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環評衝撞司法造成三輸
環團農民要沈世宏下台負責

2010/08/03
苦勞網特約記者

責任主編:王毅丰 中科三、四期遭到法院裁決暫停執行,今天(8/3)在各大媒體顯著的被報導,其中友達光電投資被阻、建廠投產成本損失,友達光電重砲抨擊政府。環保團體與農民今天也召開記者會直指環保署長沈世宏不顧法律判決,「硬拗、蠻橫、驕傲」最終造成農民、產業、制度三輸的局面,必須為所其所造成的損失下台負責。

中科七星基地、后里公館村長馮詠淮認為,法院的判決證明了司法的獨立性與公正性,而環保署在中科三期訴訟中,2008年一審判決環評遭到撤銷起,到今年初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確定後,在一直到昨天接受法院假處分止,一直拒絕接受司法判決,任由中科三期繼續施工、讓廠商繼續建廠、投產,才造成今天的結果,農民的土地被徵收、破壞;將廠商至於重大風險、投資嚴重損失,如果再提出國賠,將是全體國民共同負擔,馮詠淮說,沈世宏需要對自己政策反覆,造成這麼大的損失負責。

中科三期案律師林三加說,這段時間以來,環保團體一直希望和環保署用和平的方式好好溝通,對於已經被撤銷、無效的環評,應該要讓工程停下來,好好思考,合法地走完程序,但是環保署官員都聽不進去;林三加說,行政法院的態度已經非常清楚地指出開發許可是建構在環評的基礎上,像這樣具連續性的行政處分,環評無效、開發許可就無效;絕不是如環保署所謂的環評被撤銷「並非自始無效」,而可以讓開發許可繼續存在、不需要停工。

立法委員田秋堇也說,在中科三期判決,還給環保署一點面子,希望他好自為之,結果環保署相應不理,現在在裁決書上,法院再也不給環保署餘地,還要求環保署「文到後七日」立即要求中科停止執行;田秋堇說,他早就警告過環保署,這樣視制度如無物,根本是要讓農民看體制不可行、揭竿起義。

律師蔡雅瀅也說,法院並不是如環保署所說的,在「破壞環評制度」,相反地,是在捍衛環評制度,當環評出了問題,需要一個公正客觀的第三者出來做裁決,如果環評合法,人民無從在制度裡追究、法院也不會廢棄評估的結果;綠黨召集人潘翰聲則將矛頭指向友達,他認為友達沒有資格提出國家賠償,他說,李焜耀質疑「台灣有幾個政府?」,他要說的是「台灣有一個三權分立的政府!在行政權獨大、市場失靈的情況下,司法出來做裁決」,潘翰聲認為,是司法救了友達,在友達沒有裝機前,只投資了三十幾億,就裁決停止執行,讓他們不要一錯再錯。

潘翰聲說,友達在2008年知道判決輸了,還一定要動工,那是要強行造成既成的事實,覺得環評可以操控、司法也可以操控,在這個案子裡沒有需要保護的「信賴利益」。潘翰聲認為,如果友達要提出國家賠償,「那最好,就到法庭上去談清楚,看該不該賠?」

在中科三期,家傳土地被徵收的后里謝家王婉盈說,昨天下午3點,就在國科會和中科召開記者會的同時,中科也召集承包商開會,之後包商就整頓他們家附近的連外道路工地現場,圍好圍籬,今天早上也沒有再看到平常準備開工的動作,中科三期七星基地的工程似乎已經真的停下來了,不過她也呼籲中科管理局,中科三期判決早就已經知道輸了,停工是當然的道理,「不要再提抗告,中科你有什麼資格抗告?」王婉盈說。

回應

信賴利益保護的是"合法"的權益....而不是在保護官商勾結.....
友達和中科管理局.環保署...
只想共同獲取開發利益..
根本不想真心遵守法律...
無視於當地居民的權益..和環團對其合法與否的質疑??
管理局給你友達許可又怎樣...
這裡法律說了算.....台灣真的成為法治的國家了...
看看英國石油的例子...
友達清算後的資產也不足以讓霄裡溪恢復原狀....
政府應趕緊扣押友達所有資產並限制出境....
以確保賠償其污染損失.......確保我們的合法債權...
而不是開放赴中 讓它如ROA般溜了....

而不是開放赴中 讓它如RCA般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