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行政院「二次金改檢討報告」9日晚間8點出爐,內文共分成壹、前言;貳、公股股權管理之檢討:一、彰銀辦理私募發行特別股案,二、兆豐金控95年度董監改選案,三、開發金控96年度董監改選案,四、華南金控96年度董監改選案。
參、金融併購監理法規之檢討,一、中華開發金控轉投資金鼎證券案,二、中信金控轉投資兆豐金控案,三、台新金控轉投資彰化銀行案,四、中華開發金控經營權爭議案,五、金融監理法規檢討修正情形。
肆、相關問題之檢討,一、限時限量的不當手段易扭曲整併提升競爭力政策目的,二、為配合限時限量政策易生急促不周延的行政行為,三、公股管理及金融監理積極度不足,易生負面社會觀感。
伍、現在及未來改進方向,一、秉持「程序正義、實體合法」原則,二、因事制宜地推動整併或釋股,三、強化公股金融機構之管理,四、強化金融機構併購案件之審查,五、防制不法併購手段,六、建構公平、公正、透明化之金融併購平台。陸、結語。
二次金改檢討報告」內文:
壹、前言 民國93年10月20日陳前總統於總統府經濟顧問小組會議針對金融機構整併宣示的四大目標:「94年底前促成3家金融機構市占率10%以上及12 家公股金融機構減為6家;95年底前14家金控公司家數減半並促成1家金融機構由外資經營或在國外上市」,即一般所稱「二次金改」,要求限時限量完成金融機構整併,惟事後引發各界質疑有圖利財團、賤賣國家財產等爭議。
馬總統競選時提出金融政策政見之ㄧ即為「全面檢討二次金改,追查弊端」,97年5月20日政黨輪替後,爆發陳前總統疑涉及洗錢案件,各界高度關注是否與二次金改有關,爰劉院長兆玄於8月19日核定成立「二次金改檢討小組」,並指派邱副院長正雄任召集人,朱政務委員雲鵬、財政部李部長述德、法務部王部長清峰、中央銀行彭總裁淮南、金管會陳主委樹(97年12月後由陳主委冲接任)及經建會陳主委添枝為小組成員進行檢討。
「二次金改檢討小組」係以財政部及金管會提出之檢討報告及其他相關資料為依據,就推動二次金改過程中較具爭議的個案中所涉及公股股權管理及金融併購監理法規進行通盤問題檢討,並提出「二次金改檢討報告」(以下簡稱本報告)。
本報告前言說明二次金改檢討之緣起、依據與報告內容之架構後,第二部分關於公股股權管理之檢討部分,財政部列舉彰銀辦理私募發行特別股案、兆豐金控95年度董監改選案、中華開發金控96年度董監改選及華南金控96年度董監改選案等四案,第三部分關於金融併購監理法規之檢討部分,金管會列舉中華開發金控轉投資金鼎證券案、中信金控插旗轉投資兆豐金控案、台新金控轉投資彰化銀行之核准及財務監理案、中華開發金控經營權爭議案等四案,第四部分問題檢討結果包括「限時限量的不當手段易扭曲整併提升競爭力政策目的」、「為配合限時限量政策易生急促不周延的行政行為」、「公股管理及金融監理積極度不足,易生負面社會觀感」,第五部分提出改進方向包括秉持「程序正義、實體合法」原則、「因事制宜地推動整併或釋股」、「強化公股金融機構之管理」、「強化金融機構併購案件之審查」、「防制不法併購手段」、「建構公平、公正、透明化之金融併購平台」,第六部分為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