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統計 逾8成派遣業者違法

2010/07/13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專題報導】

2010.07.13 03:08 pm

派遣勞工人數激增,卻因相關法令尚未上路,讓派遣勞工成了「勞動孤兒」,而從勞委會去年及今年兩次針對派遣業者的專案檢查結果,兩次違法情節都高達八成五以上,印證派遣勞工勞動條件的確不受保障現況,派遣勞工只能自求多福。勞委會表示,都已移請地方政府開罰。

面對各界對派遣型態的質疑,勞委會去年5、6月間首度針對全國派遣業者進行專案勞動檢查,結果抽檢的88家業者中,高達86%、76家有違法節情,其中又以「違法簽定定期契約」、「投保薪資高薪低報」、「未在到職日參加勞保」等情形最多。今年1月勞委會再針對承接政府業務的60家派遣業者進行檢查,違法比率達85%,有51家,一度被立委痛批:「政府帶頭違法」,顯示派遣業的確存在嚴重勞動保障問題。

在勞委會去年首次專案檢查中,共針對北中南抽檢88家派遣業者,總計76家業者都有違法情節,其中以違反勞基法項目最多,高達203項,平均每家違法項目2-3項;違反勞保條例、就保法部分36家 (約四成),違法項目計67項。

203項違反勞基法相關規定中,以「未舉辦勞資會議」(27.09%)、未訂定工作規則 (18. 72%),以及繼續性工作未訂定「不定期契約」 (15.27%)較多。至於違反勞保及就業保險規定67項中,高達41.79%「投保薪資高薪低報」,29.85%「未於勞工到職日參加勞工保險」,23.88%「未於勞工到職日參加就業保險」。

當次檢查中,一家位於苗栗縣的大型派遣業者,員工700多人,違法情節也最多,不但違反勞基法8項,包括違法簽訂定期契約、未給加班費等,也有3項違反勞保、就保法法令規定。

違法派遣不只存在承做民間公司業務,連近年來大量將人力外包、派遣的政府機關,派遣業者也照樣苛刻派遣勞工。勞委會今年1月以承接政府單位業務的60家派遣業者為檢查對象,結果只有9家未違法,其他51家都有違法情事,違法比例高達八成五,違法項目111項。

51家有違法情節的業者中,以違反勞基法計50項最多,主要是「繼續性工作卻訂定未定期契約」28%;違反勞保就保相關規定41項,其中最大宗是「未核實申報勞保投保薪資」41 46%,17.07%未投保勞保。

另違反勞退規定者共20項,其中70%是未在到職離職日辦理勞退提撥,另有30%未跟著勞工薪資調整申報提撥勞退薪資。

【2010/07/13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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