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官不懂廠商的心,那就糟糕了
寫在石化工業政策環評公聽會前

2010/09/26
苦勞網特約記者

責任主編:王毅丰

這一篇算是「長官,請成熟一點,好嗎?從工業局石化業廣告談起」的續篇,所以也不會談任何關於「環保」的問題。

我們先用一個一般台灣人不是很習慣的角度來看看下面這張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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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之隔的泉州市的泉港區和雲林麥寮、彰化大城的關係是什麼呢?可能有人會想到什麼先祖渡過黑水溝,篳路藍縷、以啟山林的故事,不過現在我要說的,卻是另一個「渡過黑水溝」的故事,它的方向,與先祖走過的路徑,是相反的。

從泉州市泉港「台灣石化專區」談起

2008年6月19號,「海峽兩岸石化產業發展論壇」在泉州市泉港區召開,泉州市副市長林伯前到場致詞,他說「泉港區是規劃建設中的國家級石化產業基地,是福建省發展石化產業的龍頭地區和能源發展重要區域,至2015年,泉港石化園區將形成2,400萬噸級煉油能力、200萬噸乙烯和100萬噸丙烯生產能力,石化產業集群產值將超過1,000億元…」

台下坐著的,有海峽兩岸的石化業者、專家學者,在那一次的會議之後,業者們表達了要在泉港的南墾片區,利用4.6平方公里的土地,興建一個「台灣石化專區」,計劃將台灣石化業上、中、下游整個產業鏈移到這裡,2009年,更細部的計劃也成型了,台灣的廠商預計投資60億美元,建設一套一年100萬噸乙烯的輕油裂解廠,及其下游聚丙烯、乙二醇、苯乙烯、醋酸乙烯、合成橡膠及合成纖維等53個項目的石化專區。

投資的台灣廠商,預計出資七成,剩下的三成由泉州市政府來出,這些廠商有六家:李長榮、國喬、大連、長春、台灣石化合成、和桐;其中,長春和和桐也投資了國光石化;稍早,2008年初,國光石化在雲林離島工業區的計劃與台塑大煉鋼廠的計劃,一同受阻,業者們宣稱,「將出走海外設廠」。台塑是老實不客氣,開始在越南的大煉鋼廠計劃,至於這些石化業者,當然也不是說說而已,半年之後,「泉港台灣石化專區」的想法就成型了。

「泉港區」現在怎麼了?

廠商會告訴你「我不要國光石化」

簡單地說,應該就是「沒了」,為什麼沒了?是兩岸政府的「政策」,台灣政府禁止石化業上游到大陸投資,這個計劃,基本上是不可行的,但是,2008年初,新的變數是,國光石化在雲林的計劃不成了,既然不成,有沒有「放行」的可能,業者不會等政策明朗,當然是先談了再說。

而近幾年來,中國石化業上游快速成長,中國政府的基調是,歡迎國外的石油(化)資本到中國投資,像是德國的BASF、英國的BP、Shell、美國的Exxon,在中國都有大規模的投資,不過他們必須和主要是中石化、中海油、中石油這三大中國的石油資本合作;原因是中國的石化業還在發展階段,政府和資本希望透過這樣的合作,達成技術轉移、催熟石化業,但是,另一方面,又擔心被外國資本控制,所以限制這些外國資本的投資金額不能超過50%。

那麼台灣的六大廠商,是「本國」還是「外國」資本呢?對不起,在經濟利益的考量下,沒有「海峽兩岸血濃於水」這回事,據說北京政府差不多已經定了調,「泉港區」胎死腹中。

在「長官」一文中,我們已經提到了,現在台灣的石化業,具有「外向」的性質,產品大多數是出口,而且出口的對象,就是對岸,要評估台灣石化業的發展,就不能不拿對岸的經濟發展策略來一起討論。前面說的這個故事,是台灣石化業中、下游業者對在中國投資石化業上游的第一次叩關,沒有成功,但是,如果我們來問一個問題,如果在「國光石化」和「開放石化業上游赴中國投資」兩個中間選一個,像長春、和桐這些廠商,會選哪一個?

