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三地」高校富士康調查總報告
卷首語 自殺抑或他殺? ——解開富士康自殺事件之謎 |
系列一:以「實習」之名,濫用學生勞動力 |
系列二:富士康生產體制 ——規訓與懲罰的勞動集中營 |
系列三:生活空間——囚在富士康帝國 |
系列四:出賣勞動還要出賣生命?——職業危害與工傷 |
系列五:花季少女的劫後餘生 |
系列六:工會何在? ——求助無門的富士康工人 |
結束語 |
附錄一、富士康科技集團介紹 |
附錄二、富士康中的掙扎 |
附錄三、調查基本情況 |
調研組走進工業區附近的醫院探訪了一些富士康工傷員工,深入訪談了10餘名工傷患者和職業病隱患受害者,結果讓人震驚。調查發現,在職業安全方面,電鍍、沖壓、拋光等車間工作環境極其惡劣,職業安全隱患諸多,工傷頻發、工傷瞞報謊報、處理不規範等問題十分嚴重。在醫院探訪中,我們驚訝地發現,由於富士康嚴格的「三級連坐」制度,工傷事故往往被基層管理部門層層瞞報,通過「私了」的非法手段解決。因此,受傷的工人雖然繳納了社會保險,其醫療費用和賠償卻依然得不到保障。用這種「私了」的違法手段處理工傷的現像在不同廠區都有出現。因此,工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維護,工人在出賣血汗的同時還要出賣自己的血肉。
一、工作,還是踏入職業危害的雷區?
調查發現,富士康全國各個廠區的部分車間工作環境惡劣,勞動保護缺失,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在調研組進行的300個訪談個案中,很多工人都反映工作環境惡劣和存在職業病隱患,摘錄部分訪談如下。
以下是崑山廠區員工訪談:
訪談人員:你是哪個部門的?
受訪者:電鍍。經常碰到化學物質,有酸、鹼、溴水啊,鍍鉛中的鉛水啊,氫化物、氨氣等等。酸氣、鹼氣啊,會對肺部有傷害,接觸到鎳的話對人的皮膚也有影響,如果皮膚上原來有疹子話,那皮膚會更癢。對我影響還好,但有些員工不適應,我們就給他換崗位。如果鎳侵入血液的話,最嚴重有致癌的危險。還有鉛和重金屬對人的神經也有影響。體檢是要做血檢的,崑山這邊只能做尿檢,體檢是要公司開證明的。
深圳觀瀾園區SHZBG事業群從事模具製造的曾姓工友這樣向訪談人員描述:
SHZBG算是富士康工廠中最苦最累的事業群,因為工作環境又高溫又多粉塵,主要是製造模具,要求精準,工作有一定難度。車間溫度有40多度,沒有空調;車間裡有很多粉塵。工人有高溫補貼,但是沒有安全防護衣,工廠只統一發口罩,口罩由工人自主決定是否定期更換。這些部門的員工離職率很高,原因是環境差、做工時要站立,而且加班多,有時甚至不能休息。這些工作崗位雖然工作很辛苦,但工資卻和其他工種一樣的,員工辭職的時候富士康也沒有給我們做離崗職業病檢查。我們做拋光的是一個‚隱形部門‛,富士康的客戶來對富士康進行檢查的時候工廠是不會讓他們看拋光車間的。
另外幾名同在深圳觀瀾園區從事沖壓工作的普工們則這樣描述:
「沖壓車間的環境相對於其他車間來說是十分惡劣的。首先是沒有空調,一個車間三四百人,加上機器運作大大的提高了室內的溫度,僅靠幾台電扇根本解決不了任何問題。其次是灰塵很大,雖然工人們通常帶著口罩和耳塞,但在炎熱的車間,工人們根本無法忍受悶熱的口罩,因而受粉塵的而影響很大。沖壓車間的工人在跳樓事件之前並沒有任何環境補貼……」
「在沖壓廠幹活,能留下來的人很少,老員工非常少,都幹不長,環境實在太差了。沖壓廠的工作又髒又累,但要換個部門,幾乎是不可能的。」
