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價條例花錢了事?

2010/07/13

【陳文信/特稿】

民進黨宣布退出臨時會,藍營趁機力拚通過《農村再生條例》,雖說要「深思熟慮」、「整合在野黨意見」,但從目前的條文看來,仍不見大舉改善農村的企圖,反倒夾帶著濃厚的「花錢了事」意味;彷彿只要一千五百億這筆「鉅款」灑出去,農村到底能不能「再生」,就不是政府的責任了。

《農再》是馬英九總統兌現「愛台十二建設」中農村再生計畫的法案,前年就送立院審查,但遭在野黨抨擊意圖綁樁。然而在委員會審查時,朝野立委卻加碼至二千億元,所以國民黨才說,「民進黨對錢的部分沒意見」。

但這個「天價條例」打算如何再生農村?根據條文內容,一大筆經費幾乎偏重在農村景觀建設、汙水處理、自行車道等工程。但這些用一千五百億砸出來的硬體建設,真的可以使農村再生嗎?更令人擔憂的是,這筆錢缺乏公正透明的管理機制,一旦完成立法,農委會成了財神爺;對於經費用途,農民、民間團體幾乎無從置喙。

台灣農村目前面臨的困境,並非景觀未達「觀光區」的水準,而是產業、產值和人口不斷萎縮;農村必須有完整的作物規畫、鼓勵創新性農耕項目、推動有助環境保育的友善農耕、建立合理的產銷模式、促進青年回鄉,才有「再生」的希望。

真正的農村再生,不是將農村建設為觀光區,而是透過農村生活和農民生計凝聚在地居民。紀錄片「無米樂」中,崑濱伯對土地的感情令人動容,這份農民的自我認同,才是農村最有價值的資產。這部天價法案除了「花錢了事」,看不到理想性,當此正值在野監督的民進黨缺席之際,貿然三讀,極可能形成尾大不掉的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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