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四期環評審查 「環保」與「開發」兼籌並顧
針對中國時報99年8月13日刊載「黑箱作業 讓中科從多贏變多輸」乙文所述「重開發輕環保 政府失去威信」之內文,因部分報導有誤,為免誤導民眾,請 貴報更正。
中科四期(二林園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前經環保署於98年11月10日公告「有條件通過」之審查結論,決議附帶19項條件要求中科管理局切實執行,這樣的環評要求是參予審查的環評委員「有共識一致通過」、「認為環境可以接受」的審查結論,絕非媒體報載「讓有『重大缺失』的中科四期環評過關」、「環保署未盡監督把關責任」的情形,環保署特予澄清。
中科四期開發案近來外界最為擔心、關切的相思寮、萬合農場、農場巷等農地徵收問題,環保署已一再對外說明,環評審查所考慮的是開發對「自然環境」的影響,「土地利益」並非環評要去考慮的問題,土地徵收有其一定規範之法定行政程序,徵收是否符合公義是徵收機關要去考量的事項,環評審查是就開發單位所送審之環境影響評估資料,進行環境「風險大小評估」的審查確認,並給予「風險管理」的具體要求,以預防或減輕開發行為對環境造成的不良影響。
針對媒體聽信環保團體的訴求,仍然提出「中科四期廢水排放重大爭議依舊未解」的誤解,環保署擔心產生以訛傳訛、誤導民眾的影響,環保署強調,中科四期廢水排放可能的影響對象與環評審查的相對要求,環評審查均已納入全面、完整的考量,簡單來說,環評審查的要求,是先進行嚴格的廢水源頭管制(如要求歐盟化學品REACH管制)跟持續監測,再確保放流水無論排放至濁水溪自強大橋下或舊濁水溪三和制水閘下,環評審查以現有科學證據及學理推估,均可以達成保護人體健康、不影響農業灌溉及沿海養殖等3項目的,最後,考量外界所提極端情況下放流水對舊濁水溪河口蚵田養殖、導電度對濁水溪沿岸農作灌溉等影響的擔心疑慮,由蘇治芬縣長帶領前往行政院面見院長,經院長同意在專業考量以外,以政策考量要求中科放流水以專管再延伸至河口潮間帶低潮線外排放,故環評委員進一步要求中科管理局將院長承諾列入結論,在放流水量達6萬CMD或河口牡蠣體內銅檢測濃度值超過100mg/kg濕重時,應以專管延伸至河口潮間帶低潮線以下排放,以完全避開前述爭議與風險。爰此,環保署強調環評審查結論是「兼顧環保專業與民眾疑慮」的結果,絕非「爭議依舊未解」的情形,外界的錯誤解讀是不了解環評審查之歷程及結果、不尊重環評委員之專業及考量的說法。
此外環保署強調中科四期環評審查過程絕無報載所述「黑箱作業」的情形,並致力於強化「民眾參與」跟「資訊公開」的目的,具體作法如下:
一、 召開專家會議
中科四期審查過程最受爭議議題為「放流水之影響與因應」,故環評審查過程特針對該議題,由環保團體、開發單位、地方政府及漁業署等4方推薦專家,經多次討論,獲致共識並納為審查結論訂定依據。
二、 開放民眾旁聽
環保署98年訂定公布旁聽要點,確保關心民眾團體發言之權力。中科四期審查過程開放民眾團體發言超過160人次,以每次發言3分鐘保守估計,發言超過8小時,囊括各項環境議題,均予切實紀錄,並彙整要求中科管理局及相關部會回應妥處,且公開於網站,最後提至環評委員會予委員審查參考。
三、 環評審查資訊充分公開
環保署建置「環評書件查詢系統」,充分對外公開中科四期環評審查過程所有送審書件、會議訊息及審查結果等相關資訊。
四、 召開8次公開說明會
中科管理局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及環評審查過程的要求,針對彰化、雲林地區引發環境影響擔心、疑慮的對象,共召開達8次說明會,俾完備開發單位與民眾團體間的溝通作業。
至於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9年7月30日針對中科四期停止執行之裁定,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係採中科三期案判決結果及所附條件,作為中科四期案是否有「對環境不良影響之虞」的推論判斷,環保署認為,該推論無論在基準上或對比條件上均有諸多不正確、不合理之處,環保署已依行政訴訟法提起抗告,期待最高行政法院能給予一公允之判決,使環評案件審查回歸環境影響評估法程序,尊重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的專業判斷餘地。