對於崑山廠區的沖壓車間,工人描述的情形也十分相似:
「(沖壓的)機台工作時溫度很高。車間有空調,但是給機台開的,不是給人開的,機台外面的溫度還是很高,達到三十六七度……車間的噪音也非常大,幾百台機台一起運作時,要戴耳塞,要說話就得吼……沒有高溫補貼和噪音補貼。」
在太原廠區工作的一名18歲男工對訪談人員描述:
「上班的地方味道太大,讓人窒息。清洗手機外殼的那種油容易揮發,車間到處是那種味道,連空調製冷後流出的循環水都是乳白色的。也有車間空調機的循環水是灰褐色的,而管理部門辦公室的循環水卻是清澈的。」
在武漢廠區,多名工人也反映了他們最擔心的就是職業危害。其中一名剛從
富士康離職的A區的工人說,他們在體檢的時候A區有3個人檢出白血病,正由廠裡負責治療。他從富士康辭職也是因為擔心因苯中毒引起的職業病。而在F區工作的工人則反映F區的環境有強酸強鹼,可能會對皮膚造成腐蝕性損傷。一名在武漢廠區工作了兩年的武漢本地女工講:
「就因為上班,白夜班倒得內分泌失調,例假經常不太正常,這和有毒也有關係,有油漆。培訓的時候說戴口罩沒毒,但(實際上)一兩個月就有可能苯超標,得了白血病你就完了。幹了兩三年四五年的有(得白血病的),廠裡也沒什麼補償,也不開走,就把你換到別的崗位去,說遠離那個環境就會好了……」
類似的例子不勝枚舉。總而言之,工人對於工作環境控訴最多的是,高溫、噪音、粉塵多、存在有毒有害的氣體和試劑等等,此外也存在著工作強度大、工作姿勢固定等對工人身體帶來的物理性損傷。而在這些惡劣的工作環境下,廠方也缺乏相應的勞動保護措施,一些車間雖然發放了勞動保護產品,但是效果甚微。富士康利用工人的流動性大,職業病發病時間較長而逃避責任,既沒有切實地改善工作環境、做好勞動保護,也沒有為特殊崗位的工人定期進行職業病排查,從而導致工人工作在沒有健康和安全保障的環境中,要麼忍受、要么離開。
二、瞞報工傷,引發利益黑洞
在調研期間,調研組除了在富士康周邊廠區進行訪談和問卷調查意外,還深入到了工業區附近的醫院探訪富士康工傷員工。在深圳龍華和觀瀾的醫院裡,調研組訪談了9名受工傷的富士康員工。儘管調研組無法準確地統計在富士康各廠區發生工傷的總數量或者頻率,但是通過多名具有豐富車間經驗的工人描述,我們發現在富士康許多車間工傷事故頻發,而更嚴重的是,富士康的基層和中層管理人員對工傷事故存在著瞞報謊報的情況,從而導致受害工人無法獲得工傷相應的賠償和待遇。
在一般性訪談中,有多名受訪工人表示曾經聽說和看見過自己所在部門有工友受工傷的事故,在某些部門如沖壓或者模具部門工作的受訪者,常常可以講述2-3宗他所目睹的身邊工友受傷的經過。例如在崑山廠區的模具車間工作的小梁,在他進廠一年來,所在車間就發生了兩三起比較嚴重的工傷事故。在深圳一家醫院留醫的一名工傷工人21也反映,「我出了事情以後,這樣的(工傷)情況又連續出現了三次。不是我這個機器,是其它機器,但我們是同一個部門的。」該名工人當時已住院三個多月。
21 該名工人受工傷時在富士康龍華園區CMMSG事業群工程部工作,為微軟生產產品
事實上,富士康為大多數員工(學生工除外)繳納了包括工傷保險在內的社會保險,倘若發生工傷事故,用人單位理應為受工傷者申報工傷,從而可以獲得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醫療費和工傷賠償等。然而,多名受訪工人向訪談人員反映情況並非這樣——在富士康,對於工傷事故,常常是瞞報謊報的。以下是崑山老廠區外的一段訪談記錄:
訪談人員:看你的手指好像受傷了,是工傷嗎?能跟我講講怎麼受傷的嗎?
