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基本工資鬥爭(二)
香港:面對貧富差距的對策

苦勞網特約記者

責任主編:張心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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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資屬性:「社會」vs.「經濟」

勞委會把「基本工資審議」,推向更接近「勞資協商」的形式,該怎麼看官方代表退出這件事呢?謝創智雖然不反對勞委會所主張的這個「社會對話」的方向,不過他認為「這是長期的目標,事實上,基本工資最後還是官方在決定」,對於官方的三席代表,他質疑「為什麼不是內政部、社福部門,而是經濟部和經建會?」從對官方代表屬性的期待上,可以看得出來,對工會來說,基本工資具有「社會性」,不僅僅是勞動力的價格,而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在今年8月10日的聲明中,也指出基本工資「以民生為基礎,而非單純的勞務對價」。

九五聯盟執委陳柏謙認為,在這個議題上,根本不可能讓政府退出,或者降低它的影響,陳柏謙說「基本工資應該是政府主導的政策工具,現在擺出一個勞資協商的形式,事實上還是政府在決定。」陳柏謙認為,勞委會的這種作法「有點滑頭」。全產總與九五聯盟在這個觀點上,是相同的:政府在事實上由它所主導的這個會議上,已經先設定了這個議題,是在經濟領域的範疇下討論。這樣的結果,是把「勞動力」和「勞動者」分離開來,不顧慮「勞動者」的生存問題,只將「勞動力」當作單純的商品來看待。

而這種看法,很充份,也很極端地反映在「外勞與基本工資」之間關係的論述上,環球經濟社社長林建山主張外勞薪資應該與基本工資脫鉤,他認為,「因為國際之間的勞動力是可以流動的,我不是買外勞的『人』,而是買他的『勞動力』,這個勞動力要用國際價格來買」不過,對林建山來說,這樣的關係,並不只適用在外勞的身上,他說他「不支持用破壞市場機制的方式來調整基本工資,對於邊緣的勞動者的照顧,應該用社會(福利)的手段來調整,不能夠用經濟的手段來解決社會的問題」,林建山將「經濟」與「社會」兩個領域切割開來看的想法,反而有助於論證勞工團體的看法:這一次「基本工資審議會議」的結構,官方在表面上退出,在背後主導,並將它定性在「經濟」的領域裡。

我們換一個角度,從今年香港的「最低工資立法」鬥爭來繼續這個討論。


香港2010年五一大遊行,以「貧富懸殊」為主題,提出「33元最低工資」的訴求。(攝影:孫窮理)

香港最低工資,要33,得到28

對於香港工運界來說,最低工資的立法,當然是從「社會性」的基礎出發的;作為高度經濟自由化的港口都市,香港承受經濟「全球化」的強烈衝擊,根據聯合國人類住區規劃署發表年度報告《2008/2009年度世界城市狀況:和諧城市》顯示,香港是全亞洲貧富差距最大的地區。聯合國用評量一個地區貧富差距的「堅尼係數」(Gini coefficient)計算,香港高達0.53,堅尼系數介於0到1之間,數值愈大表示貧富差距愈大,通常把0.4作為收入分配差距的警戒線,對比台灣,2009年為0.345,較去年同期增加了0.04,貧富差距在擴大中,但還沒有突破這一個警戒線。

在這種條件下,香港工會今年就以「最低工資立法」以及具體提出時薪33元港幣最低工資,作為共同行動的議題。目前,香港最低工資已經立法完成,最低工資審議委員會並議定了時薪28元港幣的最低工資,與先前資方喊出的24元、勞方的33元相較,差不多是中間略低的水準。

香港的貧富差距問題向來嚴重,香港職工會聯盟組織幹事譚駿賢說,還在英國殖民政府時代,1995、1996年左右,就曾經有人提出訂定「最低工資」的議題,不過在當時政府鼓勵房地產炒作,產生泡沫經濟與產業外移的現象,所以「大氣氛不允許」;香港回歸後,1999年又遭遇金融風暴、政府擴大外判(包)、私有化,使得貧富差距更形嚴重。2004年,SARS風暴之後,在工會的要求下,董建華政府用行政命令規定,針對政府外判(包)的工作,訂出了25元的最低工資。

譚駿賢回憶到,在那之前,在政府外判(包)的工作裡,甚至有時薪低到7塊錢港幣(相當於不到30元台幣)的工作,還有人要做;2004年,香港的國民平均所得,已經高達24,096美元(當年台灣是14,275美元),可以想見其「高所得」與「低所得」者的差距之大;政府的外判(包)工作帶頭壓低底層勞動者的所得,這實在說不過去,而董建華政府對外判(包)訂定25元最低工資的政策,就成為一個「鬥爭的缺口」,譚駿賢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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