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主編:陳詩婷
中科三期七星基地環評在今天(8/25)進行第八次專案小組會議,環保團體公佈由180幾位同學聯署「學生寫給環委的信」,希望環委嚴謹審查,讓中科三期七星基地進入第二階段環評。(攝影:王毅丰)
中科三期七星基地今天(8/25)進行第八次專案小組會議,雖然有多位委員對環說書中內容還有很多疑慮,要求嚴謹審查,但是專案小組經投票表決,出席的環評委員中,七位贊成「有條件通過」、六位贊成「續審」,沒有委員認為應該進入「第二階段環評」,專案小組最後決議「有條件通過」環評,並預計於週五(8/27)送交環評大會通過。
中科三期遭法院裁定暫時停止執行後,廠商在政府「停工不停產」的宣示下,拒絕停工,環保署在上週火速完成健康風險評估後,今天更加快腳步召開專案小組會議,決議「有條件通過」環評,同時也替公然對抗法院判決,堅不停工的中科管理局和廠商解套。
環團表示,后里當地既有的污染非常嚴重,居民罹癌率很高,開發單位只評估增量污染的影響,不管既有的污染,將無法評估當地的污染是否已經超出所能承受的範圍。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第四項規定,如果開發行為會使污染「超過當地環境涵容能力者」,即為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依法應進入二階環評。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強調,法院已經連續四次表態,認為中科三期應進入二階段環評,如果環保署還是拒絕,可說是非常不尊重法院,「我們被迫必需繼續提告,環保署這樣做,是在浪費社會成本、浪費司法資源」。
環團指出,開發單位刻意忽略科技產業高耗水的特性,宣稱不會影響農業及民生用水,可是水利署和農田水利會的官員都曾說過,如果營運初期中科有用水需求,可以調度農業及民生用水,環團批評中科到現在為止,事業用水的來源都還是未知數,將來很可能會影響到農業用水。后里花農陳欽全表示,當地栽種的花卉,百分之九十幾都是外銷,都是高經濟價值的作物,中科的污染會讓花長不好,請環評委員審慎考量對后里農業的影響,而且外銷的花卉都是前一年就要預定,如果突然停水,被迫休耕,農民完全沒有辦法應變。
大安鄉民眾表示,當地在枯水期、豐水期的水量相差很大,開發單位僅以平均水流量來作為分析依據,與實際情況不符,在枯水期,污染物可能會隨著東北季風擴散,且中科的放流管有經過過三個斷層帶,如果地震發生,很可能會斷裂。大安鄉公所要求,七星基地的廢水排放口必須要往海外延伸,確保居民的用水安全。環評結論沒有回應延伸放流管的訴求,認為污染屬於可接受的範圍,但是為了當地居民的感受,會在三個鄉裝設自來水管。
環評結論認為,放流水的健康風險屬於可接受範圍。但是為了讓居民安心,要求中科管理局必須對地下水沿線土壤、水質作嚴格檢測,提出監測計畫,規範不得超過土壤及地下水管制標準。主席李俊璋表示,將要求水利署必需遵守法規,以農業用水為主,其次是民生用水、工業用水,不得因為廠商的需求,調撥農業用水供工業使用。
2006年,在行政院副院長蔡英文的壓力下,環評委員以「有條件通過」環評,法院在判決書中說的很清楚,認為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為求更細緻的公民討論過程,應該進入二階環評。諷刺的是,四年後,馬政府在法院要求停工的壓力下,不得不「趕快」把環境影響評估做出來,但是卻還是不願意進入二階環評,又是「有條件通過」,重蹈四年前的覆輒,如果環團被迫又去法院告,又不小心告贏了,政府是不是又要說這一切是相思寮的農民害的,又要法官「後果自行負責」。
在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環評結論後,環保署整整拖了二年沒有做「健康風險評估」,在法院裁定停工後,我們的環保署行政效率突然快了起來,只用了二十幾天的時間完成審查,這麼快的行政效率,也難怪外界要質疑環保署有受到政治壓力,並沒有秉持專業審查。經建會的環評委員代表在環評會中也挑明了講:「整個光電產業來講,行政機關很急,否則會被南韓把市場佔掉,這是很有急迫性的。」
已經吃了一次虧了,政府還是學不乖,只考慮到廠商「很急」,就是不肯好好地花時間把環評做好,到時候社會要付出更大的成本時,政府又要把責任推給誰呢?
回應
Re: 中科三期環評 又是「有條件通過」
把這篇收到台灣好生活報的環保生態網摘了:
http://www.taiwangoodlife.org/storylink/20100826/2478
Re: 中科三期環評 又是「有條件通過」
此次專家會議,專家們根本不同意,仍強行送交初審大會,此其一。
初審大會裡官委占三分之一,不審查只投票,擺明了是投票部隊,此其二。
法院判決文說明了「共識決」是違法的,但此次環保署新聞稿仍然宣稱採用共識決,所謂的「合議制之組織」,此其三。
近日環保署新聞稿還宣稱是否進入二階環評是由環評委員決定,但所謂的「共識決」,只不過是掩蓋「沈世宏一人說了算」這醜陋手法卻自認為合法的遮羞布,此其四。
專家不同意送交初審也就罷了,環保署新聞稿竟然還厚顏無恥地宣稱「其他專家均同意」;法院判決文下來後,同樣厚顏無恥地斥罵法院「視過去專業的環評報告書及環評委員的專業審查結果如無物」,如此凌駕法律甚至擺出「我就是法律」指鹿為馬趙高心態,即使是人類歷史上也很罕見……
短短幾年內,中華民國的政府官僚,上至總統,下至環保署處長,在在踐踏三權分立以及法治原則。
不只是此次「鬼環評」沒有法律基礎,如今環保署的存在以及這群官員,恐怕也沒了之所以存在的法律基礎。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3987
Gail反駁《 2010-08-22環保署說明外界對中科三期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的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