答案其實很簡單,這些廠商會告訴你「我不要國光石化」。

中國的佈局

從前面的例子,我們可以看到,石化業的設廠,高度受到國家政策的影響,不只是台灣政府,中國政府的態度可能更重要,而這個態度,我們從今年六月兩岸簽訂的「ECFA早收清單」可以一窺究竟。

在中國和東協國家逐漸架構起「東協十加一」自由貿易區的體系,讓東協國家對中國進口免關稅,會衝擊到台灣向中國出口的商品,而「ECFA早收清單」讓部份台灣商品降低或者免除關稅,對台灣來說,可以保持對這些東協國家的競爭力,而對中國這個擁有龐大市場的國家來說,它可以藉者「東協十加一」與「ECFA」的架構,調整對其最有利的產業鍊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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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張圖在「長官」一文中已經用過,我們再來複習一下。

對於台灣的石化工業產品,在過去的一段時間,因為中國石化業下游快速成長,有供不應求的趨勢,所以還有一些依賴的現象,這一點,從台塑六輕什麼都不管(會爆炸很奇怪嗎?)、瘋狂地擴廠就可以看得出來,不過,我們在「長官」一文中已經用數據說明,這一個趨勢,在2008到2009年間產生了變化,就以中國的乙烯供需關係來看,已經呈現「供給大於需求」的現象。

中國自己在發展石化業,雖然可能成熟度還不大夠,但是起碼在「量」上面,已經具有十足的競爭力了,比起台灣,中國還有一個優勢,那就是它自己本身是產油國家,雖然在煉油的成本上,跟中東的那些產油國不能比較,但是這起碼算是個競爭優勢,目前中國政府也計劃將沿海的石化工業,向西部移動,像是新疆獨山子的煉油、年乙烯產量100萬公噸輕油裂解廠就是一個例子。

在這種條件下,台灣如果要在「量」上面跟中國拼石化業,機會已經沒有了,而中國政府在政策上,也表現出不歡迎台灣石化業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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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是台灣石化業者是真正「鎚心肝」的東西,他們比起你我都清楚得多,「國光石化」的利基在哪裡呢?他們也比你我清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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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東協國家比,石化業的「利基」同樣不存在。

在「早收清單」裡,台灣最重要向中國輸出的「五大塑化泛用原料」PE、PVC、PP、PS、ABS可以說全部都沒有被列入,因為被列入的品項裡,PP中只有稅號39029000的「其他初級形狀的烯烴聚合物」,這個東西,2009年出口中國的量,0.3萬公噸,佔PP出口中國的比,只有0.9%,而PS部份,則是稅號39039000的「初級形狀的其他苯乙烯聚合物」(以上兩項原關稅都是6.5%),2009年的出口量,也只有0.9萬公噸,佔總PS出口量的3.8%。就連中國需求量相當大的人纖原料PTA、EG、AN、CPL,這些也都沒有列入。

更嚴重的是,中國對台灣的重要石化業原料,不但不想給關稅優惠,還要利用課「反傾銷稅」的方式來加以抵制,這些都是石化業者「鎚心肝」的東西,他們比你我都要清楚得多。好,不比中國,比東協,在「東協十加一」的架構下,當這些東協國家逐漸取得對中國輸出石化業產品關稅優惠的時候,台灣還在跟「關稅」、「反傾銷稅」對抗著,中國想像的石化業區位,除了在他們本土之外,還有龐大的東南亞區域,能夠這麼做,是因為優勢在他們手上。

當中國政府已經透過「早收清單」表達出如此明確的態度,用它「市場」的優勢,調整在這個區域經濟體下,石化業上游生產區位的時候,實在讓人想問,台灣政府要透過「國光石化」去跟中國政府對抗,這是如何「非理性」的一個決策?為什麼要這樣做?

而這也可以回答前面的問題:要業者在「國光石化」和「開放石化業上游赴中國投資」兩個中間選一個,他們將毫不考慮地告訴你:「我不要國光石化」,他們會喊得比環保團體還要大聲。

蓋不蓋國光石化,他們都會走

今天(9/27),環保團體在彰化舉行大遊行,這是「反國光石化」重要的一役;而緊接著,28、30號,「石化工業政策環評」即將進入「公聽會」的階段,我們在「長官」一文中,已經指出政策環評本身前提假設的荒謬性,工業局對國光石化的辯護,根本是左支右絀,他們說「國光石化是為了填補五輕關廠的缺口」,但是沒有辦法說明,在三輕更新完成之後,一個10萬噸年乙烯產量的「缺口」(五輕關廠減46.5萬噸,三期更新加36.5萬噸),為什麼要用一個240萬噸年乙烯產量的國光石化來「填補」。

身為必須為國家政策護航的國營事業中油公司的代表人,國光石化董事長陳寶郎在被我們問到「受到早收清單的衝擊」時,他回答說,「影響不大」,他說,「我跟彰化縣政府談過了,希望之後在彰化搞一個大工業區,讓石化業中下游進駐,國光來出原料(參見「早收清單影響小國光石化要留台灣 陳寶郎:環評若不過 就讓一切歸零吧」)」,這句話裡,有一半的實話,也有一半的謊話,實話是,國光石化要靠出口來獲利,那是不可能的,而謊話則是,他根本沒有辦法論證石化業中下游要怎麼樣「回到台灣」來,在自由貿易的邏輯下,如果回得來,當初又為什麼會出去?

