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擬重罰包生男篩選-重男輕女的基礎

2010/09/09

文/李亮

台灣的新生兒性別失衡比例多年來居高不下,2004年新生兒的男女比例是110.7:100,與南韓並列世界第一;目前已有所下降,但仍高達108 之譜,高於美國的105與日本的106。若以胎次觀察,胎次越往後失衡情況越嚴重,清楚顯示出為了生男孩而進行人為篩選的痕跡。衛生署有鑑於此,擬針對進行性別篩選的醫療院所與醫師進行重罰,但是否針能解決新生兒性別失衡問題,頗不樂觀。

性別篩選有賴於兩個條件,一是技術可行,一是社會需求。技術方面,以今天台灣的經濟情況與醫學技術的進展,相關的技術恐怕只會越來越容易取得。除非政府真能就此議題獲得更大的社會支持,投入更多資源查緝,否則注定事倍功半。但真正推動性別篩選的動力還是來自於社會需求。只要民眾繼續重男輕女,此類行為恐難絕跡。

但民眾重男輕女絕不僅僅是觀念問題。男性在職場上的收入教高、權力較大,家庭的扶養、繼承制度依然以男性為中心等等條件持續存在,是支撐重男輕女觀念的基本條件。要矯正性別篩選行為,就必須同時解決男女社經地位的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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