回應
Re: 環保署990813新聞--中科四期環評審查 「環保
<font color=#336600>Gail是個很無聊的女人,別人不看的斷爛朝報也認真看,認真寫文反駁,昨日用文字MP3聽了這份環保署新聞稿,還是覺得有必要反駁,即使耗費時間,卻不是白費的!</font><p>**********************************************************<p>環保署說:<p>中科四期(二林園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前經環保署於98年11月10日公告「有條件通過」之審查結論,決議附帶19項條件要求中科管理局切實執行,這樣的環評要求是參予審查的環評委員「有共識一致通過」、「認為環境可以接受」的審查結論,絕非媒體報載「讓有『重大缺失』的中科四期環評過關」、「環保署未盡監督把關責任」的情形,環保署特予澄清。<p>**********************************************************<p><font color=#336600>如此重大的環評程序,做成結論的竟然不是環評委員自主投票,而是「共識決」--共識決的意思是一旦出事,98年10月30日通過中科四期環評的委員們「全部都得」負擔責任嗎?還是「沒有一個」需負擔責任?</font><p><font color=#336600>「共識決」說得很容易,但我得到的資訊是當時根本沒有共識,就是沈世宏一人說了算!然後對外呼愣說通過。環評程序可以這樣搞法!?</font><p>**********************************************************<p>環保署說:<p>中科四期開發案近來外界最為擔心、關切的相思寮、萬合農場、農場巷等農地徵收問題,……<p>**********************************************************<p><font color=#336600>請別轉移焦點!相思寮徵地問題是在中科環評通過後,有問題的是98年10月30通過的那場環評本身!法院判決也是針對那場環評,而非相思寮。</font><p>**********************************************************<p>環保署說:<p>是先進行嚴格的廢水源頭管制(如要求歐盟化學品REACH管制)跟持續監測……<p>經院長同意在專業考量以外,以政策考量要求中科放流水以專管再延伸至河口潮間帶低潮線外排放,故環評委員進一步要求中科管理局將院長承諾列入結論,在放流水量達6萬CMD或河口牡蠣體內銅檢測濃度值超過100mg/kg濕重時,應以專管延伸至河口潮間帶低潮線以下排放……<p>**********************************************************<p><font color=#336600>這一段話就是當時吳敦義建議而中科管理局承諾的「海洋放流」,但咱看看兩則對照新聞:</font><p><a href=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oct/31/today-life13.htm>http://w...自由時報<br><b>中科四期環評 附19條件過關</b><p><font color=#CC0000>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局長楊文科會中承諾,將依照行政院政策指示,進行海洋延伸3公里放流方案。</font><p><a href=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2452>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2... 苦勞報導<br><b>相思寮留不留 不知 中科局規劃溼地 很小</b><br>陳寧<p>環保團體與彰化縣在地居民則紛紛批評,<font color=#CC0000>中科管理局不但不盡速針對園區廢水排放提出詳細計畫,至今尚未就「海洋放流方案」提出環境差異分析</font>,也不打算處理相思寮聚落保留問題,卻只忙著處理最枝微末節的小事。<p><font color=#CC6600>而這個「枝微末節」的人工濕地計畫,並不符合當初環評「有條件通過」時的要求。