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變成『金光會』記者會
新 聞 稿 2010/09/01
記者會時卡債自救會成員以「金光會養的寵物-吸血鬼」行動劇,
我們是社會制度的受害者,需要有決策權的部會伸出援手,
A、要還款也要生存 。應考慮卡債人的還款能力並保障生存,才能履行
債務。例如:月薪3萬元的卡債者,
甚至4萬元以上,罔顧卡債族的生存。
B、資產管理公司未納入協商,造成協商後還款的困難;
商後,資產管理公司又跳出來要求債務人還款,導致過半以上的卡債
族無能力還款而毀諾。
C、銀行未提供債務結構明細給債務人,例如:本金、利息、
續費等費用未分別明列,有嚴重灌水之虞。
D、協商時律師不能陪同,成為不對等協商。
請金管會正式明定雙卡債務協商基本原則:
- 應以債務人所得扣除基本生活支出及教育、保險等必要費用後,
為每月還款金額 。要還款也要生存 , 要考慮卡債者的還款能力,並保障生存才能履行債務,才有雙贏的機會。
2. 資產管理公司應納入協商,以免造成協商後的還款困難而無法履行。
3. 銀行應主動對債務人提供債務結構明細。例如:本金、利息、
手續費等各項金額分別明列;
4. 明定不得拒絕律師在場協助。卡債人都是社會弱勢者,
員協商,常楚不利的地位,銀行拒絕律師在場協助,使債務人無助
下心生恐懼,或在威脅下達成協商,造成無力履行的情況極為嚴重。
金管會缺少傾聽卡債族心聲的機會,從而了解其困境。
發稿人:卡債受害者自救會 聯絡人:唐永孝 0933-922-984
圓 圓 0920-250-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