會運作之自主工聯目前以定型例稿通告全球各工會團體,已造成國家形象受損,政府基本上尊重勞工權利與運動,但不能將工會及工會幹部當成工具,亦希望這些工運團體能客觀公正協助勞工團體!
勞委會勞資關係處
附件二
勞委會指控與真相對照表
| 勞委會指控 | 真相 |
1 | …但有部分台灣勞工及大多數外勞均認為超時加班是增加其收入的好方法,但在滿載訂單與人力彈性化的法制作業下產生矛盾與衝突… | 1.勞工底薪低廉,才希望加班。這是勞委會順應資方遲遲不調升基本工資、資方繼而以低薪來減少雇用人數的策略所造成的現象,勞委會不檢討自己的過失,反而感覺好地說「勞工認為加班是增加其收入的好方法」,根本就是侮辱全國勞工。 2.洋華工廠加班費短發已是事實,勞委會不積極處理,反說勞工願意超時加班,幫自己及資方找理由,厚顏無恥。 |
2 | …違法使用童工並非建教合作生,而是工讀生…實他們也擔心事情鬧大後無法有建教合作計畫,的確教育部已停止該公司99年之建教合作計畫… | 1.洋華向9所高職學校進用學生為勞工,其中有7所學校未申請建教合作,確實非「合法」之建教生;勞委會企圖以「工讀生」的說法掩蓋更嚴重的「非法建教生」問題,根本就是魚目混珠。 2.教育部停止洋華的建教合作案,並不代表學校不能另外找尋合法之廠商進行建教合作。勞委會不積極協助學校找尋遵循法令的廠商,可見「學生擔心事情鬧大後無法有建教合作」之說根本是虛情假意,純粹為了抹黑工會揭發不法之舉。 |
3 | …違反勞動法令部分,桃園縣政府及本會北區勞動檢查所,職業訓練局,勞工保險局均已裁罰,公司低報勞健保及提繳退休金部分已於四月申報時調整覈實申報… | 1.洋華公司經工會檢舉、官方介入調查後確實依員工實領薪提撥勞健保、提繳勞退金,但對於過去低報勞保、勞退金之差額,勞委會毫無作為,根本就是執法不力。 2.勞委會針對資方諸多違法行為,目前僅開罰不到十萬元;其他重大的違法情節如違法資遣工會幹部之情形,至今仍未作出任何認定;對於短發加班費,勞委會亦未有任何更積極的作為,凡此種種皆暗示全國資方可以有樣學樣,鼓勵全國資方殘害勞工權益。 |
4 | …並非採公開招募會員之方式來雙手歡迎其他勞工之加入…有四百餘名勞工要加入工會,被工會所拒絕…另該工會最近召開臨時會員大會,亦不通知16名會員與會,此等是否構成不當勞動行為… | 1.洋華工會替全廠員工爭取調升低報之勞健保、勞退金,追討全廠員工遭短發之加班費,成立至今秉持捍衛基層勞工權益之立場,始終積極召募廠內基層員工成為會員,目前每月仍有會員加入工會。 2.桃園縣政府按勞委會要求,於5月17日才進入工廠了解情形,勞委會在未確定事實前,即發表以上言論,明顯是替資方抹黑工會。 3.廠內四、五月間傳言資方將以代繳會費、灌人頭加入工會,加入後立即撤換幹部、停止追討加班費等等消息,工會隨即收到一百份個人資料不全的入會申請表;前項消息如屬實,已是國際上公認的資方打壓工會的不當勞動行為,勞委會不調查資方是否有上述不當勞動行為,反而先指責工會有不當勞動行為,資方打手的立場,無所循形! 4.全世界通稱「不當勞動行為」(美國例外),為資方打壓工會之行為,勞委會對於資方違法資遣工會幹部及會員之「不當勞動行為」,無動於衷,卻以未經查正的拒絕員工入會、未通知會員參加會員大會等消息混淆視聽,根本就是助紂為虐。 5.工會召開臨時大會,確實通知全體會員,勞委會應先查正所稱16名人員是否確實為本會會員。 |
5 | …自主工聯目前以定型例稿通告全球各工會團體,已造成國家形象受損,政府基本上尊重勞工權利與運動,但不能將工會及工會幹部當成工具,亦希望這些工運團體能客觀公正協助勞工團體… | 1.洋華公司違法是事實,勞委會執法不力也是事實,洋華案損害國家形象的罪魁禍首是勞委會等政府單位自己,最有效的補償辦法是嚴厲制裁洋華資方、全力協助工會幹部復職。勞委會此說根本是推諉責任、不知檢討。 2.自主工聯由工會及工會幹部組成,成立超過二十年,長期協助勞工依靠自己的力量爭取權益,立場與作法可受公評。勞委會指責自主工聯「將工會及工會幹部當成工具」的說法,只想掩飾自己偏頗資方的立場與行徑,作法極為低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