而當他老調重彈地說「各自玩各自的,讓一切歸零吧」,說這些投資的廠商會走的時候,這完全是實話,但是有「沒有說出的實話」,那就是,不管蓋不蓋國光石化,他們都會走。泉州的「泉港區」只是第一個例子,石化業上游開放是早晚的事,而從「泉港區」來看,中國的地方政府對「海峽西岸經濟特區(海西區)」的期待,也未必是中央政府擋得住的,未來的事很難說,這才是廠商的盤算。

以上這些事情,經濟部、工業局當然要比我們還要清楚得多,不然最近也不會一直說一些奇怪的話(「國光只做一期」、「國光先過,再讓你們去大陸」);廠商的心,如果連我們都懂,而經濟部官員不懂的話,那真的是很糟糕了。他們應該不會像那些自己活在象牙塔裡,還說別人活在象牙塔裡的化工學者,程度那麼差的(最好是你們那些「特用化學品」要用一年240萬噸乙烯來做啦!);在他們手上,還有一張王牌,那就是只有政治、沒有專業的「環評(啦啦啦,環保署我就是不甩你,你再來咬我啊)」;他們大可以讓這些大大小小的「鬼」來否決國光石化案,然後把責任都賴給環保團體,說他們「反對石化工業(誰?有誰這樣說?)」、再配合媒體演出一下,假正經地說一下,說這是「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的衝突」什麼的。

如果連這都不會的話,長官,誤國、誤民、誤經濟、誤環境,別怪我們沒跟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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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推一把

只是好奇 "啦啦啦....環保署我就是不甩你,你再來咬我啊" 好不像孫窮理的語氣阿

其實政府和國光石化都只是在自己演自己的一場戲而已。被耍的是認真地要捍衛西部沿海鄉民與環境還有白海豚的人、以及力挺國光石化希望鄉里能夠繁榮的地方父老們!

大哉斯文.....我實在很佩服窮理。

把這篇推薦到台灣好生活報的經濟金融網摘囉:
http://www.taiwangoodlife.org/storylink/20100928/2676

了然的七字真言_台塑企業內幕報導

人:洪福源(時任台化公司協理、現任總經理)、台塑法務室三名律師(一名美籍、兩名台籍)、了然(時任台化公司研究開發部門副主任)、台化公司經、副理級高幹… 等 30 位。
事:BP 公司向世界各地法庭提出控訴:台化剽竊該公司商業機密要求鉅額賠償;BP 公司請美國法庭派書記官至台北「錄影、錄音」,調查台化公司的研究開發實際能力。
時:1996 年春某個週日 am 8:30~ pm 6:30。
地:敦化北路 201 號台塑大樓後棟 9 樓塑膠部大會議室。
物:要求了然舉證:(1)直接證據、台化公司具備強而有力的研究開發能力;(2)間接證據、台化公司以自行研發的「醋酸(Acetic Acid)試驗工廠」數據,進行麥寮大型商轉醋酸廠之工程建造。