若中科管理局確實遵守環評結論,就必須設置75公頃的人工濕地,將每天120萬頓的廢水全部經過濕地、降低汙染物濃度後再流放,和本計畫僅能處理160噸的廢水量,兩者相差近千倍。</font><p>**********************************************************<p>即使是環保委員要求,寫入「有條件環評」結論的「在放流水量達6萬CMD或河口牡蠣體內銅檢測濃度值超過100mg/kg濕重時,應以專管延伸至河口潮間帶低潮線以下排放」,位處<font color=#CC0000>河口潮間帶</font>的王功蚵農同樣深受其害!更何況海是流動的,排放入<font color=#CC0000>低潮線</font>以下<font color=#CC0000>不意味著王功蚵田可倖免於難!</font><p>但儘管如此,至今,中科還是沒有做設置海洋放流專管的動作!並且規劃的人工濕地只有環評承諾的千分之一。這樣被外界批評為「廢水放流方案由中科自己選擇」,<font color=#CC0000>掩耳盜鈴</font>的「有條件通過」,環保署認為是環保團體刻意誤導民眾,以訛傳訛,真是好官我自為之!<p>至於環保署說的:「是先進行嚴格的廢水源頭管制(如要求歐盟化學品REACH管制)跟持續監測」--請問友達至今不肯提供完整廢水裡重金屬與毒物清單,以商業機密為由,你們又如何監測?如何管制!?<p>**********************************************************<p>環保署說:<p>此外環保署強調中科四期環評審查過程絕無報載所述「黑箱作業」的情形,並致力於強化「民眾參與」跟「資訊公開」的目的,具體作法如下:一、 召開專家會議……二、 開放民眾旁聽……三、 環評審查資訊充分公開……四、 召開8次公開說明會……<p>*************************************************************<p><font color=#336600>依據環保署建置「環評書件查詢系統」按圖索驥,中科四期環境影響評估說明書在此,是否對外公開民眾真正關心資訊並解決問題,還是斷爛朝報,大家去看看!</font><p><a href=http://ivy5.epa.gov.tw/eiaweb/0x.aspx?DST=A>http://ivy5.epa.gov.tw/eiawe... color=#336600>並且,綜合以上一二三四項,環保署新聞稿等於承認民眾只是說明會「被說明」的對象,民眾的發言只能被環評委員「參考用」--呵呵,這是什麼意思對照主文前後實在不難理解。</font><p>**********************************************************<p>至於環保署說:「由環保團體、開發單位、地方政府及漁業署等4方推薦專家,經多次討論,獲致共識並納為審查結論訂定依據。」<p>**********************************************************<p><a href=http://ivy5.epa.gov.tw/epalaw/search/LordiDispFull.aspx?ltype=03&lname=3...依據『中華民國98年6月3日環署綜字第0980047556A號函修正第二點、第三點、第四點、第五點、第八點、第十一點〕<p>本署為辦理環評審查委員會專家學者委員(以下簡稱專家學者委員)之遴選,得組設遴選委員會,由副署長一人為召集人,並由相關專家學者五人及機關代表五人組成;機關代表如下:(一)內政部代表。(二)經濟部代表。(三)交通部代表。(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代表。(五)本署代表。前項遴選委員由署長聘兼。<p><font color=#CC0000>但--是--</font><p><a href=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0,5252,11051401x112010081300415,00.html...解決環評爭議 我有辦法</b><br>2010-08-13中國時報【李根政】<p>一、二十一位環評委員中有七位官派代表,分別是環保署長、副署長;研考會、國科會、農委會、經建會、公程會等五機關的副主委。只要高層下達指令,再拉四位委員,七加四等於十一,表決時就過半了。