工傷者小劉(下稱小劉):這個是工作是機器擠壓的。當時裂了兩個口子,流了好多血!我到醫務室的時候。因為失血過多都暈倒了。那天我們生產車間要換線,本來應該由專業人員來換的,但是線長私自讓我這個作業員來換,我嘛……畢竟不熟悉,所以受傷了,縫了十針呢!
訪談人員:像你這個是工傷,你的醫療手術費有沒有拿到啊?
小劉:現在還沒拿到,都是我自己墊的錢。
訪談人員:怎麼會這樣的啊?
小劉:因為我這個受傷是線長私自讓我換線造成的嘛,他怕報上去對他以後的年終獎什麼的不利,就壓了下來。線長跟我說他現在先不給我報上去,等以後他會想辦法幫我弄(醫藥費)……
類似小劉的工傷處理方式並非個例,調查發現,這是富士康從基層到中高層
管理人員處理工傷事故的慣常手法。在深圳觀瀾園區,一位生產線管理人員反映,在他的同事當中,有人出現過工傷的情況——被(機器)切掉兩個手指,但公司居然推諉說這是由於工人的疏忽導致,不予認定工傷,沒有作為工傷來進行賠償。富士康這種將工傷歸咎於工人的行為,不僅違反了《工傷管理條例》的「無過失補償」原則,更是推卸責任的無恥行為。
在太原的廠區,一名工人說,出現小的工傷的情況經常是瞞住不處理,甚至讓人繼續工作。他的一個同事剛剛來(工廠),就被「鎂鋅」(一種金屬工具)把脖子燙傷了,還沒有讓休息,接著就幹活。
在深圳一家醫院留醫的富士康工傷員工向調研人員反映,他在製造戴爾和三星的模具時弄傷了手,住院以來醫療費一直是自己墊付。對於自己能否拿到工傷
認定和賠償,他心裡與沒底:
「我們以前一個同事小手指骨折了,(醫療費)到現在還沒有給他,(工傷認定)還沒有批下來……還有一個同事,頭被打傷了,也沒有報工傷,他自己出的錢……上次(一個同事)手燙到了,皮全部燙掉了……休息了一個月,還不是沒報工傷。當時廠裡面還沒給他墊錢(醫療費),全部自己出,花了七八百塊。」
「工傷」何故變「病假」?
調查發現,工傷事故的背後牽扯到從基層管理人員到中層管理人員的切身利益(包括獎金、分紅、晉升等),因此管理層在可能掩蓋工傷事實的情況下,常常選擇私下解決。如果一個部門發生的工傷較頻繁,同部門的線長、組長、課長的獎金和晉升都會受影響。一些部門的管理人員為了自己的獎金和晉升,隱瞞工傷。遇到輕傷的工人,只當病假處理,將其送到門診治療。由於用人單位沒有申報工傷,「幸運的」工人,由管理人員私下為其解決醫療費;倒霉的工人則要自己墊付醫療費,甚至有一些工人由於無力支付醫療費導致傷情惡化。正因為這種「利益」,才使管理人員紛紛瞞報謊報工傷;這也揭露了在號稱管理體制健全、精密和科學的富士康里,其實存在著大量的黑洞。
以下是一位在富士康工作三年,受了工傷的員工與調研人員的對話摘錄,鮮明地揭露了富士康在處理工傷事故時層層隱瞞、暗箱操作、「官官相護」的內幕。而與之相似的控訴與不滿不勝枚舉:
訪談人員:聽說你們廠受工傷還要記過?
