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後補充稿-有關協調會爭點疑點與回應(石雕公園護樹志工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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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3

 

今日約二十位護樹阿公阿嬤頂著大太陽赴縣府,「縣府要懲處、砍樹要下台」。

於縣府簡短發表要求下台的理由、跟周錫瑋喊話,兩位阿嬤聲淚俱下控訴,拜託不要再砍樹,警察局可以去別處。縣府派員接見協調,因沒有具體回應與進展,約協調40多分後,民眾退席抗議,有關下台與嚴懲究責,現場無權責單位,要等待周縣長親自回應。志工隊將等待周縣長的回應,是否有誠意究責與重新檢討警局強佔公園一事,進行更進一步的抗爭。

(協調會內容爭點)

一、農業局回應重點(秘書林愛琴):

1. 承諾老樹以原地保留為原則

2. 目前移植計畫有收到,但尚未審查,正在進行植株的調查,釐清爭議,他們會請「警方」調查,群情大譁(志工隊潘翰疆回應表示,有如請小偷抓小偷、請鬼拿藥單)

3.從重罰款、從嚴究責部份,農業局提高到10萬,並承諾必要時會連續罰,老樹以原地保留為原則,但民眾心疼被砍老樹、群情激憤仍無法接受輕罰,要求追究警方逃避農業局監督的從重處罰。 

二、城鄉發展局:

除了就一般的官話、說明都市計畫一些非關重點與本案的法令,毫無進展與擔當

  1. 就黑箱的疑點,(a)借用而來,依營建署「公共設施多目標使用」惡法,或(B)另外循變更使用分區的雙線爭議,是以前者(a)
  2. 持續為警方背書,機關用地難覓
  3. 就公園綠地與水泥建築等土地利用合理性,明顯對綠地生態的重要,缺乏認知,持續強調公共設施用地不足
  4. 模糊的回答,量體是3層樓,建照可能是三層樓
 

三、警方(海山分局)的回應

  1. 樹保爭議只是行政瑕疵,不是違法,樹保部份是包商的責任。(志工隊反駁以發包、承攬應負法律責任。對警方堅持不承認違法深感無奈)
  2. (?)就老樹數目的爭議,調查結果是34株,否認7-8棵移走一事,堅稱全部沒有移走。否認居民親眼目睹晚間載走。(志工隊認為說謊)
  3. (?)就為何借用180坪,為何圍籬為1000多坪,到底是否超過借用範圍,是否有何其他用途,不願明白說明,以植栽美化景觀作理由,(志工隊:但現地凌亂,砍老樹種小花小草有何用?)
  4. (?)量體地坪爭議,公所同意借用,是一次提案,地坪由100,增加到180坪,高度上,城鄉發展局是回答3層樓、警方也說三層樓,(志工隊:但現場外觀的帆布示意圖是高達8層樓,究竟建照核發是多少,至少有一說法說謊)

志工隊抨擊:海山分局大陣仗,但只派出二位回應居民,迴避重點,仍是堅稱瑕疵,曾創史上官員學鄉民以錄影Youtube回應的海山分局副局長「援例」不面對民眾,在會後才場外接受媒體專訪。持續黑箱,持續地延續10/1說明會沒有任何平面圖資料的慣例,全世界都看不到計畫書、平面圖、施工計畫圖等文件資料,已長達10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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