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變成『金光會』記者會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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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1

金管會變成『金光會』記者會

稿 2010/09/01

記者會時卡債自救會成員以「金光會養的寵物-吸血鬼」行動劇,表達向金管會的抗議,劇情:有人以貓當寵物,有人愛狗當寵物;金光會以吸血鬼當寵物才稀奇,養吸血鬼成本很低,放出去就可以吸飽人血,尤其特愛卡債者的血,吸光了也不放。

我們是社會制度的受害者,需要有決策權的部會伸出援手,讓協商公平且合理化。我們跟銀行協商最大的不公平及問題有以下四點:

        A、要還款也要生存 。應考慮卡債人的還款能力並保障生存,才能履行

        債務。例如:月薪3萬元的卡債者,銀行竟要求每月還款2萬8千元,

        甚至4萬元以上,罔顧卡債族的生存。

        B、資產管理公司未納入協商,造成協商後還款的困難;卡債者與銀行協

    商後,資產管理公司又跳出來要求債務人還款,導致過半以上的卡債

    族無能力還款而毀諾。

        C、銀行未提供債務結構明細給債務人,例如:本金、利息、違約金、手

        續費等費用未分別明列,有嚴重灌水之虞。

        D、協商時律師不能陪同,成為不對等協商。

請金管會正式明定雙卡債務協商基本原則

  1. 應以債務人所得扣除基本生活支出及教育、保險等必要費用後,為每月還款金額。要還款也要生存 , 要考慮卡債者的還款能力,並保障生存才能履行債務,才有雙贏的機會。

2. 資產管理公司應納入協商,以免造成協商後的還款困難而無法履行。

3. 銀行應主動對債務人提供債務結構明細。例如:本金、利息、違約金、

手續費等各項金額分別明列;並不得向債務人索取資料費用。

        4. 明定不得拒絕律師在場協助。卡債人都是社會弱勢者,與各銀行法務人

        員協商,常楚不利的地位,銀行拒絕律師在場協助,使債務人無助

        下心生恐懼,或在威脅下達成協商,造成無力履行的情況極為嚴重。

金管會缺少傾聽卡債族心聲的機會,從而了解其困境。不要讓外界感覺金管會是財團政黨(偏袒銀行及財團)的金光會;不顧卡債族及弱勢家庭的痛苦,長此以往,形像受損必將影響執政黨的五都和總統選舉。

發稿人:卡債受害者自救會 聯絡人:唐永孝 0933-922-984

圓 圓 0920-25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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