<p>二、其他十四位委員,依法是由環保署召集內政部、經濟部、交通部、農委會、環保署綜計處,及五位專家學者組成遴選委員會去遴聘,再由環保署長聘任。<font color=#CC0000>因此,要找哪些人當委員,全在政府高層的掌握之中。</font><p>三、環評報告書是由開發單位委託顧問公司撰寫,此舉無疑是挑戰人性,把開發商視為誠實清純的聖人,要不造假或避重就輕恐怕很難。因此,依據歷來經驗,除非外部壓力太大,否則只要高層指示,沒有什麼案子是不能過的。<p>*****************************************************<p><font color=#336600>在現行環評法裡,政府人馬就佔了七人,環評既然考慮到的是「人民公共利益」與「國土環境」,這些奉命行事的官僚竟然可以明文規定作為「應當超然」的遴選委員?這叫荒唐!!</font><p><font color=#336600>而環保署在此篇聲明稿中雖然說「由環保團體、開發單位、地方政府及漁業署等4方推薦專家,經多次討論,獲致共識並納為審查結論訂定依據。」,除了環保團體,開發單位是「被審查者」,竟然也可以進入環評委員名單裡!而後三者加起來,環保團體推薦的專家自然勢單力薄,看到的是「政策背書意味濃重」的環評審查,這是環保署自己認為的公平嗎!?</font><p><font color=#336600>更何況環保署也承認中科四期環評為「共識決」,而2009年10月30日通過的中科四期環評根本沒有取得共識!是沈世宏一個人說了算!既然在人數上環保署以不公平制度讓政府政策得以施行--找技術官僚充當環評委員--何以中科四期不敢投票表決?有鬼!</font><p>*****************************************************<p>環保署說:<p>至於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9年7月30日針對中科四期停止執行之裁定,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係採中科三期案判決結果及所附條件,作為中科四期案是否有「對環境不良影響之虞」的推論判斷,環保署認為,<font color=#CC0000>該推論無論在基準上或對比條件上均有諸多不正確、不合理之處</font>,環保署已依行政訴訟法提起抗告,期待最高行政法院能給予一公允之判決,<font color=#CC0000>使環評案件審查回歸環境影響評估法程序,尊重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的專業判斷餘地。</font><p>*****************************************************<p><font color=#336600>如此之環評委員篩選與環評通過,即使是按照最保守的環保署自己的法規與文件,都可以看出制度的不公平與人為操作,環評結論刻意放水讓廠商自行選擇廢水排放方式,近日環保署卻口口聲聲指責法院「不尊重專業」--真是做賊喊抓賊!</font><p><font color=#336600>更何況外界普遍認為,法院判決書是針對環保署程序不公與黑箱作業而來,哪來的介入專業!?關於法院判決主文,Gail 另有一文評述文字:</font><a href=http://city.udn.com/51771/4116112>還原《990730中科四期-停止執行裁定》本意</a>。<p><font color=#336600>環保署98年11月10日公告的中科四期環評結論,僅僅就廢水排放問題,語句之曖昧模糊,大開法令之門讓廠商得以自行選擇與詮釋,不啻剝奪了王功蚵農的明天!卻口口聲聲「公共利益」、口口聲聲「專業」,做為人民所託付之政府官僚,與其說甘為私人財團的白手套,身為一個人,慈悲心的最底線在哪裡!?</font><p><font color=#336600>Gail</font><br><font color=#336600>下午 09:11 2010/8/14</font>
Re: 環保署990813新聞--中科四期環評審查 「環保
