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團體搶救烏山頭水庫新聞稿 2010/6/28
多次流會下,環保署再次招開永揚案第七次專家會議,今天先確認地下水是否存在人為污染? 環保團體提出環保署報告,於烏山頭水庫水源區及永揚場址之地下水皆存在人為污染,於22口地下水監測井中,有15口存在致癌性有機揮發物,包括氯仿、甲苯及氯乙烯等,這些皆不可能為自然存在物質,是人為污染物。今天永揚專家委員重申污染調查部份由環保署另案調查,決議如下: (一)、應加強降雨量及水位資料搜集,也含現有資料,不足部份由顧問公司自己再架設搜集;(二)、應增加四次「抽水試驗」,新鑿四口井作試驗,其他井僅做水位觀察;(三)、經費部份由永揚公司和傑明顧問公司協議。
至於是否地下水存在污染,今天東山鄉環保自救會陳顯茂村長也取來烏山頭水庫飲用水保護區污染水樣,包括水源區北邊800公尺民井的水及水源區污染井水,他表示民井經檢測為安全,數十年來大家都敢喝,而永揚場區附近井水卻測得氯仿、甲苯、二甲苯、順-1,3-二氯丙烯及三甲基苯等有毒致癌揮發物質,還有氨氮、硫酸鹽、氯鹽、砷、鐵、錳、總溶解固體量等過高問題,檢測數據顯示污染極為嚴重,又因污染地下水井旁有民宅,深恐民眾鑿井灌溉或飲用致病,故請專家會議能儘速調查地下水流向與確認污染來源。
今天包括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台南環盟、台灣環保聯盟等多個環保團體代表一致呼籲環保署專家會議儘速釐清永揚場址地下水流向,讓大台南救命水庫免受事業廢棄物污染威脅。
新聞連絡人: 粘小姐 0970067007 林小姐 06-3363763 0960075327
2010/6/28針對第六次會議記錄及地下水調查規劃建議意見
一、針對會議結論第三點之確認,該結論於99.2.11會議並未有共識,請去除第三點:”無法判定為人為污染”,因為有15口井存在”有機揮發物”,屬於人為污染,請調查。
二、請納入SK1,SK2,SK5,SK6四井於調查範圍
三、針對美商傑明規劃建議之意見:
頁數 | 行 | 意見 | |
P1-2 | 第14行 | 四口20公尺井之深度修正為三口30公尺,一口20公尺 | |
P1-2 | 第22行 | “場區外表土層”之選擇應確認是否為原表土層,因有可能為填充土 | |
P2-4 | 第13行,後面算來第4字 | 地下水流向,…,最後匯集在場址”東側”,應改為””東南側” | |
P2-5 | 表2.4-1 |
應增加井EP5,SK1,SK2,SK5,SK6, NA1,NA2,NA5,NA6,NP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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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6 | 表2.4-2 | 環保團體再提供22口井鑽井報告(三合公司,偉域公司) | |
P4-3 | 鑽井位置需再確認 | ||
P4-4 | 第8行 | 鑽井深度20公尺不夠,應為30公尺 | |
P4-4 | 第10行 | 斷層帶鑽井深度20公尺不夠,應為30公尺 | |
P4-9 | 第1行 | 表土層採樣位置選定點為何? (未明示位置) | |
P4-13 | 第11行 | 增NP1, 共24口 | |
P5-1 | 第6行 | 180公尺應改為210公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