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勞不來找外勞 挨罰

2010/09/17

【聯合報╱記者游振昇/台中報導】 2010.09.17 03:15 am

台中縣議員陳清龍(站立者)昨天陪同工廠老闆卓年標(左),指控勞委會逼廠商關廠。 記者游振昇/攝影

電鍍廠老闆卓年標昨天向台中縣議員陳清龍陳情,他的工廠部分台籍勞工最近離職,因為不耐辛苦工作,他不得已聘用外勞,卻因聘僱外勞比例問題,2名外勞被迫遣返,他還被勞委會罰鍰,陳清龍批評勞委會冷血,要將業者逼到工廠關廠。

卓年標表示,他的電鍍工廠環境較熱,許多本地勞工無法忍受而離職,目前全廠只剩28名台勞,原有8名外勞,也因勞委會規定的聘僱外勞比率問題,其中2名外勞被裁減、遣返,他還被勞委會罰錢。

卓年標說,他並非不願意聘請本地勞工,最近3個月來,他到就業服務站登記要找員工、登報、夾報,剛開始有很多人來應徵,條件不限,待遇也還不錯,但多數求職者都說,只要業者蓋章、讓他們能領失業救助金,他們不願工作。

許多求職者應徵時說「我不用工作就有錢領,為什麼要工作?」卓年標聽了很灰心,他說工廠真的很缺人,又找不到勞工。

陳清龍表示,全國很多製造業者面臨同樣問題,本國勞工怕苦不願做,外勞卻因比例問題被遣返,業者面臨被迫停產、關廠危機,他說:「政府要根留台灣,搶救經濟,都是在玩假的」。

台中縣政府勞工處科長廖宗候說,勞委會要求勞工處開罰時,勞工處都會依個案評估,給業者3個月期限,引進本國勞工或遣返外勞,若期限到,本國與外國勞工比例仍不符標準則需開罰。

【2010/09/17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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