工傷者:我沒有被記過,只是被警告。我這個案子‚做大‛的話就是連帶三級處分:從組長到課長。組長就是直接「幹掉」,課長就是影響獎金。
訪談人員:什麼叫「做大」呢?
工傷者:就是把這件事鬧大到工會嘛。工會要是知道的話就會報到事業群,事業群就會報到集團。訪談人員:那他們記過和警告的話,是以什麼樣的理由呢?
工傷者:他們就說你「違規操作」。
訪談人員:為什麼要瞞報(工傷)?
工傷者:為什麼瞞…還不是為了各自的獎金唄。像一年這些課長,也可以撈個三四萬塊獎金。如果發生工傷,他們就要被扣一半,那可是一兩萬塊的獎金。
訪談人員:受傷的工人不住醫院嗎?
工傷者:他(受工傷的人)每天也來打針,只是說不在這住院,這樣就不用報工傷了。像你手指斷一截,或者手指頭的肉被削掉一塊,是不會報工傷的……他讓你到醫院給接上,然後也就回去了……除非是很嚴重的那種,他們才報工傷。報工傷影響他們的績效獎。如果你這個部門一年報上六七起工傷,那你這個部門的主管就不要再待了,明年肯定走人,拜拜了。
如此公然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忽視工人合法權益,不顧工人死活的行為,居然在這個號稱「守法」模範的企業中普遍存在,足使人憤怒。更為諷刺的是,這種行為出現的原因,正是富士康引以為傲的所謂「科學」管理模式,如果不是「三級連坐」的管理體制,便不會有如此廣泛存在的工傷瞞報謊報的現象,而一旦瞞報,造成工傷的原因就不會追究,又埋下了更多工傷的隱患。
三、工傷上報過程拖沓,剋扣醫療費和伙食補助
調查發現,富士康不僅隱瞞工傷的情況嚴重,即使是已經上報的工傷案件也遲遲得不到回應。
根據《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二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通知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及其參保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並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書面工傷認定申請。 」
接受調查的工人反映,富士康上報工傷的程序非常繁瑣——先要自己寫工傷報告,經過部門主管審批,然後送到部門的人力資源部,再送到總公司的人力資源部。過程繁瑣,耗時過長。在工傷認定的過程中,許多工人的醫療費也是自己墊付。這導致許多工人沒有辦法安心住院,部分工人只好提早出院,從而導致傷情惡化。
調查同時發現,富士康對於工傷工人在醫療期的醫療費、伙食補助和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也存在剋扣或者不依法給予的現象。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深圳因公出差伙食補助的70%為56元,但富士康在工人住院期間所支付的伙食補助只有40元/天,一些工傷者甚至要自己墊付伙食費。而對於大量的工傷未上報的情況,工人的醫療費、因傷殘所需享有的一次性傷殘補助也不可能被合法支付。
四、勞動保護不足,工人受罰成替罪羔羊