事件始末…

一、1990 年初,台化公司(Formosa Chemicals and Fibre Corporation、以下簡稱 FCFC)向「英國石油公司(British Petroleum)、以下簡稱 BP」以高薪挖角一位中國大路籍的退休員工;該名員工除了獲得 FCFC 聘任為「顧問」外,並將 BP 的建廠機密資料送交 FCFC,FCFC 據此於麥寮廠區著手進行年產 300,000 噸「商轉醋酸廠」的大規模擴建。
二、一般說來,一個大型工程案(不僅限石化廠,其他如捷運、煉鋼廠、核電廠… 等都包括在內。)必需具備「基本設計(Basic Design)、細部設計(Detail Design)、工程營造(Construction)」那三大步驟;而在前述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所謂 Design Documents、設計文件;而文件中含有兩大類的技術資料:如 Engineering Drawing(工程技術圖)、Data Sheet(設計規範書)等…
三、FCFC 在取得前述「顧問」從 BP 竊取的大量機密文件後,她犯下了一個致命的疏失錯誤:FCFC 工務部的員工把 Drawing 右下角以及 Data Sheet 正上方的「Name Plate」用刀片直接割去,隨後貼上「台化工務部」的大喇喇標籤… 人算不如天算!後來部份被「移花接木」的偽造文件流回 BP 的英國總部,BP 大怒!於是在美國、英國、台灣等地提出控訴!
四、BP 後來在世界各地法庭提供證物,前面提到的偽造文件被法官與陪審團公然檢視!除了「Name Plate」由 BP 剪貼成 FCFC 之外,其他內容 100% 吻合、包括某些早年被 BP 工程人員誤植的英文字母與標點符號!FCFC 應訊人員當場臉色鐵青、無言以對…
五、了然自 1993 年起,接任 FCFC Research & Development Division 的 Deputy Director,那是位階「高於經理、等同協理」的高階經理人;當年我轄下逾百人、有將近 30 位一、二級主管!了然一輩子與「BP、醋酸」沾不上邊... 由於纏訟官司對 FCFC 越來越不利,於是時任 FCFC 協理的洪福源心生一計:他安排了然代表 FCFC 出庭應訊,目的就是我要舉證:(1)FCFC 具備強有力的研究開發能力、(2)FCFC 以自行研發的「Acetic Acid Pilot Plant」進行麥寮大型商轉醋酸廠之工程建造。
六、前提的「應訊」被安排某週一在台北市 Downtown 某大樓、BP 聘請律師所指定的某個 Law House 進行!應訊時間:一整天;應訊方式:我必須對著一台攝影機應話;應訊問答:由 BP 聘請的五位律師輪流發問;應訊記錄:由美國法庭派來的書記官快速打字。
七、就在了然被提訊的前一天、也就是 1996 年春某個週日 am 8:30~ pm 6:30,我在台塑大樓後棟 9 樓塑膠部大會議室,被台塑法務室三名律師、台化公司經、副理級高幹等人「模擬」發問答詢;pm 6:30 洪福源帶著皮笑肉不笑的表情走進會議室,他說:「今天大家辛苦了!模擬了一整天…」隨後他轉頭問我:「你明天可能會被 BP 的美國律師詢問『5 S』的英文字怎麼寫!現在你告訴我…」當時了然已是一身疲憊,我客氣地回答他:「報告協理,我不知道『5 S』的英文字怎麼寫!」洪福源當場拍桌怒罵:「你真丟臉!像你這種台化公司的高階幹部,為什麼連『5 S』的英文字都不知道怎麼寫…」等洪痞子霹靂啪啦罵了約莫三分鐘後,了然從座位起身,我用右手掌猛然拍桌,隨後我指著他:「幹破拎娘老雞掰!你當小偷,你偷了 BP 的 Know-How,我明天要出庭替你做偽證!『5 S』的英文字你可以教我呀!今天換成是王文淵,他也不會對我拍桌怒罵呀!從現在起到明晨出庭應訊為止,再讓我看到你這付嘴臉,我明天就肯定不會出庭!幹破拎娘老雞掰… 」
八、當天晚上,了然內湖家中的電話響個不停!我交代家人不准接聽,同時叩我一位名叫「陳英明」的部屬:「現在立刻搭機來台北!明天的應訊我指定你出庭…」陳英明當時是個小咖的專員,他到台北後立刻搭 Taxi 到我家!了然告訴表情呆滯的陳專員:「你明天去忠孝東路的信義商圈逛逛,我會批准你的出差申請!明天一早我必須親自出庭…」

故事說完了!後來 BP vs FCFC 的官司如何落幕?和解了事!只是 FCFC 支付一大筆天文數字的遮羞賠償費:那兩家合資在麥寮蓋了台塑企業一輩子第一個 Joint Venture 的合資公司、FBPC!以下是今天 BP 官方網站的局部剪貼…
Our people and partners
Formosa BP Chemicals (FBPC) is an equally owned joint venture between BP and Formosa Chemicals and Fibre Corporation. Based at Mai Liao, FBPC produces 300,000 tonnes of acetic acid a year.

了然加註:「幹破拎娘老雞掰」是我這輩子用過最有氣質、最有格調的七字真言!她有多國的專利申請!請勿剽竊濫用,否則法院見...

Reference:http://tw.myblog.yahoo.com/ericjky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