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交易除罪化 日日春、官員交鋒

2010/09/01

〔記者郭芳綺/高雄報導〕性交易究竟要不要除罪化?隨著大法官666號釋憲文,認定罰娼不罰嫖已屬違憲,為此內政部社會司昨在高雄市長青綜合中心舉辦一場公聽會,與會者除了社會司司長黃碧霞、警政署副署長鄭茂穗,還包含多位學者專家、婦女團體、宗教及公益團體代表、性工作者約50人。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長期關心性工作者勞動權被剝削,發言踴躍,質疑官員提出的討論重點,無法實質幫助性工作者,也不滿性工作者受不公平待遇,頻頻遭警方取締,說到激動處,還一度與警政署官員唇槍舌劍。

認公聽會討論重點無助益

日日春協會秘書長王芳萍批評,登記制能解決什麼問題?是為了強制性工作者健康檢查,抑或防範性病傳播?若真是這樣,這比原先更不堪,難道消費者就都沒性病?

來自南部的性工作者MIKO哽咽附和,「別說消費者怕,我們更怕!」比起大動作管理性產業,不如先加強台灣的性教育和性的安全衛生知識。

高雄市晚晴協會代表葉麗華也聲援,要把性產業視為正常的工作,和普通人一樣想有平等工作權,而她也不贊成劃定專區,這樣就又走回頭路,讓性產業被標籤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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