調研組在對工傷工人進行訪談的時候,發現工人受傷的部位多為手部,受傷的方式基本上是被機器或者材料弄傷。調研組分析工傷頻發的原因主要包括:缺乏職業安全培訓、勞動保護用具投入過少、安全生產管理存在缺陷。許多工人反映在受工傷前只接受過簡單的技術培訓,很少接受過勞動安全培訓。工傷者表示,如果車間在之前對他們做過相關的安全培訓,他們將會重視工作中的安全,並提高自己的保護意識。除此之外,一些新的機器沒有進行安全評估或安全評估不足,導致工人缺乏對風險的認識。而在勞動保護用具方面,許多受工傷的工人反映富士康所發的防護用具發揮不了保護的作用。例如,手套的主要材料為橡膠和棉,質地輕薄,保護性差。許多工人戴著勞動保護用具仍然受傷。此外,部分工人反映某些部門根本沒有保護用具。
令人不解的是,做好勞動保護本為用人單位的職責,而富士康沒有在勞動保護措施、職業安全培訓等方面下功夫,卻要責罰工人由於機器原因或者工作不慎受到傷害,或者是由於工作環境惡劣身體受到危害,被警告,被記過、甚至被開除。
受工傷的工友要被警告處理,其上級三層主管承擔連帶責任。這一點已在前文列舉說明。而具體到其日常的安全生產管理,仍有許多值得細細分解的舉措。比如說在沖壓車間,粉塵和噪音都很大,工人們通常要帶著口罩和耳塞,但是工人們反映,「戴上耳塞也不管用,海綿的耳塞只能減弱一點噪音」;「口罩也是很薄的那種,不問他要他也不會給你」。而在模具、噴漆等車間,工人反映雖然是每天都戴口罩,但是沒有什麼效果,仍然可以感覺到粉塵很多,刺激性氣味很濃。由於車間沒有空調,非常炎熱,工人們根本無法忍受悶熱的口罩,只有應付檢查時才偶爾會帶,如果管理人員發現工人沒有佩戴耳塞和口罩,就會給予警告,超過三次就會被記過,或者是「被罰錢,老大也會罵你」[1]。
職業安全責任在哪裡?吸入了粉塵、感染了有毒有害氣體,是因為工人沒有佩戴那又薄又小的口罩?被沒有經過安全評估的機器壓斷了手,是因為工人違規操作?職業性失聰,是因為工人沒帶耳塞?無論責任在誰,調查發現最重的代價都是由工人來承擔——要么永久性地承擔著機械傷害帶來的肢體殘缺,要么承擔著有毒有害物質造成的對五臟六腑的傷害。
一位在沖壓車間工作的富士康工人用他自己的語言精闢地表達了這一切:
「我們在沖壓廠……那個經理就經常(帶領大家)喊了個口號——‚我要安全!我要安全!‛我是不太喜歡這些口號,我覺得它出問題總是把問題賴在員工頭上,它從來不想去改善一下,你說‚我要安全‛,誰不想要安全?在這種特殊的車間裡面,你能不能就從機器著手?」[2]
五、總結與建議
圍繞職業安全與工傷這個主題,調研組發現,富士康這家全球代工業巨頭在其「合法」的外表之下,實則隱藏著許多法律所不允許的暗箱操作行為。一部分寬敞明亮、涼爽無塵的車間掩蓋了另一部分炎熱的、瀰漫著粉塵、刺激性氣體、噪音震耳的車間;簡易、劣質的勞保用品替代了應具有安全保障的生產環境和機器設備;而工傷事故層層隱瞞的,相互包庇的荒謬行為,不僅危害了工人的身體健康,更是剝奪了工人獲得應有的工傷待遇的權利。無論這種後果是由於高層管理者的疏忽,亦或是中層基層管理者的濫用職權所造成,這種代價都被轉嫁到了工人身上。在富士康工作的工人,不僅出賣了勞動力,而且喪失了安全工作的權利。這也就是本章標題所提出的困惑——在富士康工作,除了出賣血汗,難道還要連同出賣血肉嗎?
經上述發現與分析,調研組呼籲:
1. 富士康應該尊重工人安全勞動的權利,應該提供給工人一個安全的工作環境,立即對於各種傷害性的環境、機器予以整治,定期組織工人參加體檢。
2.富士康各級管理人員,也應立即糾正對工傷瞞報謊報的行為,建立公開透明、合法合理的工傷處理機制,從工傷預防著手,切實保障勞動者的安全,立即廢除工傷者受懲罰的製度。
3.調研組同時也呼籲當地政府的相關職能部門應對富士康在其轄區內的廠區進行安全生產的監督與檢查,對工傷瞞報謊報的行為進行查處和整治,切實發揮職能部門的監督管理作用。
【註釋】