這是環保署說的「開放民眾參與」!(環保署990813新聞稿)<p>這是環保署說的「事後環評」!(踐踏環評法本意,將環評法當作環保署自己的遮羞布!)<p>這是環保署拒絕二階環評的手段!!(判決主文寫道,必須進入更嚴格而有民眾參與的二階環評)<p>法院判決文並且宣告一階環評全部違法,一階環評是需全部重做的。<p>但環保署加速的不是停工,卻是找更多政府技術官僚充當環評委員替政策背書!!(連環保署自己的規定、環保署990813新聞稿裡環評委員遴選的<font color=#CC0033>四項由來</font>都可踐踏到如此地步。更可見他們的新聞稿是意欲塞外界嘴巴用,自己可以不遵守的!)<p>如此踐踏法律,還一再地擺出曲解法令、他人耐環保署何的嘴臉,在一連串被宣告違法的基礎上的行政公權力,等於連合法地位都沒有的國家暴力。甚至連「國家」兩字都不配,是個黑機關把持國家,可被視作非法集團!並由點串連至面,一再一再地蠻幹!<p>不要小看人民的反彈,<font color=#CC0033>歷史殷鑑昭昭!</font><p><a href=http://news.chinatimes.com/tech/0,5249,12050903x112010081500054,00.html>... size=5>環署速審 中科三期環評周四闖關</font></b><p>2010-08-15中國時報【朱立群/台北報導】<p>中科三期已被法院裁定停工,但國科會日前宣布停工、不停產,並與環保署聯袂提出抗告。環保署昨天決定加速環評審查,排定本周二(十七日)、周三(十八日)召開風險評估及初審會議,周四送環評大會闖關表決。<p>環保署主管環評議程的綜合計畫處處長<font color=#CC0033>葉俊宏暗示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font>,「法院說中科三期有急迫性,既然如此,我們就加快審查!」他重申,風險評估及初審會議一旦達成結論,周四環評大會將對中科三期的開發進行表決。<p>台灣綠黨召集人潘翰聲痛批環保署扭曲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裁定。他說,裁定書所說的急迫性,指的是「停工」,不是「環評」。<p>潘翰聲強調,台北最高行政法院今年一月撤銷環保署上訴,維持中科三期環評撤銷的原判,<font color=#CC0033>法界及環保團體一致認為開發案<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rgb(255,255,204);>「自始、當然、絕對無效」</span>,開發許可須撤銷,<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rgb(255,255,204);>計畫則應重提、重審</span></font>,而目前還在進行中的「續審」根本就是「假環評」、「鬼環評」。<p>第六屆環評委員、台大大氣系教授徐光蓉當年審查中科三期七星農場開發案,即主張必須進入更嚴格的二階環評;中科三期下周將先審查健康風險評估,她質疑受撰寫評估報告的中國醫藥大學與中科利益衝突,報告的可信度受質疑。中國醫藥大學董事長蔡長海今年六月出任友達董事,而友達正是中科三期的旗艦廠商。<p>徐光蓉提醒,案子進入環評大會等於強迫進行表決,一翻兩瞪眼,<font color=#CC0033>政府主導的政策幾乎都會過關</font>,而環保署快馬加鞭連續安排三天審查中科三期,心態可議。<p>環保署上周已開過中科三期第七次初審會議,雖有公館鄉長當場向環評委員下跪,以及環保團體及訴訟律師抗議,仍做成園區每日用水上限、用水回收率、水質標準及放流管監測等結論。本周加緊衝刺,勢必會引來更大衝突。
Re: 環保署990813新聞--中科四期環評審查 「環保
與其說環保署可惡,他們更像在鐵板上跳舞的小丑,其證據在於自我撕毀環評結論與環保署自己的法規--只因上層壓力。
並且,說得更遠一點,我覺得可以信任法官第三度宣告環保署中科環評違法,並非法官人選問題,而是即便以最寬鬆的法律範圍解釋,環保署違法的事證實在太多也太長期,行政權擴張到如此獨裁地步顯露了這批人內心的極度心虛,而這心虛與對應之的作為,愈來愈無法加以掩藏,這就如同喝了酒的狐狸忍不住露出尾巴,環保署如今連自己的新聞稿本身都無法圓謊,連對外界說詞本身也出現諸多矛盾,除非法院關門,否則行政院與友達對於第三度官司的樂觀,實在是打腫臉充胖子、暗夜吹口哨,自欺欺人!
Re: 環保署990813新聞--中科四期環評審查 「環保
由獨立委員會進行程序重開........
你會找兇手來偵辦謀殺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